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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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体制改革】 出台“两个责任”约谈办法,重点约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市县纪委约谈526人,其中市纪委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87人。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全市220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推进市级派驻巡查,市纪委巡查市直部门单位49个,发现问题线索225个,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制定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多名县(市、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

【监督检查】 对“四风”扭住不放、一寸不让,紧盯重要节点,及早提醒、营造氛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敛财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在市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举报窗、曝光台,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61起、5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8人,通报曝光231起、329人。

【纪律审查】 严格用党纪的尺子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查少数向管多数转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注重违纪线索筛查,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对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统一管理、规范处置。探索实施县级纪委异地交叉办案、乡镇纪委划片联合办案。加强和规范执纪审查审理工作,开展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206件次,立案1702件,结案16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5人。

【工作亮点】 强化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和党规党纪意识。专门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明确要求。在新闻媒体、纪检监察网站开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栏,解读党纪条规、解答疑难问题。筛选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市纪检监察网站连续刊载。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排查,消除监督盲区。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普遍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查办、集中督办,全市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93起、11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1人,通报曝光161起、224人。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重要会议】 2月10日,中共泰安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明东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队伍建设】 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列责任清单,逐级厘清责任,健全责任体系,作出履职承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推动“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基层深化。加大自主培训、委托培训和组织调训力度,强化实践锻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规范提升年”活动,健全内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制定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自我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冯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