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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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联系点、深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肯定,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

【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①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制定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开展依法行政“五五规划”总结和奖励表彰工作,新泰市、肥城市政府法制办获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称号,3人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个人。②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联系点建设,在肥城市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经验交流会,发挥20个依法行政联系点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掌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③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行政学法宣传活动,组织收看全省法律知识视频培训讲座9期,参与培训5000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参与竞赛选拔1000人次;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开通“泰安政府法制”政务微信,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决策服务】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重要行政经济事务法律审查工作,对徂徕山汶河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泰安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方案等合法性审查。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等指挥部工作,围绕创城迎审、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经济合作、土地房屋征收等重要行政和经济事务,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履行监督协调职能,为各指挥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制定《泰安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暂行办法》,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考核评价进行规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新型智库作用,组织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项目合同审查、疑难案件处理等政府法律事务18项,解决山东泰邦生物制品公司股权变更、泰山大剧院委托管理、泰安金融商务区项目合作协议等法律事项。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全市28个市直部门(单位)和67个乡镇(街道、园区)聘任长期法律顾问。

【制度建设】 ①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制定审核各类文件4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0件,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17件。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组织开展2011年底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9件,保留161件、修改2件、废止46件;清理市直6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348件,保留29件、修改35件、废止284件。③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查县(市、区)规范性文件3件,对市直部分部门17件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备案文件10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①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宣传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主题学习活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万人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②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审验并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5100件,组织2700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在线考试。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对查出的7大类、27个具体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③行政执法服务保障。向市政府提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建议。配合编制部门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及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 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复议工作机构,充实复议工作人员,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调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实专家学者和政府法律顾问。②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贯彻行政复议案件先行调解工作方式,调解结案率提高28%。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3件,受理案件389件,办结353件。③行政应诉工作。组织600人参加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应诉培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95件。 (杨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