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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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全市11.67万名职工基本工资调整标准工作全面完成,月人均增资1300元。根据省政府批复,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工作,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涉及0.62万人),月人均增加430元。参照公务员各职级人员的增长幅度,同步增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涉及1.62万人),将增长部分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调整完成后,事业单位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已逾万元,占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30%左右,激励机制已经显现。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首批晋升人员工资待遇审批工作,涉及3613人。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涉及市直事业单位345个、工作人员1.62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泰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做好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分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对薪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算论证,牵头起草《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3月1日起,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5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调整为14.5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为13元。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5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4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5万元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8%,下线为4%。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审核19户建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返还保证金1374.8万元。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全市调查各类企业309户,涉及职工12.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