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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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纳入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对信访工作机构和对责任单位的满意率均超过99%,列全省第二位。泰安市工作经验在全省办信工作会议、全省依法处置进京非访会议、全省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会议上得以推广。办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被省拍成专题片在全国办信工作交流会上宣传推广。信访形势趋稳向好,进京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起数同比下降40%以上,人数下降60%以上;到市集体上访特别是堵门、打横幅等过激行为持续减少。在各级“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等特殊敏感节点,以及全市“创城迎审”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市信访局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表彰为“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局党组被市委表彰为“五星级党组”;局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泰安市优秀公务员”。

【案件处理】 年内,接待群众到市上访1808起,到省上访595起,进京上访140起。受理办理群众来信842件,网上信访4023件。立案督查上级交办及市领导批示重点信访事项69件,按期办结率100%。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办理信访事项162件,按期结案率100%。

【集中化解信访积案】 开展“积案治理提高年”活动,市委、市政府分工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和调度推进,市信访联席办、信访局4名县级干部跟踪督查督办,始终保持对事要解决的强力推动,一批难案老案得到化解。年内,省交办的8件信访积案,办结率和化解率均为100%;市联席办排查交办的144件,办结率98.6%,化解率91.7%。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开展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1230件矛盾纠纷、特别是335件重大隐患,实现超前化解、有效稳控。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减少矛盾积累、信访上行。开展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信访事项办理的精细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开展“三无”县乡创建活动,58个乡镇(街道)实现无到省进京集体上访、无进京非访、无信访积案,占总数的66%。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纵向上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横向上联通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市、县职能部门和单位,将信访业务全部纳入网上流转。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公开,群众可查询、可监督、可评价,提高信访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进市、县两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建设应用,为群众及时就地通过互联网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年底,全市“网上信访”平台受理量居全省第一位。采取在报纸上刊登专访文章、在网络上进行视频直播、组织举办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法规宣传教育。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研讨班、辅导班20个,培训市、县、乡三级信访干部1100人次,在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王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