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末,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职职工1.08万人。市交通运输局辖县级单位2个、副县级单位6个、正科级单位3个、副科级单位1个,管理国有企业1家,监管民营企业1家。全系统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努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年内,全系统9个单位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个单位新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53.39亿元,增长176.6%。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9.9亿元,港航建设完成0.57亿元,场站建设完成投资2.92亿元。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完成路网改建、养护大中修里程83.6千米,全市干线公路综合优良路率达90.35%。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442.5千米,处治安全隐患里程597千米,改造危桥7座,完成投资4.65亿元,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4万千米,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
【运输经济】 年末,全市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15户、道路货物运输业户5336户,客运营运线路328条,年平均日发1258.8班次;全市客运车辆保有量1106辆,货物营运车辆2.37万辆,大型以上载货汽车比例达59.5%;全市集约化客运线路61条,集约化客车比例达58.8%。拥有跨省运输经营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4家,船舶运力6.07万载重吨;拥有市内水上旅游运输企业8家、1344客位,水上旅游船舶全部实现公司化运营。年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2955万人,旅客周转量19.65亿人千米;货运量7742万吨,货物周转量157.68亿吨千米。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量达1.7亿人次。完成春节假期运输和重大节假日运输保障及应急运输任务。
【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组织全系统1400名执法人员开展网上法律法规知识集中考试。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部门职责,修订权力清单,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消减4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交通审批事项实现网上运行,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速20%以上,10项登记备案事项与工商注册登记实现“十证合一”,3项审批事项“只跑一次”即可办结。编制完成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年内,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审批事项4710件、公交服务事项1.15万件,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开展旅游客运市场、客运出租市场、普通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取消驾校行业规划限制,驾校许可权限全部下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驾驶员(船员)诚信考核,增强运输业户守法经营意识。依法加强路政、运政、航政管理,检查营运车辆32万辆次,查处违章违规车辆1.54万辆次。加强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路面监控网络,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依法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客运行业管理】 优化旅客运输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推动道路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全市集约化线路发展到61条、客车709部,集约化客车占总量的58.5%。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达县际班线经营行政许可7个,省际包车客运车辆延长营运年限决定43个,省、市际班线车辆延长营运年限决定84个,班线客车、客运包车调整15个。提高旅游客运资源的市场集中度,增强旅游运输企业合力,消除个别运输企业因经营范围受限带来安全隐患,落实新增省、市际包车经营权招投标指标50部。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站外揽客、不按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货运行业管理】 推进货运公司化改造,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培育道路货运龙头企业,加快物流企业功能整合,推进传统道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发展厢式、冷藏、罐式、集装箱等标准化货车,推广甩挂运输。至年末,全市大型以上货车比例达59%。开展普通货运企业资质、货运车辆信息清理工作,清理超期经营、无车空户货运业户317家,车辆1262辆。推进市属普通货物运输业户许可下放。开展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优秀企业11家。发展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全市甩挂运输车辆发展到216辆。扶持发展交通物流,开展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8家企业整改期内未整改合格被注销经营许可。加快道路运输与邮政和快递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交通物流网络。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货运保障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储备应急运力,保障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度汛,完成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任务。
【客运出租行业管理】 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加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累计检查车辆1600辆次,查处违规出租车120辆次。加大违规出租车投诉处理力度,查处各类网络、电话投诉违规出租车90辆次,吊销严重违规经营驾驶员服务资格6个。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改色换型工作,泰安城区1292辆出租汽车全部完成改色换型工作。开展“泰山文明号”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提高服务标准,拓展服务项目,组建“爱心车队”“雷锋车队”等品牌车队,开展“爱心送考”“关爱孤寡老人”等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提升客运出租行业形象。
【《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依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起草制定《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初稿形成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并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方面意见建议700条。《办法》履行集体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部门会签等法定程序,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共分6章41条,主要明确管理职责,规定交通部门为网约车管理主体,并负责统筹实施两区及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网约车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细化许可条件,对从事网约车经营明确车型、车辆使用年限、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相关条件,同时对取得经营许可条件和程序作出规范;规范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乘客信息管理等;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对合乘接单次数作相应限制。
【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照新的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和安全生产监管要求,降类、变更经营范围企业5家。推动全市汽车维修检测企业升级达标,指导各县(市、区)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维修企业的认定和改造。年末,全市有各类汽车维修业户660家,检测企业6家。开展维修检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汽车维修企业37家、AA级汽车维修企业163家、A级汽车维修企业361家、B级汽车维修企业38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汽车维修喷漆废气治理,继续开展汽车维修喷漆废气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督导企业加强喷烤漆和废旧机油管理。加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管理,完成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2.1万辆次。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新许可车辆油耗达标车型核查合格车辆1614辆。年末,全市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037辆,占全市营运车辆的22.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改造升级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全市42所驾校实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服务模式,占驾校总数量的80%。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教练员实行系统禁用。严格《培训记录》审核、签章程序,全年审核签章4.62万份。组织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规培训教练车96辆,依法取缔违法驾校培训点32处,对资格条件不达标、不按规定使用《培训记录》和建立学员培训档案的9所驾校予以停业整顿。开展驾校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驾校9所、AA级30所、A级7所、B 级3所。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核发证件3780个。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培训5.8万人。
【车辆超限治理】 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推行追踪处理和“一超四罚”(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各有关部门将依情形分别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路检路查执法行为。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流动检查力度,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检查违法运输危化品车辆2452辆次,查处29辆次,维护道路危化品运输市场秩序。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安装完成104国道标准三车道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不间断执法。全市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万人次,执法车辆1.6万辆次;检查客、货运输车辆32万辆次,查处违章车辆1.54万辆次。其中,联合公安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28万辆次,卸货4.5万吨,超限信息抄告2355条,查处脱落扬撒车辆367辆次、违规危化品运输车辆120辆次、违规运营客车348辆次,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
【平安交通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依规从事安全生产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创建,加强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水上运输、施工现场等薄弱环节的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推行岗位风险清单管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21期,培训干部职工2000人次。持续推进“平安公路”“平安港航”“平安工地”“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隐患“大快严”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集中整治行动,抽查企业333家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577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车辆、应急物资保障,组织开展东平湖水上应急救援演练、道路运输应急拉练、公交应急反恐、公路防汛抢险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交通建设项目合格率达100%。年末,全系统各项安全指标均低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下达的预控指标,市交通运输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泰安市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的做法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予以推广。
【交通文明行业创建】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道路客运行业提质、公共交通提升、客运市场规范、文明公路创建、志愿者常态化“五项行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红叶服务”“泰山百合”“汇元爱心车队”等服务品牌。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稳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满意度。
(周 真 张 文)
交通综述
【概况】 年末,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职职工1.08万人。市交通运输局辖县级单位2个、副县级单位6个、正科级单位3个、副科级单位1个,管理国有企业1家,监管民营企业1家。全系统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努力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年内,全系统9个单位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个单位新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直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53.39亿元,增长176.6%。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9.9亿元,港航建设完成0.57亿元,场站建设完成投资2.92亿元。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完成路网改建、养护大中修里程83.6千米,全市干线公路综合优良路率达90.35%。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442.5千米,处治安全隐患里程597千米,改造危桥7座,完成投资4.65亿元,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4万千米,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
【运输经济】 年末,全市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15户、道路货物运输业户5336户,客运营运线路328条,年平均日发1258.8班次;全市客运车辆保有量1106辆,货物营运车辆2.37万辆,大型以上载货汽车比例达59.5%;全市集约化客运线路61条,集约化客车比例达58.8%。拥有跨省运输经营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4家,船舶运力6.07万载重吨;拥有市内水上旅游运输企业8家、1344客位,水上旅游船舶全部实现公司化运营。年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2955万人,旅客周转量19.65亿人千米;货运量7742万吨,货物周转量157.68亿吨千米。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量达1.7亿人次。完成春节假期运输和重大节假日运输保障及应急运输任务。
【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组织全系统1400名执法人员开展网上法律法规知识集中考试。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部门职责,修订权力清单,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消减4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交通审批事项实现网上运行,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提速20%以上,10项登记备案事项与工商注册登记实现“十证合一”,3项审批事项“只跑一次”即可办结。编制完成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年内,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审批事项4710件、公交服务事项1.15万件,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开展旅游客运市场、客运出租市场、普通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取消驾校行业规划限制,驾校许可权限全部下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驾驶员(船员)诚信考核,增强运输业户守法经营意识。依法加强路政、运政、航政管理,检查营运车辆32万辆次,查处违章违规车辆1.54万辆次。加强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路面监控网络,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依法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客运行业管理】 优化旅客运输组织结构和经营结构,推动道路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全市集约化线路发展到61条、客车709部,集约化客车占总量的58.5%。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达县际班线经营行政许可7个,省际包车客运车辆延长营运年限决定43个,省、市际班线车辆延长营运年限决定84个,班线客车、客运包车调整15个。提高旅游客运资源的市场集中度,增强旅游运输企业合力,消除个别运输企业因经营范围受限带来安全隐患,落实新增省、市际包车经营权招投标指标50部。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站外揽客、不按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货运行业管理】 推进货运公司化改造,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培育道路货运龙头企业,加快物流企业功能整合,推进传统道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发展厢式、冷藏、罐式、集装箱等标准化货车,推广甩挂运输。至年末,全市大型以上货车比例达59%。开展普通货运企业资质、货运车辆信息清理工作,清理超期经营、无车空户货运业户317家,车辆1262辆。推进市属普通货物运输业户许可下放。开展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优秀企业11家。发展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全市甩挂运输车辆发展到216辆。扶持发展交通物流,开展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8家企业整改期内未整改合格被注销经营许可。加快道路运输与邮政和快递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交通物流网络。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货运保障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储备应急运力,保障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度汛,完成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任务。
【客运出租行业管理】 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加强客运出租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累计检查车辆1600辆次,查处违规出租车120辆次。加大违规出租车投诉处理力度,查处各类网络、电话投诉违规出租车90辆次,吊销严重违规经营驾驶员服务资格6个。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改色换型工作,泰安城区1292辆出租汽车全部完成改色换型工作。开展“泰山文明号”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提高服务标准,拓展服务项目,组建“爱心车队”“雷锋车队”等品牌车队,开展“爱心送考”“关爱孤寡老人”等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提升客运出租行业形象。
【《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依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起草制定《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初稿形成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并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方面意见建议700条。《办法》履行集体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部门会签等法定程序,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共分6章41条,主要明确管理职责,规定交通部门为网约车管理主体,并负责统筹实施两区及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网约车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细化许可条件,对从事网约车经营明确车型、车辆使用年限、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相关条件,同时对取得经营许可条件和程序作出规范;规范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乘客信息管理等;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对合乘接单次数作相应限制。
【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照新的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和安全生产监管要求,降类、变更经营范围企业5家。推动全市汽车维修检测企业升级达标,指导各县(市、区)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维修企业的认定和改造。年末,全市有各类汽车维修业户660家,检测企业6家。开展维修检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汽车维修企业37家、AA级汽车维修企业163家、A级汽车维修企业361家、B级汽车维修企业38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汽车维修喷漆废气治理,继续开展汽车维修喷漆废气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督导企业加强喷烤漆和废旧机油管理。加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管理,完成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2.1万辆次。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新许可车辆油耗达标车型核查合格车辆1614辆。年末,全市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037辆,占全市营运车辆的22.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改造升级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全市42所驾校实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服务模式,占驾校总数量的80%。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教练员实行系统禁用。严格《培训记录》审核、签章程序,全年审核签章4.62万份。组织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违规培训教练车96辆,依法取缔违法驾校培训点32处,对资格条件不达标、不按规定使用《培训记录》和建立学员培训档案的9所驾校予以停业整顿。开展驾校质量信誉考核,评定AAA级驾校9所、AA级30所、A级7所、B 级3所。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核发证件3780个。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培训5.8万人。
【车辆超限治理】 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推行追踪处理和“一超四罚”(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各有关部门将依情形分别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路检路查执法行为。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流动检查力度,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检查违法运输危化品车辆2452辆次,查处29辆次,维护道路危化品运输市场秩序。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安装完成104国道标准三车道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不间断执法。全市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万人次,执法车辆1.6万辆次;检查客、货运输车辆32万辆次,查处违章车辆1.54万辆次。其中,联合公安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28万辆次,卸货4.5万吨,超限信息抄告2355条,查处脱落扬撒车辆367辆次、违规危化品运输车辆120辆次、违规运营客车348辆次,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
【平安交通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依规从事安全生产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创建,加强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水上运输、施工现场等薄弱环节的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推行岗位风险清单管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安全管理培训班21期,培训干部职工2000人次。持续推进“平安公路”“平安港航”“平安工地”“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隐患“大快严”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集中整治行动,抽查企业333家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577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车辆、应急物资保障,组织开展东平湖水上应急救援演练、道路运输应急拉练、公交应急反恐、公路防汛抢险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交通建设项目合格率达100%。年末,全系统各项安全指标均低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下达的预控指标,市交通运输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泰安市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的做法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予以推广。
【交通文明行业创建】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道路客运行业提质、公共交通提升、客运市场规范、文明公路创建、志愿者常态化“五项行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红叶服务”“泰山百合”“汇元爱心车队”等服务品牌。加强交通综合治理,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稳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满意度。
(周 真 张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