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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全市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168家。其中,银行业机构22家,存款余额3325.2亿元,新增269亿元,比年初(下同)增长8.8%;保险业机构54家,保费收入112.1亿元,增长19.6%,累计各项赔款32.9亿元;证券机构12家,开户总数1574万户,累计成交额2838.1亿元,实现收入1.7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1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8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1家;典当行27家;融资租赁公司5家。
【资金支持】 年末,驻泰安银行业机构存款余额3325.2亿元,比年初增加269亿元,增长8.8%。驻泰安银行业机构表内贷款余额2103.6亿元,比年初增加166.9亿元,增长8.6%;年末债券、股权等直接融资218.9亿元;全市工业流动资金贷款比年初新增58.8亿元、中小企业新增57.3亿元、“三农”新增50亿元。
【政金企合作】 政金企合作签约额300亿元,资金到位率100%。精心筛选项目267个,总投资1261.1亿元。3月、7月,先后举办2017年度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银企合作项目新闻发布会、2017中国(泰山)金融产品博览会。对主营业务增长快、技术含量高、市场空间大的第一类企业,采取“贷款+股权+债权+基金+上市”联动方式,打造风险可控的闭环资金、资本运作系统。为瑞星、康平纳等7家企业定制“金融服务套餐”,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
【企业直接融资】 规模企业改制完成546家,占应改制企业77.4%,超出全省计划29个百分点;实施“百家企业上市梯次培育计划”。8月,瑞星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新巨丰报国家证监会IPO(首次公开募股)初审;泰石岩棉等9家企业启动上市程序。“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19家;12家企业启动挂牌程序;区域股交中心挂牌60家;组织30家企业董事长参加香港上市、债券等培训;邀请上交所等进入19家企业辅导。3月、8月,山东证监局在泰安市召开现场会,对8家重点企业面对面指导。9月,邀请省金融办、齐鲁股交中心对83家企业培训。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中土地出让、房地产确权、环保环评等实际问题。强化调度督促,编印《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指南》,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动态库,制定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实施方案。
【金融招商引资】 引进威海银行、青岛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4家异地银行,威海银行已试运行;引进安信、长江、国都、华安、华林、银河、东方财富7家证券机构和亚太财险1家保险机构。与省国开行、省工行、省联社、省农发行战略合作。其中省国开行在“十三五”期间向重点基础设施、水利、文化旅游等提供400亿元融资支持;省工行未来3年内对公共服务、“三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投放500亿元表内外融资;省联社指导泰安农商银行系统未来4年提供不少于200亿元的金融支持;省农发行未来3年向新泰市棚户区项目提供不低于40亿元政策性支持。泰安金融商务区建设完成投资7亿元,市民之家和超高层双子楼完成基础施工。招商进展顺利,有11家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普惠金融】 9月,省供销社会同省金融办在泰安召开试点工作推进现场会会议。11月,省金融办在泰安召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泰安市分别作典型经验介绍。全市试点合作社32家,互助人数2600人,位居全省前列。年末,全市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07.5亿元,增长40.9%,放大倍数3.1倍。新设立3亿元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弘泽担保拟新增资10亿元,拟新设5亿元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报省金融办审批。年末,全市15家小额贷款公司、24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放余额56.6亿元,累计投放68.9亿元,已成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依托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公司建立“金融超市”模式,在全省推广,成为省内具有影响力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为2万家中小微企业服务,累计带动民间资本40亿元。年末,驻泰安54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2.1亿元,同比增长19.6%,累计各项赔款32.9亿元。全市11家证券机构累计成交额2838.1亿元,实现利润7730万元;1家期货业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额130.61亿元。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加强机制建设,按照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模式,建立“六个机制”,实现打早打小,做到防范、监管、打击“三位一体”,防范网络“到边到底”,不留空当和死角,形成“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防范在先、齐抓共管、社会参与”工作大格局。开展“进村入户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运用金融机构3600个代办点、支付终端,张贴宣传材料,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册子;依托金融机构的300个经营网点,高密度、高频次的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案例。连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面对面“宣传月”活动、“进大学校园”活动。在《泰安日报》开辟专栏,刊发致《全体市民公开信》;春节前后,在泰安电视台连续播放公益广告,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识别能力。做好监测预警,建立由市金融办、公安、工商等共同构筑的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出台《泰安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最高2万元。创建“无非法集资村居社区”,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对辖区内P2P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理财公司等非法集资风险聚集行业,对街头门店、商务楼宇等重点出租区域逐一走访调查,全面采集信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录入系统、逐一建档、定期约谈、限期整改。开展“互联网金融发展规范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全面核实,应查尽查,建立台账,限时销号。    (马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