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末,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有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7个、国土资源所87个,市局辖正县级事业单位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4个,设科(室、馆、中心) 22个。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090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37人。年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履行新的职责定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市国土资源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获市委、市政府“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上争取突出贡献奖” “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土地资源管理】 全市国土总面积77.62万公顷,其中农用地58.45万公顷(耕地36.40万公顷、园地3.99万公顷、林地10.97万公顷,其他农用地7.09万公顷),建设用地12.96万公顷,未利用地6.20万公顷。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全年报批建设用地1480公顷,保障104国道改线、青兰高速、引黄入泰、大汶河开发、保障性住房、教育“改薄”和解决“大班额”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②严守耕地红线。全市耕地面积36.4万公顷,基本农田31.6万公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整治总规模680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610公顷,新增耕地39.56公顷。完成6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总投资7.59亿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15万公顷,增加耕地1150公顷。③土地资产管理。泰安城区储备土地65宗,面积379.13公顷;出让经营性土地24宗,面积4.30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6.44亿元。④节约集约用地。开发利用空闲土地223宗、920公顷。监管土地242宗、41.24公顷,完成土地检查核验项目14个。⑤土地执法监察。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1049宗、129.6公顷,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93%。所有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实现“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目标。⑥不动产统一登记。9月19日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全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市设立办事大厅8个、服务窗口77个。至年末,有1.6万宗房产或土地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登记1.1万宗。⑦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完成机房和网络改造,扩容和更新存储设备。深化信息化成果应用,通过各业务系统办结业务1.85万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网站点击量122.45万次。
【矿产资源管理】 全市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分布较广,具有优势矿产多、资源储量大的特点。①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建立矿产督察体系,聘任专兼职矿产督察员18人。建立群众举报及企业互检机制,成立矿产资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订创建方案,推进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建设。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050万元、采矿权价款6624万元。②强化矿产勘查储量工作。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的16项探矿权的审批,对9个正在实施的探矿权项目进行督查。推进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完成勘查项目5个。完成25个压矿报告初审和27个储量检测报告备案。③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加强岩芯库建设,实施岩芯库扩容,库容增加到4万米,至年末入库钻孔140个,岩芯总长2.2万米。④科技管矿。投入资金1500万元,完成科技管矿二级平台建设,对全市262处矿山实施远程监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网格化管理,做到“天上看、地上查、地下控、网上管”的全方位、多形式监管。⑤地灾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群测群防等工作制度及相关措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项目9个,治理面积2180公顷。推进地质公园建设,全市8处省级地质公园全部揭碑开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实施泰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利用《泰安日报》宣传报道全市9处地质公园。
【测绘管理】 年内,全市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47家。① “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编制完成“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②数字县市建设。数字宁阳和数字东平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已开展,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③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快行政挂图编印,东平县、宁阳县、新泰市、肥城市、岱岳区已完成并印刷出版,市级地图已完成二审校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泰安机场等项目建设提供翔实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④测绘市场监管。举办地图审核、测量标志管护培训班,提高测绘管理人员素质。开展地图市场保密检查,加强测量标志管护,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裴 鹏)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年末,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有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7个、国土资源所87个,市局辖正县级事业单位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4个,设科(室、馆、中心) 22个。全系统有干部职工1090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37人。年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履行新的职责定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市国土资源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获市委、市政府“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上争取突出贡献奖” “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土地资源管理】 全市国土总面积77.62万公顷,其中农用地58.45万公顷(耕地36.40万公顷、园地3.99万公顷、林地10.97万公顷,其他农用地7.09万公顷),建设用地12.96万公顷,未利用地6.20万公顷。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全年报批建设用地1480公顷,保障104国道改线、青兰高速、引黄入泰、大汶河开发、保障性住房、教育“改薄”和解决“大班额”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②严守耕地红线。全市耕地面积36.4万公顷,基本农田31.6万公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整治总规模680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610公顷,新增耕地39.56公顷。完成6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总投资7.59亿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15万公顷,增加耕地1150公顷。③土地资产管理。泰安城区储备土地65宗,面积379.13公顷;出让经营性土地24宗,面积4.30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6.44亿元。④节约集约用地。开发利用空闲土地223宗、920公顷。监管土地242宗、41.24公顷,完成土地检查核验项目14个。⑤土地执法监察。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1049宗、129.6公顷,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93%。所有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实现“零通报、零约谈、零问责”目标。⑥不动产统一登记。9月19日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全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市设立办事大厅8个、服务窗口77个。至年末,有1.6万宗房产或土地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登记1.1万宗。⑦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完成机房和网络改造,扩容和更新存储设备。深化信息化成果应用,通过各业务系统办结业务1.85万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网站点击量122.45万次。
【矿产资源管理】 全市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分布较广,具有优势矿产多、资源储量大的特点。①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建立矿产督察体系,聘任专兼职矿产督察员18人。建立群众举报及企业互检机制,成立矿产资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订创建方案,推进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建设。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050万元、采矿权价款6624万元。②强化矿产勘查储量工作。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的16项探矿权的审批,对9个正在实施的探矿权项目进行督查。推进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完成勘查项目5个。完成25个压矿报告初审和27个储量检测报告备案。③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加强岩芯库建设,实施岩芯库扩容,库容增加到4万米,至年末入库钻孔140个,岩芯总长2.2万米。④科技管矿。投入资金1500万元,完成科技管矿二级平台建设,对全市262处矿山实施远程监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网格化管理,做到“天上看、地上查、地下控、网上管”的全方位、多形式监管。⑤地灾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群测群防等工作制度及相关措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项目9个,治理面积2180公顷。推进地质公园建设,全市8处省级地质公园全部揭碑开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实施泰山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利用《泰安日报》宣传报道全市9处地质公园。
【测绘管理】 年内,全市具有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47家。① “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编制完成“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②数字县市建设。数字宁阳和数字东平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已开展,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③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快行政挂图编印,东平县、宁阳县、新泰市、肥城市、岱岳区已完成并印刷出版,市级地图已完成二审校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泰安机场等项目建设提供翔实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④测绘市场监管。举办地图审核、测量标志管护培训班,提高测绘管理人员素质。开展地图市场保密检查,加强测量标志管护,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裴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