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市人防系统坚持“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建设一流部门”目标定位,以提升指挥通信能力、综合防护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泰安市在全省人防军政联合考核中获第2名,被省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授予人民防空军政联合考核一等奖。全省人防信息化集训暨现场会在泰安市召开。
【人防组织指挥和训练演练】 根据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情况,调整完成市、县(市、区)人防指挥部编程,明确战时及平时职责任务。建成徂徕山市级领导机关战时疏散基地及其指挥中心,建成大津口市级领导机关战时疏散基地和泰安市人防训练基地。完成新泰市、东平县人防基本指挥所选址,省人防办下达选址批复。在岱岳区粥店街道、道朗镇建设人防指挥通信平台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防空通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组织人防指挥部、人防机关、人防专业队等8类训练对象开展常规性训练演练,组织“泰山之盾—2017”人防应急支援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习,检验人防组织指挥、防护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人防信息化建设】 争取国家和省、市投资1800万元,完成市级“三位一体”人防指挥所升级改造。在全国率先建成泰安市人防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申报国家人防科技成果。完成人防电子政务内网、国防动员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全市新增电声警报器12台、多媒体警报器4台。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95%以上。国家、省人防办确定泰安市承担全国人防大数据建设试点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疏散掩蔽系统建设试点任务,完成项目立项、专项资金申请,组织可研、设计。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 建立“人防建设总规、控规、修规”相衔接的三级规划体系,完成《泰安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17—2020)》,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将泰安高新区、高铁片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列为人防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完成《泰安高新区中心片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泰安市高铁新区人防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人防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绿地云水谣项目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等5个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易地建设费征缴范围、征缴标准、拆除人防工程补偿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范易地建设费减免规定。全市批准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9%和191.6%。
【单建人防工程建设】 901、1401人防工程完成竣工验收。1101人防工程完成主要施工任务。1601人防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筹划建设1701、1702人防工程,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展开立项。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巡查230次,全市新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面积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118.59%。组织推进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维护管理规程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维护保养规程》,通过省人防办专家评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89处。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巡查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全市新增人防工程开发利用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9%。市级悬挂人防工程标志牌12个、人防工程指示牌9个、人防工程标识牌12套、各类辅助标牌194个。
【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 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由11项精简为7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压缩8.7%,办理环节压缩40%,办理时限压缩55%,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将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列入“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建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在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和已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随机检查,并通报公示。对人防建设项目,从规划到竣工实行责任到人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全程有人跟、服务零距离。
【向上争取和招商引资】 争取1601人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600万元。争取承担全国人防大数据建设试点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疏散掩蔽系统建设试点任务,先期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引荐山东港泰隆医药物流公司投资1亿元在泰安高新区建设医药物流产业园。
【人防行政执法】 组织拉网式执法巡查68次,督促39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立案查办违法建设项目8家,全市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536万元。在全市61所初中学校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免费发放人防知识教材,受教育学生2万人;与市教育局联合进行人防知识理论考试和检查验收,授课率、受教率、及格率均达到95%以上。结合“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开展系列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国人民防空》《齐鲁民防》《泰安日报》等媒体发布宣传稿件40篇。
(梁 波)
人民防空
【概况】 全市人防系统坚持“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建设一流部门”目标定位,以提升指挥通信能力、综合防护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泰安市在全省人防军政联合考核中获第2名,被省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授予人民防空军政联合考核一等奖。全省人防信息化集训暨现场会在泰安市召开。
【人防组织指挥和训练演练】 根据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情况,调整完成市、县(市、区)人防指挥部编程,明确战时及平时职责任务。建成徂徕山市级领导机关战时疏散基地及其指挥中心,建成大津口市级领导机关战时疏散基地和泰安市人防训练基地。完成新泰市、东平县人防基本指挥所选址,省人防办下达选址批复。在岱岳区粥店街道、道朗镇建设人防指挥通信平台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人民防空通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组织人防指挥部、人防机关、人防专业队等8类训练对象开展常规性训练演练,组织“泰山之盾—2017”人防应急支援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习,检验人防组织指挥、防护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人防信息化建设】 争取国家和省、市投资1800万元,完成市级“三位一体”人防指挥所升级改造。在全国率先建成泰安市人防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申报国家人防科技成果。完成人防电子政务内网、国防动员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全市新增电声警报器12台、多媒体警报器4台。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95%以上。国家、省人防办确定泰安市承担全国人防大数据建设试点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疏散掩蔽系统建设试点任务,完成项目立项、专项资金申请,组织可研、设计。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 建立“人防建设总规、控规、修规”相衔接的三级规划体系,完成《泰安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17—2020)》,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将泰安高新区、高铁片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列为人防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完成《泰安高新区中心片区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泰安市高铁新区人防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人防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绿地云水谣项目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等5个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易地建设费征缴范围、征缴标准、拆除人防工程补偿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范易地建设费减免规定。全市批准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9%和191.6%。
【单建人防工程建设】 901、1401人防工程完成竣工验收。1101人防工程完成主要施工任务。1601人防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筹划建设1701、1702人防工程,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展开立项。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巡查230次,全市新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面积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118.59%。组织推进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维护管理规程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维护保养规程》,通过省人防办专家评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89处。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巡查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全市新增人防工程开发利用面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9%。市级悬挂人防工程标志牌12个、人防工程指示牌9个、人防工程标识牌12套、各类辅助标牌194个。
【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 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由11项精简为7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压缩8.7%,办理环节压缩40%,办理时限压缩55%,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将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列入“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建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在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和已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随机检查,并通报公示。对人防建设项目,从规划到竣工实行责任到人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全程有人跟、服务零距离。
【向上争取和招商引资】 争取1601人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600万元。争取承担全国人防大数据建设试点和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疏散掩蔽系统建设试点任务,先期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引荐山东港泰隆医药物流公司投资1亿元在泰安高新区建设医药物流产业园。
【人防行政执法】 组织拉网式执法巡查68次,督促39个新开工建设项目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立案查办违法建设项目8家,全市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536万元。在全市61所初中学校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免费发放人防知识教材,受教育学生2万人;与市教育局联合进行人防知识理论考试和检查验收,授课率、受教率、及格率均达到95%以上。结合“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开展系列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国人民防空》《齐鲁民防》《泰安日报》等媒体发布宣传稿件40篇。
(梁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