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 按照立法法要求,制定《泰安市地方立法向党委请示制度》《泰安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办法》《泰安市地方立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和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报经市委批准。将《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作为泰安市第一部实体法规呈报市委,召开立法座谈会20次,修改30稿,历经3次审议后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制定在泰安市的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泰山的生态保护起到重要影响。
【法律法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把执法检查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种子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及时进行转交督办,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配合上级人大对山东省禁毒条例、水资源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所提建议多数得到采纳或吸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
【维护公正司法】 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从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加大执行队伍建设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监督,推动市、县两级检察院提高侦查监督质量。支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依照法定程序对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进行任命和备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提升法官、检察官办案水平。
(苏智伟)
地方立法与法律监督
【地方立法】 按照立法法要求,制定《泰安市地方立法向党委请示制度》《泰安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办法》《泰安市地方立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和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报经市委批准。将《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作为泰安市第一部实体法规呈报市委,召开立法座谈会20次,修改30稿,历经3次审议后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制定在泰安市的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泰山的生态保护起到重要影响。
【法律法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把执法检查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种子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及时进行转交督办,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配合上级人大对山东省禁毒条例、水资源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所提建议多数得到采纳或吸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
【维护公正司法】 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从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加大执行队伍建设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监督,推动市、县两级检察院提高侦查监督质量。支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依照法定程序对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进行任命和备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提升法官、检察官办案水平。
(苏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