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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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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坚持抓当期脱贫与抓成果巩固“两手并重”,聚力攻坚重点贫困区域和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全年有5.26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涌现出苏庆亮等一批全国脱贫攻坚奖先进典型;2个单位被评为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4人被评为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组织体系建设】 年内,调整充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扶贫组织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全市专职从事扶贫工作人员达556人。制定印发《泰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梳理分解88项具体任务,明确到37个牵头部门和52个责任部门。研究确立年度脱贫攻坚的23项重点工作,与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签订年度减贫计划责任书。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15名市级领导包保6个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和30个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8月24—28日,市领导王云鹏、李希信、张涛、郭德文、展宝卫、李灿玉、郝红、宋洪银、高尚山、王永征、刘学保、陈湘安、张红旗、赵德健,各县(市、区)委书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成10个组深入脱贫任务较重的村实地调研,帮助研究脱贫路子,形成四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齐上、部门全参与的工作局面。
【精准识别与退出】 年内,全市省定扶贫标准以下贫困人口脱贫5.6万人,超省计划14%以上,其中国家扶贫标准以下贫困人口3.2万人,超省计划23%以上;完成市级贫困村退出176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119个;新识别贫困人口599人,返贫人口435人。①核准贫困底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五通十有”及饮水安全等标准要求和“四率两度”(精准识别准确率、识别程序规范率、帮扶责任人到位率、贫困退出准确率,分类扶持措施精准度、贫困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开展脱贫攻坚“六查六看六解决”活动,全面梳理排查贫困精准识别情况,做实做细建档立卡数据核准清洗工作。依托精准扶贫综合平台,定期比对分析脱贫户家庭收入状况、返贫潜在因素和后续帮扶措施等,对收入下降、再次返贫的,及时登记,强化帮扶。②规范档案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工作机制。5月7日,全市精准帮扶措施落实暨档案管理现场会在东平县召开。东平县围绕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和重点任务,制定贫困人口变动、产业带动脱贫、扶贫项目受益、专项资金管理、金融精准扶贫、社会捐助、村级“五通十有”等工作台账23套,档案管理水平和内在质量高,为其他县(市、区)提供借鉴参考。③严格脱贫退出。调整完善2018—2020年三年脱贫滚动计划,印发《泰安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好贫困户脱贫、返贫识别及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等各项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 2017年,全市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219万元,比上年增长73.8%。其中,市级资金6219万元,增长143.9%;县级资金5300万元,增长110.3%。纵深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963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放大金融扶贫效应,全市扶贫贷款余额20.86亿元,比年初增加11.39亿元;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57496万元,帮扶贫困人口1.32万人。落实各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13106万元,实施财政产业扶贫项目459个,涉及671个村,覆盖贫困人口2.76万人,项目收益分配1060万元。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实行市、县两级专家评审论证制度,综合分析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等因素,挖掘老项目、嫁接老项目、培育建设新项目并举,合理确定项目规模,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库库存项目达1312个。对扶贫项目实施双重责任制管理、“扶贫部门+行业部门+第三方”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坚持“三个必须”,即扶贫项目原址必须检查,防止以旧项目充替新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质量必须检查,确保按规划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必须严格验收,确保扶持到户到人。落实贫困户受益分配确认制度,完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帮扶、股份合作、托管托养、资产收益等形式,让贫困群众在参与融入产业生产中共享发展红利。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印发《泰安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确保扶贫资金资产保值增值、循环使用。
【党建引领扶贫】 ①深化第一书记派驻。印发《关于从市直单位选派第三轮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意见》等文件,年内选派第一书记820名(市级选派132名、县级选派688名)。由第一书记任队长,从乡镇选派基层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任队员,组成驻村工作队,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和脱贫任务较重的插花村达到“四个有”(有一名第一书记、有一支帮扶队伍、有一笔扶持资金、有一个增收项目)。2017年,全市315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17个贫困人口较多的插花村和2016年脱贫退出的87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实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全覆盖。②落实包保帮扶责任。制定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帮扶措施挂账销号等制度,严格精准帮扶痕迹化管理,实行网格化包保,“穷亲”不脱贫、帮扶不脱钩、责任不解除,确保真包真帮真扶。全市7.34万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人,并“量身定做”2条以上帮扶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责任人到位率达100%。
【重点贫困区域帮扶】 年内,聚焦深度扶贫,推进各类要素资源向深度贫困区域倾斜。抢抓东平县被列为全国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全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试点的机遇,实行搬迁社区与产业园区“两区共建”,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迁建、移民避险解困“三大工程”,投资48亿元,涉及人口7.1万人,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样本。黄河滩区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整村外迁安置25个村、6604户、2.06万人,其余31个村、1.06万户、3.37万人采取旧村台改造提升、修建撤退道路等方式,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贫困村提升工程,细化落实“1+28+26”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投资4113万元,新建、改造64个贫困村的农村公路92.8千米;投资2325万元,改造升级78个贫困村的公用配电设施;投资791万元,解决9个贫困村1.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279.67公顷(4195亩);投资4005万元,为203个贫困村建设旱涝保收田2186.67公顷(3.28万亩);投资523万元,配建、改造升级127个贫困村的体育设施;投资415万元,完成83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特困群体帮扶】 ①兜底扶贫。推进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3762.5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06万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7477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1万人,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5529万元。把贫困残疾人作为政策保障的重点,市财政列支147万元,对15个残疾人扶贫基地按8万~15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投资484万元,对193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对2.02万名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100元/人给予财政补贴;为1.91万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辅助器具进家庭”活动,发放各类辅助器具4212件、249万元,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②健康扶贫。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12.44万名贫困人口办理扶贫特惠保险,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每人增加保费50元,医疗商业补充险保额提高到45万元,个人负担费用控制在10%以内。深化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实现多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结算。通过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两减免两减半”等惠民政策,为患病贫困人口减免医疗费用3183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82万元,救助贫困群众3.16万人次。③教育扶贫。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资助政策,投资3682万元,新建、改扩建贫困村学校、幼儿园28处;为1.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放资助金、补助金等1431万元,免除保教费等915万元;在贫困村学校、教学点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94个,为3319名贫困留守儿童制定个性化关爱“套餐”;争取“泛海助学”资金450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大学新生900人;为1099名在校中高职贫困学生争取“雨露计划”补助330万元。④危房改造扶贫。会同市住建、民政等部门,逐一排查贫困户住房情况,建档立册登记备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合理确定改造方式,“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养则养,能租则租,能保则保”,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31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安居梦。⑤养老扶贫。组建246个村级孝善养老理事会,与贫困老人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对积极赡养老人的子女,按子女缴纳孝善资金10%比例奖补;无子女的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由民政等部门按照标准落实供养政策,通过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和政府购买居家服务等方式,让贫困老人集中居住、统一护理或者在家居住、固定专人照顾。全市建有敬老院108家、日间照料中心201处、农村幸福院1077个,供养贫困老年人1.76万人。坚持“扶贫”与“服贫”并举,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方式,聘请养老护理员1486人,照料贫困失能老人5671人。
【行业社会扶贫】 继续实施“62116”科技助推脱贫专项行动,选派352名科技指导员派驻503个村,实现科技指导员贫困村全覆盖。成立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泰安办事处,社会捐款达923万元。开展保障贫困群众“过暖冬、过好年”等活动,投入资金5690万元,惠及贫困群众9.5万人。推进“菜单式”志愿服务扶贫、青春扶贫、巾帼脱贫、“百企帮百村”等活动,发展“菜单式”志愿服务站(点)6000个, “菜单式”扶贫志愿者6万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扶贫活动2.5万场次。实施“牵手关爱”“金晖助老”等行动,1428名青年志愿者牵手1428名家庭贫困留守儿童,998名青年志愿者“结亲”499名贫困老人。开展“健康泰安光明行”“博爱泰山送温暖”等活动,为2617名眼科疾病患者减免费用500万元,为76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复明手术。募集爱心资金500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万名,为10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740家企业建立“扶贫车间”971个,辐射带动2.05万名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督查考核评估】 印发《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实行“集中调度、随时督导、月月通报、专项会诊、实时整改、定期考核”六位一体工作推进机制,督导检查产业项目实施、金融扶贫等10类42项内容,督查结果每月分县(市、区)、乡镇进行通报,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和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乡镇,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有脱贫任务的乡镇和1318个村2474户贫困户、3609户脱贫户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完成对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扶贫舆论宣传】 年内,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978篇,其中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378篇。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等开设《脱贫攻坚、奔康致富》系列专栏。做好“我眼中的脱贫攻坚”影像档案征集工作,拍摄电影《苏庆亮》《脱贫攻坚 责任重于泰山》等专题宣传片。市、县建立扶贫网站7个,微信微博客户端6个。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编发《泰安脱贫攻坚简报》38期、《脱贫攻坚舆情信息》165期。 (闫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