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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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增加亮点,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多项业务实现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做出应有贡献。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2万件,调处成功1.21万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74万件,提供法律援助3400件,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1986场次。市司法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获泰安市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

【法制宣传教育】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讲师团等7支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法治文化长廊、举办普法图片展览、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引入项目化运作理念,围绕法治场所建设、普法载体创新、普法领域拓展等任务,培育普法项目,推出岱岳区“普法大篷车”、国税局“泰山?税敢当”等100个特色普法教育品牌,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利用“泰安普法”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发布普法讯息,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市司法局被市委宣传部表彰为政务微博发布先进单位。开展法治泰安、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社区(村居)等创建工作,提高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社区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肥城市、新泰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东平县被评为省级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新泰市小良庄村等9个村(居)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2个村(居)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00个村(居)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任务分工,部署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发掘亮点、打造看点,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成果展示筹备工作。

【基层工作】 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22万起,成功调解1.21万起,成功率99%。②安置帮教。针对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定方案、定人员、定措施,确保这类人员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参与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③社区矫正。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样本、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641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对正在服刑的4类罪犯开展摸排、审核、上报,确保各个环节依法有序推进。

【法律援助】 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深化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建设,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00件,接待法律咨询5056人次。

【司法鉴定】 组织全市7家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开展案卷评查和规范化建设检查活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全市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512件,采信率96%以上。

【律师业务】 全市律师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1026家,办理刑事案件1758件、民事案件7456件、行政案件216件、非诉讼案件958件、仲裁案件164件、法律援助案件601件,咨询代书1.24万件,法律调解786件,参加公益事业社会活动2000人次,律师业务收费5678.99万元。

【公证业务】 组织全市7家公证处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推动公证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全市公证机构拓展业务领域,优化业务发展结构,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至年底,全市办理公证2.24万件,业务收费410万元。
(尹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