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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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年内,继续开展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12类49项服务,完成国家、省规定的指标任务。落实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40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460.39万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1%。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41.47万人,健康管理率72%。将21.11万名高血压病患者、7.48万名糖尿病患者、3.75万名孕产妇、29.14万名0~6岁儿童、1.33万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全市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覆盖率99%。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全市签约家庭70.7万户,签约人口214.76万人,签约率37.6%。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为9083名60岁以上乡村医生落实生活补助。岱岳区满庄卫生院、新泰市谷里卫生院、肥城市石横卫生院、宁阳县堽城卫生院创建为全国第一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公立医院改革】 组织专家组对14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半年工作考核调研。对14家试点医院的门急诊人次、门急诊次均费用、出院人数、平均住院天数、住院率、住院患者次均费用等情况分析监测,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半年评估报告。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全市8家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改革范围。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城市医疗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经泰安市卫计委、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泰安市口腔医院、泰山区人民医院为法人治理结构和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医院。

【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全市87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2872所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覆盖率100%。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基本药物订单14.28亿元,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三日到货率分别为99.26%、81.99%。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遴选用药品种、统一确定配送关系、统一优化供应链条、统一评判企业服务、统一结算药品货款、统一实行备案管理”的“六统一”集中配送模式,促进临床用药及时、安全、有效。

【健康服务业发展】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泰安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状况,印发《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加快全市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护理、老年病等特色专科以及特需医疗服务机构,推动全市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年内,全市新举办民营医疗机构25家。 (谢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