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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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出生人口4.95万人,出生率8.73‰,自然增长率3.68‰,合法生育率96.13%,出生人口性别比108.1(女为100)。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泰安举办,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次,9月,肥城市在全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委省对接”协调会上作典型发言。成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等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动态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一体的信息化应用体系。

【计生服务】 开展以“送知识、送服务、送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助亲好孕”行动,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城乡全覆盖,符合条件参检人群覆盖率100%。在全省室间质评中,7个定点服务机构均达到优秀档次。

【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开展“六进家三到位”(国情国策宣传进家、技术服务预约进家、健康查体通知进家、关爱关怀帮助进家、便民维权服务进家、意见建议征求进家,流动人口建档到位、信息反馈接收到位、落实均等化服务到位)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强区域协作,与省内外152个县(市、区)签订《双向协作协议书》,形成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工作格局。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建档率、发证率、查验率、信息联系率均达到95%以上。在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中,泰安市获调查质量第一名。

【依法行政】 加强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坚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采取集中调查与随时调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市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到位率100%,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综合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靠制度规范和经常性工作防止“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实行专项考核,作为“一票否决”指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突出跨区域案件、公立医院案件和影响重大案件的查处。查处“两非”案件23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1人,没收B超7台,罚没收入33.27万元。
【利益导向机制】 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100%,发放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金8207万元,落实困难、破产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2605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639万元。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救助,走访慰问困难计生家庭1.26万户,发放救助金2756.92万元。组织开展“计生助福?金秋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224万元。

【计生协会工作】 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4月,召开全市村级协会换届工作现场会。89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156人,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537个,建会率85%。②落实计划生育“双向约定”。指导基层完善村规民约,修订计划生育“双向约定”。4月,召开全市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现场会。肥城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市、区),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③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开展计划生育“三自”(自治、自主、自觉)模式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建立起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争先创优、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市实行“三自”模式的示范村(居)1323个,占全市总村数的35%。(谢 礼 王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