【概况】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有50个单位、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岱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新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岱岳区检察院、宁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在省检察院组织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率94.91%,提升4个位次。
【保障经济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完善服务措施,研究制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10个。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对云谷We+创客空间、中物国际物流园区等33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项目廉洁高效推进。研究经济犯罪新特点、新规律,依法惩治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2人,起诉423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34人,起诉144人,涉案资金2.9亿元。推动健康泰安建设,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6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17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蓝天工程”“碧水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2人。围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宁阳县检察院在全县29个贫困村建立扶贫惠农监督服务站,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全程监督;东平县检察院在移民社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流动监督点,服务移民开发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立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6人。优化经济社会环境,严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打击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犯罪52人。针对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问题深入企业调研,与84个单位开通检企服务绿色通道,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打击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8人,起诉3587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53人,起诉52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人,起诉37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刑事和解46人,依法不捕不诉457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依法对11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妥善处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8件,涉案人员167人。其中,大要案83件,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科级干部36人。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4件,涉案人员121人,其中副厅级干部2人、副部级干部1人。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万人次,举办警示教育、预防宣传91场。与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
【强化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8件,监督撤案36件,追捕追诉196人;抗诉刑事案件29件,其中法院采纳2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2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1件,对监视居住、财产执行和强制医疗等司法行为监督,提出纠正违法15件。3个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2件,提出和提请抗诉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的78起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服判息诉。开展公益诉讼,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35件,相关行政部门均予以采纳并整改到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完成中共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挂牌成立全省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办理各类群众诉求信访案件2429件,研发应用“云之信”控申管理平台,重信重访下降18.9%,息诉息访成功率提高20%。
【司法规范化建设】 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责任倒查等长效机制,评查案件1408件,发现问题49个,落实整改措施 16条。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新模式,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提升检察建议效力,泰安市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开展“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院建设年活动,围绕“一院一品”(每一个检察院都有自己的品牌特色)工作思路,各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检察官助手、庭审观摩指挥评估系统等一批特色品牌,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东平县委作出向东平县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宁阳县检察院、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基层院建设示范院。发挥33个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件,独立或协助办理批捕、公诉和诉讼监督案件486件,化解矛盾纠纷103件。肥城市检察院派驻安庄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杨 蕾)
检察
【概况】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有50个单位、4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岱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新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岱岳区检察院、宁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在省检察院组织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率94.91%,提升4个位次。
【保障经济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完善服务措施,研究制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10个。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对云谷We+创客空间、中物国际物流园区等33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项目廉洁高效推进。研究经济犯罪新特点、新规律,依法惩治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2人,起诉423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34人,起诉144人,涉案资金2.9亿元。推动健康泰安建设,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6人,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17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蓝天工程”“碧水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2人。围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宁阳县检察院在全县29个贫困村建立扶贫惠农监督服务站,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全程监督;东平县检察院在移民社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流动监督点,服务移民开发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检察院立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6人。优化经济社会环境,严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打击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犯罪52人。针对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问题深入企业调研,与84个单位开通检企服务绿色通道,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打击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8人,起诉3587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53人,起诉52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人,起诉37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刑事和解46人,依法不捕不诉457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依法对11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妥善处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8件,涉案人员167人。其中,大要案83件,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科级干部36人。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4件,涉案人员121人,其中副厅级干部2人、副部级干部1人。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万人次,举办警示教育、预防宣传91场。与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
【强化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8件,监督撤案36件,追捕追诉196人;抗诉刑事案件29件,其中法院采纳2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2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1件,对监视居住、财产执行和强制医疗等司法行为监督,提出纠正违法15件。3个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2件,提出和提请抗诉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的78起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服判息诉。开展公益诉讼,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35件,相关行政部门均予以采纳并整改到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完成中共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任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挂牌成立全省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办理各类群众诉求信访案件2429件,研发应用“云之信”控申管理平台,重信重访下降18.9%,息诉息访成功率提高20%。
【司法规范化建设】 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责任倒查等长效机制,评查案件1408件,发现问题49个,落实整改措施 16条。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新模式,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提升检察建议效力,泰安市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开展“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院建设年活动,围绕“一院一品”(每一个检察院都有自己的品牌特色)工作思路,各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检察官助手、庭审观摩指挥评估系统等一批特色品牌,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东平县委作出向东平县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宁阳县检察院、东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基层院建设示范院。发挥33个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件,独立或协助办理批捕、公诉和诉讼监督案件486件,化解矛盾纠纷103件。肥城市检察院派驻安庄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杨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