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6&rec=234&run=13

【概况】 2015年,全市民政系统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支持国防、服务社会的职责,多项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在省民政厅组织的民政工作综合考评中,泰安市考核成绩为“优秀”,得分位居全省第2名。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15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全市‘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社会救助】 ①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月低保标准、农村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99元、3350元,分别提高30元和4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763元和4550元,提高100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缩小到1.79∶1。②“平台式”综合救助运行机制。市、县(市、区)建立起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和查询平台,筛录困难群众信息15万户、30万人。依托数据库自动排名系统,把“最困难的人”列为优先救助对象。③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系统运行后,受理核查5547户、1.53万人。④“救急难”工作。建立起“健全一套协同办理工作规范、设立一部社会救助热线、开通一条及时救助的‘绿色通道’、形成一种公示证明研判程序、共享一个社会救助平台、落实一项首问负责监督制度”的“六个一”工作体系,对突遇不测、生活陷入困境的居民实施及时救助。泰安市在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暨“救急难”试点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⑤医疗救助。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印发《泰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支出型贫困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实施分类分段分标准救助,取消低保、五保等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救助起付线。全市救助困难群众3.4万人,落实医疗救助资金1900万元。⑥减灾救灾。全市发放救灾资1388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7.8万人。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岱岳区粥店街道举办地震灾害紧急疏散和灾后救助演练。对全市3800名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泰山区上高街道岔河社区等5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新泰市龙廷镇龙溪社区等5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①老年福利。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做到既补“床头”,又补“人头”。综合使用省、市、县三级补助资金,对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最高补助1.05万元,对改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最高补助4900元;对入驻养老机构的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每年分别给予760元、1260元和1520元的运营补助;为城镇“三无”老年人、高龄低保老年人、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分别按月发放750元基本生活费、100或200元的高龄津贴、60元护理补贴,评为“泰山敬老使者”的养老护理人员每人每月享受600元市政府津贴;对新建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最高44万元的建设及运营补助,对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18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中级养老护理员每人补助800元,对参加综合责任险的养老机构给予10%~15%的补助。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将200张以上床位内设护理院或康复医院的养老机构纳入医疗定点范围。规划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6处,建成“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6处、农村幸福院887处,养老床位增加到3.2万张。民政部在东平县召开全国农村养老服务观摩座谈会议,推广泰安市农村幸福院建设经验。②儿童福利。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全市为600名社会散居孤儿、182名机构养育孤儿、918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110万元。③慈善事业。募集慈善资金1.35亿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万人次。实施“互联网+慈善”工程,全市已发展慈善超市40家。④福利彩票。全市销售福利彩票6亿元,销量增幅位居全省第二位。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印发《关于加快社会组织聚集区建设的意见》,对社会组织聚集区建设作出规划,引导社会组织取长补短、抱团发展。印发《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确定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三级316项指导目录,明确购买服务主体、内容及程序、方式,促进政社合作。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320个,总量达到2564个。全市建立从市到社区多层次社会组织服务阵地171个。其中,市级建立“1+3”服务阵地,“1”即泰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即公益慈善、行业协会、青年社会组织三个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各县(市、区)分别建立一处县级综合性服务平台。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246家社会组织进入评估范围。坚持普遍年检与重点年检相结合,对市直50家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年检,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步,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①社区规范化建设。1个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4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26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实现全覆盖。②社区治理创新。建立公共服务进社区准入制度,解决社区工作事项繁杂、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问题。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全市43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③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务公开。完成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一次城市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新一届村(居)干部教育培训,开展政策法规、社会工作、社区管理等专题培训20场(次),村(居)干部培训率达100%。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全市设立社会工作岗位1341个,增加260个,注册志愿者达15万人。做好首届“泰山和谐使者”选拔评审工作,对被评为“泰山和谐使者”的社工每人每月给予600元政府津贴。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①双拥工作。组织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做好部队演习支前保障工作。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完成军供站迁建项目建设任务。省双拥创城考核组对全市双拥创城工作给予肯定。②优抚工作。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倍,“八一”前全部发放到位。组织775名优抚对象轮流休养。结合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生活帮扶、健康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新建、改扩建烈士陵园6处,其中岱岳区、肥城烈士陵园升级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同时被命名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烈士公祭日活动。完成抗战老战士一次性补助金和纪念章发放工作。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三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办法,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率达9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全部发放到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知晓率和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④军休干部安置工作。做好军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16人、无军籍职工4人、伤病残退役士兵1人。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因势利导,涉军信访保持在总体可控的企稳状态。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①区划地名。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完成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乡改镇、镇改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志书搜集、目录编写、表格填报等年度任务。②殡葬服务。推进殡葬丧俗改革,出台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东平县、泰山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完成主体建设,新泰市、肥城市20%的乡镇(街道)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肥城市殡仪馆实施搬迁新建,新泰市第二殡仪馆进行改建,泰山区与上海福寿园集团签订殡葬服务合作协议,全市第一家BOT殡仪馆项目有望开工建设。③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全市6所婚姻登记处全部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王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