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机构101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机构1个,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91个。在职职工130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0人、中级技术职称的350人。全市有会计人员7.8万人。按现行财政体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各项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减各项上解、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6.3亿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支出38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6亿元。市财政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大会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上争取突出贡献奖”“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财政收入】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1亿元,同口径增长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市级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30.6亿元,增长23.7%,完成预算的99.2%;改征增值税及营业税21.2亿元,下降4.6%,完成预算的100.04%;企业所得税11.9亿元,下降1.3%,完成预算的97.6%;个人所得税6.4亿元,增长28.9%,完成预算的102.5%;其他税收收入76.8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99.9%。非税收入60.3亿元,下降1.6%,完成预算的100.8%。
【财政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亿元,增长7.7%,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公共安全1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教育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科学技术4.2亿元,完成预算的93.3%;文化体育与传媒4.7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社会保障和就业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7%;节能环保6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城乡社区3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农林水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6.1%;交通运输11亿元,完成预算的136.9%;资源勘探信息等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商业服务业等、金融及援助其他地区4.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国土海洋气象等8.7亿元,完成预算的171.2%;住房保障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41.4%;粮油物资储备5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债务利息8.6亿元,完成预算的254.2%;其他支出2.2亿元,完成预算的22.2%。
【预算执行】 ①收入质量不断改善。通过强化分析调度、强化税收征管、强化激励约束等手段,促进财政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46.8亿元,同口径增长6.2%;税收比重为70.9%,同口径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②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压减4560万元,下降2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282.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9.3%。全市安排对下各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2.2亿元、县级地方政府债券47.2亿元。
【财源建设】 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为全市企业减轻税负60多亿元;通过取消、停征、调整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设立运作产业基金,市级整合泰山投资、东岳金财两大平台公司资产,组建设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的泰山财金集团。市、县财政配合,共同出资,撬动泰安银行等金融资本,在市高新区和5个县(市、区)各设立10亿元、总规模60亿元的县域产业直投基金。年内,完成投资7.5亿元。完善财政奖补政策,争取省级梯次奖补资金3.6亿元,用于关闭煤矿职工安置补偿,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利用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其中中垠(泰安)融资租赁公司完成项目资金投放12.5亿元;弘泽担保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新增担保金额20.3亿元;泰山融资租赁完成增资扩股,向企业投放融资租赁资金12.6亿元。
【政府投融资】 用好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等方式,市级总平台融通到位资金127.1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56.1亿元),保障棚户区改造、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和还本付息需要。推广运用PPP模式,按照规范运作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筛选储备各类项目68个,概算总投资额1086亿元,其中入选国家级示范项目5个、省级示范项目8个。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成立控制储备土地小组,开展调查摸底,为后续储备和运作打下基础,对93.33公顷(1400亩)土地进行预储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意见和应急处置预案,全市政府债务率较上年压减5.59个百分点。加大置换债券争取力度,全市争取到位资金100亿元,节约利息支出5亿元。
【保障民生】 ①教育方面。市级投入4.5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910元和710元,惠及学生43.8万名;投入2.7亿元,支持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校舍28.7万平方米,泰安一中新校区、市特教中心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②社保方面。投入10.7亿元,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投入3.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投入5.4亿元,用于社会福利救助、优抚对象保障等政策落实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及以上财政还投入1.8亿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机构管理经费。③医保方面。投入19.1亿元,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投入2.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投入1.1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④“三农”方面。市及以上财政投入6.1亿元,支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项目加快实施;投入2.1亿元,支持全面实行河长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泰山引水上山等水利工程建设。全市投入资金1.4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强村固基”工程实施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试点;投入3.6亿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⑤住房保障方面。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全市投入6.7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34039套;投入8348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争取省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33.2亿元。
【财税改革】 ①预算管理改革。制定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预决算公开平台,市县两级按时公开2016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7年相应预算;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扩大至13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至19%;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并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②税制改革。密切关注、主动研究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政策,加强调研分析,搞好测算,做好开征准备。③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管辖范围调整工作任务分工,核定区(市)和市直下划单位的财政划转基数,调整市级收支预算,并明确划转后各区的财政体制。以民生领域为试点,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财政管理】 ①支出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市直共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6.8亿元。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市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509亿元,增长7.4%。加强财政评审,市直共评审项目384个,评审额50.4亿元,审减额5.7亿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完成采购额157.4亿元,节约资金 8.8亿元,节支率5.3%。②政府资产管理。全市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1695台(件),金额739.1万元;完成资产处置收入674.8万元、资产出租收入6713.1万元。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做好资产统计和产权登记,摸清资产家底。③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正风肃纪等检查。④会计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全市有会计领军人才103人,其中省级高端会计人才23人。基础管理不断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内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⑤法治财政建设。在由泰安市委政法委、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普法办、泰安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第二届“泰安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市财政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倡导不贪、不懒、不偏、不虚的“四不”理念,探索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绩效化的“四化”管理模式。 (高 磊)
财 政
【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机构101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机构1个,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91个。在职职工130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0人、中级技术职称的350人。全市有会计人员7.8万人。按现行财政体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各项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减各项上解、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6.3亿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支出38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6亿元。市财政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大会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上争取突出贡献奖”“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财政收入】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1亿元,同口径增长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市级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30.6亿元,增长23.7%,完成预算的99.2%;改征增值税及营业税21.2亿元,下降4.6%,完成预算的100.04%;企业所得税11.9亿元,下降1.3%,完成预算的97.6%;个人所得税6.4亿元,增长28.9%,完成预算的102.5%;其他税收收入76.8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的99.9%。非税收入60.3亿元,下降1.6%,完成预算的100.8%。
【财政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亿元,增长7.7%,完成调整预算的10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公共安全1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教育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科学技术4.2亿元,完成预算的93.3%;文化体育与传媒4.7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社会保障和就业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7%;节能环保6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城乡社区3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农林水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6.1%;交通运输11亿元,完成预算的136.9%;资源勘探信息等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商业服务业等、金融及援助其他地区4.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国土海洋气象等8.7亿元,完成预算的171.2%;住房保障10.2亿元,完成预算的141.4%;粮油物资储备5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债务利息8.6亿元,完成预算的254.2%;其他支出2.2亿元,完成预算的22.2%。
【预算执行】 ①收入质量不断改善。通过强化分析调度、强化税收征管、强化激励约束等手段,促进财政收入尤其是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46.8亿元,同口径增长6.2%;税收比重为70.9%,同口径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②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压减4560万元,下降20.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事业的支出282.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9.3%。全市安排对下各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2.2亿元、县级地方政府债券47.2亿元。
【财源建设】 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为全市企业减轻税负60多亿元;通过取消、停征、调整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设立运作产业基金,市级整合泰山投资、东岳金财两大平台公司资产,组建设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的泰山财金集团。市、县财政配合,共同出资,撬动泰安银行等金融资本,在市高新区和5个县(市、区)各设立10亿元、总规模60亿元的县域产业直投基金。年内,完成投资7.5亿元。完善财政奖补政策,争取省级梯次奖补资金3.6亿元,用于关闭煤矿职工安置补偿,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利用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其中中垠(泰安)融资租赁公司完成项目资金投放12.5亿元;弘泽担保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新增担保金额20.3亿元;泰山融资租赁完成增资扩股,向企业投放融资租赁资金12.6亿元。
【政府投融资】 用好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等方式,市级总平台融通到位资金127.1亿元(含政府置换债券56.1亿元),保障棚户区改造、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和还本付息需要。推广运用PPP模式,按照规范运作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筛选储备各类项目68个,概算总投资额1086亿元,其中入选国家级示范项目5个、省级示范项目8个。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成立控制储备土地小组,开展调查摸底,为后续储备和运作打下基础,对93.33公顷(1400亩)土地进行预储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意见和应急处置预案,全市政府债务率较上年压减5.59个百分点。加大置换债券争取力度,全市争取到位资金100亿元,节约利息支出5亿元。
【保障民生】 ①教育方面。市级投入4.5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市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910元和710元,惠及学生43.8万名;投入2.7亿元,支持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校舍28.7万平方米,泰安一中新校区、市特教中心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②社保方面。投入10.7亿元,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投入3.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投入5.4亿元,用于社会福利救助、优抚对象保障等政策落实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及以上财政还投入1.8亿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机构管理经费。③医保方面。投入19.1亿元,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投入2.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投入1.1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④“三农”方面。市及以上财政投入6.1亿元,支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项目加快实施;投入2.1亿元,支持全面实行河长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泰山引水上山等水利工程建设。全市投入资金1.4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强村固基”工程实施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试点;投入3.6亿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⑤住房保障方面。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全市投入6.7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34039套;投入8348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争取省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33.2亿元。
【财税改革】 ①预算管理改革。制定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预决算公开平台,市县两级按时公开2016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7年相应预算;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扩大至13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至19%;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并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②税制改革。密切关注、主动研究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政策,加强调研分析,搞好测算,做好开征准备。③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管辖范围调整工作任务分工,核定区(市)和市直下划单位的财政划转基数,调整市级收支预算,并明确划转后各区的财政体制。以民生领域为试点,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财政管理】 ①支出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市直共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6.8亿元。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市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509亿元,增长7.4%。加强财政评审,市直共评审项目384个,评审额50.4亿元,审减额5.7亿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完成采购额157.4亿元,节约资金 8.8亿元,节支率5.3%。②政府资产管理。全市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1695台(件),金额739.1万元;完成资产处置收入674.8万元、资产出租收入6713.1万元。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做好资产统计和产权登记,摸清资产家底。③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正风肃纪等检查。④会计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第二批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全市有会计领军人才103人,其中省级高端会计人才23人。基础管理不断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内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⑤法治财政建设。在由泰安市委政法委、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普法办、泰安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第二届“泰安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市财政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倡导不贪、不懒、不偏、不虚的“四不”理念,探索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绩效化的“四化”管理模式。 (高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