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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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 以“尊重、包容、服务、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开展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民族工作的氛围。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水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关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表彰为“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肥城市等7个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人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民族经济】 年内,申报中央财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9个,争取扶持资金250万元;申报省级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9个,争取扶持资金100万元;做好穆斯林农户和城市低保户牛羊肉价格补贴工作,全市拨资金571.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65.1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06.6万元。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年落实贴息贷款20亿元、贴息5400万元。

【民族社会事业】 向省民委争取60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资金、市级配套资金50万元用于7个民族学校电算化改造。在民族村实施“吃放心水、建小康路、润民族情”工程,年内启动实施项目23个,落实市级帮扶资金200万元。

【宗教事务管理】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以“教风提升年”为主题,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强化宗教团体建设,举办不同形式的演讲报告30次。泰安市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全省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泰安市召开,向全省推广泰安市的经验和做法。

【宗教文化建设】 泰山道教文化馆建设被市政府确定为2015年度重点项目。1月6日,结合中国道教协会“弘扬邱处机真人西行慈爱和平精神”举办泰山道教文化馆启动仪式。经过精心施工,泰山道教文化馆于年底竣工。

【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年内,在涉及少数民族村旧村改造、土地征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真寺街的治理工作,保持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民族宗教新闻宣传】 全年向国家宗教局报送信息124篇,被国家宗教局表彰为“2015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向省民委、省宗教局报送信息220篇,在全省信息工作年度得分排名中,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名列第一名,被省民委、省宗教局表彰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陈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