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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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机构8个,其中市级1个,在职人员25人;县(市、区)级7个,在职人员76人。1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泰安高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为泰安高新区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县(市、区)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83人,乡镇均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安全监管所,安全监管人员324人。全市各级安全监管工作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市安监局被国家安监总局表彰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获全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单位、泰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通过省文明委复审,连续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月,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来泰安市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对泰安市科学预防体系创建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应邀担任泰安市政府安全生产特邀顾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先后印发泰安市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1起,死亡72人,同比分别下降4.0%、2.7%,各项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内。②较大以上事故得到遏制。发生较大安全事故2起,死亡9人。6月25日,一辆号牌为京G60644的客车行驶至泰新高速公路新泰段泰安方向46KM+200M处,撞在跨线桥右侧斜撑梁上,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单方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9月30日,东平县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油脂车间1号水解釜发生破裂事故,造成3人死亡。较大事故起数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持平。③重点行业领域形势保持平稳。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8起,死亡66人,同比分别下降1.7%、1.2%;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50%、14.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领域及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森林火灾等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围绕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委政府、安监部门、行业部门、企业和岗位员工“五个责任”,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下达控制指标,严格考核奖惩。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产煤县(市、区)委书记、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市县乡村“五个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率均达到100%。汛期实行县级领导包保矿山责任制,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期间,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居责任制。8月中旬起,实行安全生产周报告制度,由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签字后上报,促使各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年底,市政府组织5个考核组,采取“编抽分离两随机”办法,对6个县(市、区)、59个部门单位逐一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未突破控制指标、工作成绩突出的24个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兑现奖金50万元。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监督检查】 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活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4次,采取明察暗访、专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全市累计排查治理各类隐患5.1万条,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16.7万起,挂牌督办的10处重大隐患已有9处完成整改。市、县、乡三级执法监察队伍上下联动,实施不间断执法监察,检查企业11823家次,实施经济处罚249万元。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单元,采取县乡“捆绑责任、抱团检查”的方式,通过上警示教育大课、县乡抱团诊断检查、集体反馈和谈心对话、联合复查验收和落实网格化实名制“四个步骤”,在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全市95个乡镇(街道、园区)完成69个,累计警示教育乡、村、企业负责人21456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85家,排查隐患39722条,停产整顿、关闭121家。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有806家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轻工冶金、机械纺织等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其中,煤矿、烟花爆竹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坚持每周一主题,开展警示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印发新《安全生产法》、致企业家一封信等宣传材料80余万份,向市民发送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短信8万余条;在泰安电视台举办新安法知识竞赛决赛,并转播决赛实况;分批次对全市883家高危及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闭卷考试;举办全市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班,累计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1万余人,特种作业人员1.5万余人。市政府确定把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纳入政府执法机构序列,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实现3年内专业监管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先后开展各种类型演习演练1500余场次,参加演练人员1.7万余人。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市政府月督导制度。按照1~5月、7~11月督导行业,6月、12月督导县(市、区)的办法,先后对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油气管线等行业领域和县(市、区)集中督导12次。实施安全生产倒逼管理,对第4批27家企业分别实行为期半年的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启动“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创建工作,建设安全发展目标、事故风险防范等12大体系,促进区域安全监控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启动实施集综合监管、政务管理和应急指挥于一体,涵盖隐患排查治理等18项功能,贯通市、县、乡、企业四级的“智慧安监”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和“智慧安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被省安监局列为省安全生产科技实施项目,被国家安监总局列入安全生产科技实施项目。(郝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