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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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制】 2015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后一年,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平台,加强普法教育宣传,落实“六进”普法措施,组织人员参加全省“针对性普法考试”。迎接省卫生计生委、市普法办“六五”普法工作终期检查验收。组织开展“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迎接省卫生计生委的督导检查。市卫生监督服务中心受理各类咨询电话450个次,举报投诉事项148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卫生监督】 ①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两级暗访基层医疗机构533家,其中口腔诊所112家、西医诊所281家、中医诊所7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8家、门诊部1家、卫生室22家、医院16家、涉医宣传类场所10家;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单位6533家,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案件72起,没收违法所得4.93万元,没收药品、器械44箱,罚款50.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变更注册、未取得处方权案件各1起,分别给予罚款1000元、2000元和3000元的行政处罚。全市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900人次,车辆1300台次,督导检查各类机构、单位9511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份,立案查处128家次,罚款金额56万元,案件自觉履行率100%。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强化供水管理制度和清洗消毒设施措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提高供水单位持证率。全市有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1家,发放卫生许可证11家,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合格证持证率100%;农村集中供水单位1189家,其中日供水千吨以上66家,持证率74%;百吨以上千吨以下892家,持证率71%;农村其他水厂231家。③职业卫生监督。对全市1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放射防护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没有发现违法行为。④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以放射诊疗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放射诊疗机构40家,持证率100%;检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800人,全部取得“放射诊疗工作证”,持证率100%。⑤组织开展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抽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458家,发现存在违法行为1家,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证的19个医疗机构的血液透析诊疗单位处理水的细菌总数、口腔诊疗机构的牙科车针的灭菌效果等进行抽样检测,均合格。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2家,未发现违法宣传和添加药物现象。完成13份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进行备案公示。⑥加强市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区属“四小”场所督导巡查。监督检查和巡查各类公共场所3万家次。 (谢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