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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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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机关建设】 连续9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①作风建设。深入实施“作风兴办战略”,每个科室(单位)、每名工作人员均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作风兴办”经验做法,在《支部生活》《调查与研究》刊发。②制度建设。梳理会议活动办理、文件规范管理、信息报送、请假报备、保密工作、公务接待6个方面18项程序规范,编印《全市办公室系统工作程序实用手册》;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梳理制度50项,编印《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工作规章汇编》。③机关党建。重新对各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并组织完成支部换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市委领导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④队伍建设。调整科级干部3批次38人,对16名在册司勤人员进行转岗安置。开展“台上讲”“外出悟”学习活动,组织科室负责人研讨发言4轮次,汇编发言材料4册。组织参加市委党校培训7人次,参加高校高层次培训5人次,全体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井冈山、延安接受党性教育。建立科室“四个一”基层工作联系点,定期到一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4篇。⑤群团建设。邀请华南理工大学心理学教授作主题报告,组织参与演讲比赛,组织赴肥城现场考察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并获优秀组织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⑥服务保障工作。科学编制2018年度财务预算,对2013年以后的账务账目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市委常委会议室部分多媒体设备等进行改造完善,完成各项行政服务工作。
【活动服务】 组织市委常委会议41次、书记专题会议10次,起草送审印发会议纪要65期。组织市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70次。组织参与服务中央、省领导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泰安考察活动30次。全力做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筹备服务工作,圆满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泰安代表团服务工作。拟制并提报市委阶段性工作安排建议10期、市委主要领导一周工作安排建议50期,制定一日工作安排50期。参与组织、承办市级会议活动60次,各类市委专题会议、协调调度会议30次,组织、安排市委领导参加的各类走访、调研、督导等活动70次。扎实做好办公室内部会议组织,组织室务会21次、碰头会42次、专题会4次。
【信息值守】 对市委值班室与信息调研室进行职能整合,探索实施“值班+信息+机要”“三位一体”的值班新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委书记刘家义批示肯定,在《秘书工作》《新华社山东分社要情动态》《省委信息》刊发。赴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现场调研20次,开展委托调研60次,形成调研报告20篇,得到省市领导批示12次;编发信息600期、2000条。办理来电、来函、来文1万件,讣告5件,接待到访群众110人次,编发《今日常委活动》220期。办理向市委请假报备900人次,向省委请假报备7人次,编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每日报告单》90期。
【公文办理】 起草审核各类文件432件;拟办中央、省委文件429件,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请示、报告件47件;收发传递各级公文20万件;编写《市委大事记》12期;提供市委、市委办公室印鉴服务800枚次。完成对各县(市、区)和部分重要受文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督导检查,清退2016年度中央和省、市委密级文件4.68万份,清退率100%。高质量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制定,向省委办公厅备案规范性文件67件,合格率100%;强力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工作,审查县(市、区)和市委部门规范性文件80件。赴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市学习,探索推进开放共享的新型智库体系。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市(地)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进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工作,在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督查工作】 强化重点工作督查,先后就省委书记刘家义到泰安考察安排事项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自查自评及反馈意见整改等41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和现场检查,形成并上报专题报告37期,成功迎接省现场督查6次。完成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大方面、14类问题、57项具体任务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市级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50件。全力做好省委对东平县巡视的服务保障和联络协调工作。强化领导批示督查,办理省、市委领导批示件33件,办结率100%。强化重点内容督查,对省八项规定督导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组织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督查+考核”方式,制定《泰安市党委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党委督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积极探索“督查+互联网”方式。
【农业农村工作】 省、市示范村共投入建设资金4300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00个,美丽乡村覆盖率达46.8%。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与省委农工办对接,争取28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名额,协调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5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邀请山东农业大学专家教授,深入80个美丽乡村建设一线,现场指导解决在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每2个月联合市财政局、山东农业大学有关专家深入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年终组织第三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组织赴浙江省学习考察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旅游等工作。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展“泰安美丽乡村行”活动,在《泰安新闻》栏目播放30个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纪实现场。
【综合服务工作】 ①文稿服务。做好领导讲话和办公室相关文字材料服务工作,累计起草、把关各类文字材料300件。②公务接待。加强所属宾馆管理,完成年度综合考核,制定市委办公室《所属宾馆管理暂行办法》《所属宾馆领导班子及成员管理暂行办法》。③老干部工作。完善老干部集体学习、阅读文件、参观考察等制度,建立老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组织老干部赴高铁新区参观考察。经常到老干部家中走访、到病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④包村工作。做好徂徕镇南上庄村包村工作,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帮助南上庄村理路子、上项目、抓发展、保稳定,年内,争取各类资金300万元。2017年,南上庄村获得“山东省文明村庄”“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①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5”工作机制,即建立1个机构(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5个方面的制度规定(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主体责任责任书、检查考核办法、问责办法)。经验做法分别在省委《信息参阅》《督查工作》刊发。②严格督导调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深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对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开座谈会12场次,查阅档案资料160卷,查看工作现场30个。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采取季度随机抽查、半年工作调度等方式,向全市100个市委直管党委(党组),反馈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意见。强化特色品牌打造,全市市直机关确立特色品牌121个。③从严考核问责。制定《泰安市2017年度区域性发展综合考核“党的建设”指标考核办法》《泰安市2017年度市直部门综合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考核办法》,细化完善考核指标。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考核体系,组织人员赴内蒙古等地进行专题学习考察,提出《关于建立泰安市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考核体系的建议》。制定千分制考核办法,自2018年起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考核,探索制定主体责任问责办法。     (刘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