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地方立法、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得到省政府法制办肯定,市政府法制办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组织谋划和督导检查】 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提请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7年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落实《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简称《纲要》)年度工作安排部署。②督导考核。围绕《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及部分市直部门督查调研。推进依法行政联系点建设,在东平县召开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印发《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报告工作,按时报送公开。③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在《泰安日报》开通《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版,集中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组织“喜迎党的十九大”演讲比赛,参加省比赛获三等奖。
【决策服务】 ①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贯彻《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好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市政府4份常务会议纪要、33份专题会议纪要以及20项战略合作协议依法审查,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泰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工作细则》,对启动程序、办理要求和采纳反馈机制等作出规定。遴选增补28名专家、律师加入泰安市法律专家库,完成法律顾问数据库建设。年内,市政府法律顾问对10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项政府规章、5项合同协议、3件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③重点工作法律服务保障。参与项目建设指挥部、违法建设和水源地综合整治、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助力环保、安监督查等专项行动,履行法制监督协调职能,审核法律文书300件。聚焦“放管服”改革,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高新区管理体制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
【制度建设】 ①立法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立法推进会,对市直37个部门(单位)法规科长重点培训。突出泰安泰山地方特色,推进《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起草审查工作。《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泰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完成审查会签。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审核文件44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一般文件32件。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用体系建设、治理违建等工作,印发《泰安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泰安市违法建设处置指导意见》等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15件省级法规规章草案调研和意见反馈。 ③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审查备案文件12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15件,对报备的2件“问题文件”依法纠正。落实异议审查制度,会同市物价局对有关企业提出异议的文件及时会审并废止。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市级规范性文件267 件。
【行政执法监督】 ①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改革,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均挂牌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全市“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的监督体制初步建成。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泰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泰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泰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标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清单、流程图样式,为落实“三项制度”提供制度依据。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全部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级45家执法部门完成清单、流程图编制。③执法监督。对市级17个部门贯彻实施19部新法律法规情况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现执法领域和执法类别全覆盖,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全市1088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4658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证件年审,集中对1.32万名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清理省行政执法证件936件,清理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6件。
【行政复议应诉】 ①案件办理。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3件,受理393件,增长40%。在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和解结案77件,综合纠错率38%,调解结案率23%。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书面函询、听证审理等方式,处理涉及滴滴平台网约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等案件。②行政应诉。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53件,胜诉率超过90%。做好涉及泰安中央商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的80起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保障全市发展大局。③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持续改善。加强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建设进展顺利。举办行政应诉培训班,邀请两级人民法院法官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讲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实务,培训人员120人次。 (杨 凯)
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地方立法、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得到省政府法制办肯定,市政府法制办连续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组织谋划和督导检查】 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提请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7年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落实《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简称《纲要》)年度工作安排部署。②督导考核。围绕《纲要》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及部分市直部门督查调研。推进依法行政联系点建设,在东平县召开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印发《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规定》,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报告工作,按时报送公开。③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在《泰安日报》开通《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版,集中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组织“喜迎党的十九大”演讲比赛,参加省比赛获三等奖。
【决策服务】 ①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贯彻《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好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市政府4份常务会议纪要、33份专题会议纪要以及20项战略合作协议依法审查,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②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制定《泰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工作细则》,对启动程序、办理要求和采纳反馈机制等作出规定。遴选增补28名专家、律师加入泰安市法律专家库,完成法律顾问数据库建设。年内,市政府法律顾问对10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项政府规章、5项合同协议、3件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③重点工作法律服务保障。参与项目建设指挥部、违法建设和水源地综合整治、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助力环保、安监督查等专项行动,履行法制监督协调职能,审核法律文书300件。聚焦“放管服”改革,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高新区管理体制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
【制度建设】 ①立法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立法推进会,对市直37个部门(单位)法规科长重点培训。突出泰安泰山地方特色,推进《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起草审查工作。《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和《泰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草案)》完成审查会签。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审核文件44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一般文件32件。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信用体系建设、治理违建等工作,印发《泰安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泰安市违法建设处置指导意见》等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15件省级法规规章草案调研和意见反馈。 ③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审查备案文件12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15件,对报备的2件“问题文件”依法纠正。落实异议审查制度,会同市物价局对有关企业提出异议的文件及时会审并废止。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市级规范性文件267 件。
【行政执法监督】 ①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推进市、县两级改革,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均挂牌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全市“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的监督体制初步建成。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泰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泰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和《泰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标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清单、流程图样式,为落实“三项制度”提供制度依据。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全部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级45家执法部门完成清单、流程图编制。③执法监督。对市级17个部门贯彻实施19部新法律法规情况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现执法领域和执法类别全覆盖,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全市1088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4658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证件年审,集中对1.32万名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清理省行政执法证件936件,清理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6件。
【行政复议应诉】 ①案件办理。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3件,受理393件,增长40%。在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和解结案77件,综合纠错率38%,调解结案率23%。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书面函询、听证审理等方式,处理涉及滴滴平台网约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等案件。②行政应诉。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53件,胜诉率超过90%。做好涉及泰安中央商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的80起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保障全市发展大局。③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持续改善。加强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建设进展顺利。举办行政应诉培训班,邀请两级人民法院法官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讲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实务,培训人员120人次。 (杨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