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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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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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战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城”)、乡村文明行动、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工作,公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年内,全市新增全国文明单位6个、全国文明校园3所、全国文明村镇4个,总数列全省第一。新增省级文明单位31个、省级文明村镇28个、省级文明社区5个、市级文明单位89个、市级文明村镇34个、市级文明社区11个。13所学校获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称号,80所学校获第一届市级文明校园称号;50户家庭获第一届市级文明家庭称号。推荐“中国好人”10人、“山东好人”51人、“山东好人之星”4人、“省级道德模范”4人。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①调整完善领导机构。印发《关于调整泰安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成立由市委书记王云鹏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张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以市委常委或分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督导组9个,统筹督导全市“创城”工作。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均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年内,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调度会、座谈会等35次。②构建测评体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印发《泰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泰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泰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性目标任务》《泰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任务分工》等,累计近10万字,构建起任务明确、指标清晰、责任到位、分工精确的测评体系手册。③强化督导检查。将城区所辖29个街道(乡镇)划分为29个网格,按照“网格化创建”“项目化推进”“指标化考核”的原则,对全市127个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安单位和29个网格进行督导考核、验收,打分排名。按照“天天创、天天查,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原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创建组进行现场督导,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创城”办严格督导各创建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并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同时,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测评反馈,认真分类梳理失分情况,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市“创城”办及时跟踪督导解决。全年累计督导次数300次,解决问题5000项,查摆整改问题7.16万项,设置规范便民服务摊点13处,规范露天烧烤摊453处,整治改造农贸市场21个,清运各类垃圾400万吨,修补硬化路面150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360万平方米,劝导、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累计3万人次。④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业务培训班3次,邀请省文明办、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队的领导专家对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安单位的分工领导及档案资料联络员、实地考察联络员,市“创城”办工作人员,各区负责人,泰安城区主要街道、社区负责人近300人进行专业培训,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体制、推进机制、实地测评注意事项、“创城”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网上申报等方面作专题培训。
【乡村文明行动】 2017年,全市有12个村被列入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第五批省级项目。年内,联合市民政局、住建局开展移风易俗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调查督导工作,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市所有乡镇进行现场督导摸底,重点督导排名靠后的(低于平均分)乡镇(街道),以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3个村(居)、媒体记者分组跟进曝光的形式,督促整改提升。在年底的全省民调中,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移风易俗工作分别取得全省第6名和第10名的成绩,分别比上年提高10个位次和3个位次,泰安市被省文明委表彰为先进市。参加全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和第二届“文明乡村 美丽家园”微纪录片评选展映活动,微电影大赛报送作品6部,获奖2部(《泰山皮影说唱 孝老爱亲》获公益片二等奖,《后悔不晚》获故事片三等奖);微纪录片报送作品8部,3部作品(《文明花开》《文明乡村 美丽新泰》《生态文明柳沟 宜居美好家园》)获三等奖。泰安市获优秀组织单位奖。年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六大工程的基本内容和保障措施。
【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组织150个文明单位认管32个交通路口,配合主管部门劝导非机动车路口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联合交警支队、团市委分别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小手拉大手·斑马行动”等文明交通系列活动。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公安局、教育等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机关排头兵、疏堵两手抓”3项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泰山网、泰安手机台等媒体播发信息3200条。联合泰安日报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礼让斑马线”直播,其中“向散步式过马路说NO”“礼让斑马线,文明我先行”等直播观看量均超10万次。②文明旅游活动。与市旅游发展委联合印发《2017年全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深化“好客泰山人 满意在泰安”品牌建设。“五一”“十一”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活动,在全市主要旅行社、景区、饭店、车站设置文明旅游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及文明旅游“倡议书”。组织编印《泰安市市民文明手册》精简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收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市民文明公约等内容,宣传普及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和文明礼仪知识。③“节俭养德”主题活动。开展“节水节电我能行”“文明餐桌、反对舌尖上的浪费”“低碳生活,健康出行”等活动。倡导在公共场所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水源处设置节水标识,防止跑冒滴漏。 与市旅游发展委、商务局联合在全市宾馆、饭店摆放“节俭养德”提示牌,号召市民、游客加入“光盘族”。加强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微信、泰安文明微信、泰安文明网等平台,倡树“重节约、勤养德”观念,倡导文明绿色健康出行。
【公益广告宣传】 年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设置方案》《关于加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益广告设置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市文明办与相关单位联合设计部分公益广告模板,在版面设计上充分体现泰安、泰山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点。在各广场公园、道路路口、旅游景点、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新建公益广告宣传栏5000处,在各街道、社区及区管辖的道路护栏新增公益广告宣传栏1万处(块)。联合市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局等单位,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公园、绿地、交通护栏、过街天桥等公共场所设置安装公益广告宣传牌,其中新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4处,新增景观小品公益广告2000处。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出行、移风易俗、道德模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主题,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30件。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年内,调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印发《泰安市文明校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安排》等文件,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活动,中小学生基本都能熟练背诵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立市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进行专项督导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促进学校、家庭、社会的联动。健全区(县)、校、级部、班四级家委会,校级家委会实现全覆盖。促进资源共享,向未成年人开放体育场地76处、参观基地33处、活动场所4000个。根据《中小学文明校园标准》和《山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评比细则》,开展全国、省、市和县(市、区)级文明校园评选活动,252所学校获文明校园称号,其中全国文明校园3所、省级13所、市级80 所、县(市、区)级156所。完善3个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全市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达678家。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央级项目6个,全市累计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05个,配备社会兼职辅导员900名。举办全市2017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开展书法、乒乓球比赛,推荐20名书法选手和5名乒乓球选手参加全省比赛。拓展“泰山小名士”活动内涵,形成“泰山国学小名士”“泰山书法小名士”“泰山爱心小名士”和“泰山科创小名士”4个品牌,直接参与人次20万人。评选出“泰山国学小名士”54人,1人进入全省决赛,泰安市获优秀组织奖;评选出“泰山书法小名士”100人、“泰山爱心小名士”136人、“泰山科创小名士”78人。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系列活动,评选出泰安美德少年100人,举办“美德少年”事迹报告、“夸夸我身边的美德少年”等报告会、演讲会1000场。举办“网上祭英烈”活动,130万人参与。征集童谣作品1200篇,评出优秀童谣55篇,其中一等奖18篇、二等奖23篇、三等奖14篇。开展以“知党爱党、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的“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动,全市有8万名未成年人直接参与。推荐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泰安市岱岳实验中学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广播电视台等4个单位被评为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儿童福利院等19个单位被评为第四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岱岳区、新泰市被评为第五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肥城市、宁阳县被评为第五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8人被评为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49人被评为第四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志愿服务】 年内,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38个部门(单位)联合成立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印发《2017年度泰安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志愿服务制度化稳步推进。印发《泰安市志愿服务基地建设标准(试行)》,新建志愿服务培训基地13个、实践基地18个,全市市级志愿服务基地达49个。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当天举行授牌仪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服务窗口、公共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全面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全市志愿服务站点累计达1371个。继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系统注册志愿者达24.2万人,注册团体1.04万个。举办志愿服务培训班,学习宣传《志愿服务条例》。11月,泰安市第一部志愿服务主题电影《紫薇飘香》在全国上映。开展“我爱我家、人人文明、处处风景”百万市民助力“创城”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策划重点志愿服务活动15项,全市各级各单位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泰安在创城,咱家怎么办,咱家还有啥意见”调研活动,收回征求意见卡13.2万份,整理出市民意见建议36条。实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项目,15支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在市区车站、路口、公园等公共区域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全市5000支志愿服务组织策划实施志愿服务扶贫项目6000个。策划实施“助考十一年爱心相伴”“‘和你在一起’关注留守儿童”“倡导绿色生活 反对铺张浪费”等网络公益活动,“樱桃红了——帮助樱桃奶奶”专题活动等特色项目10多个。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绿满泰安”“过暖冬、过好年”等大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推荐活动,65个典型获市级表彰,23个典型获省级表彰,泰山小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彩虹村”助学——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项目获全国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称号。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年内,发动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好人线索”推荐活动,全市每月平均推荐2万条以上。发动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活动,每月通过电话调度、网络发动、媒体宣传等方式组织各文明单位及县(市、区)做好投票评选活动,并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开辟《德耀中华》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好人事迹。2017年,泰安市推荐“好人365”3人、“中国好人”10人、“山东好人”51人、“山东好人之星”4人,评选“泰安好人”83人;推荐省级道德模范4人、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6人,评选市级道德模范10人、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14人。
【诚信制度化建设】 年内,印发《2017年诚信制度建设化实施方案》,并征求市发改委、工商局、食药监局等16个单位的意见,印发《泰安市关于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建立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在公共服务、社会宣传、打假保名优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失信惩戒,给予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度,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等惩戒措施。
【网络文明建设】 年内,泰安文明网平均每天收到各单位信息稿件100篇,每季度被中国文明网采用20篇、被山东文明网采用40篇。设计制作元宵节专题、文明家庭特别策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等大型网站专题11个,其中“2017年‘泰安美德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专题被中国文明网采用。对网络传播志愿者进行线上集中培训2次。通过“文明泰安”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组织开展春天里的一首诗、清明祭英烈、“泰安美德少年”评选等宣传报道和评选活动12项。 (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