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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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机构101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机构1个,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乡镇(街道)财政机构91个。在职职工138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03人、中级技术职称的355人。全市有会计人员约7.2万人。按现行财政体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各项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减各项上解、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40.1亿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9亿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8亿元。年内,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检查,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1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2015年度‘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财政收入】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5.3亿元,增长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税收收入145.9亿元,增长7.9%;税收占比同口径达到73.3%,较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市级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7.3亿元,完成预算的74.3%,下降7.8%;营业税4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增长3.3%;企业所得税10.6亿元,完成预算的96.4%,增长5.02%;个人所得税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增长12.5%;其他税收收入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15.6%。非税收入5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3.9%。

【财政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9亿元,增长14.4%,完成预算的109.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国防和公共安全1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教育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1%;科学技术4.1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文化体育与传媒4.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社会保障和就业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节能环保8.2亿元,完成预算的147.8%;城乡社区事务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2.03%;农林水事务3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5%;交通运输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38.4%;资源勘探信息等18.2亿元,完成预算的153.1%;商业服务业和金融等3.8亿元,完成预算的77.7%;国土海洋气象等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住房保障6.3亿元,完成预算的167.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4959万元,完成预算的60.7%;其他支出2.5亿元,完成预算的25.3%。

【预算执行】 ①完成收入预算。加强调查研究和定期分析,及时掌握财政经济运行情况。支持国税、地税部门开展联合办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支持实施以查促收,仅通过税务稽查就查补入库税款4.9亿元。②优化支出结构。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同比压减3450万元、下降10.7%。全市各项民生支出261.3亿元,增长18.4%,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9.9%,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用于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十件实事”的投入达到30.3亿元。市及以上财政共安排对下税收返还和各项转移支付128.2亿元,比上年增加17.3亿元,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财源建设】 与驻泰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政银合作风险保证金”,引导银行扩大信贷投放。综合运用过桥还贷、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间接补助方式,吸引撬动金融资本86.4亿元,支持经济稳增长、促转调。对接省政府稳增长、调结构的20条财税政策,争取到位资金10.3亿元。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向企业减税让利49亿元。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共取消57项、降准13项、暂停征收11项,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就业创业,安排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1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支持创业创新,东岳金财与北京丽泰金控集团共同出资6143万元,建立“丽泰泰山创业梦工场”,为全市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平台。

【政府投融资】 加大融资力度,市级投融资总平台融通到位资金131.7亿元(含棚户区改造贷款和政府债券),其中拨付资金85亿元,保障全市重点工程资金需要。争取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全市争取债券资金88.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81.2亿元,确保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全部置换完毕,缓解偿债压力。推广PPP模式,全市储备各类PPP项目87个,总投资估算1241亿元;在全省推介PPP项目23个;争取省财政支持,筹建80亿元的PPP发展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保障民生】 ①教育投入。筹集资金6.6亿元,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拨付资金8.2亿元,支持“全面改薄”工程、一中新校区和特教中心新校区建设。②社保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亿元,增长20.1%。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52.8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失业保险金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400元、500元。③医疗卫生投入。拨付资金10.3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拨付资金6653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④住房保障投入。筹集资金8.7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共开工建设公租房、棚改房3.5万套。⑤“三农”投入。发放各项涉农补贴资金14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筹集资金5.9亿元,支持东平库区移民避险解困工程建设;筹集资金3.7亿元,支持“一事一议”和“强村固基”工程建设。市级落实资金4.3亿元,保障泰安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复审;筹集资金10.3亿元,保障和支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等政策落实。

【财税改革】 ①预算统筹。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1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将地方教育附加等7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②构建透明财政。按照法定要求,市县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在全国294个城市财政透明度排名中,泰安市居第18位,较上年前移42个位次。③推进税制改革。推进“营改增”,全市有1.1万户纳税人纳入改革范围,直接或间接减税4.4亿元。④支出管理改革。加快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各类资金419.9亿元,直接支付率达到93.2%。推进公务卡改革,全市共办理公务卡2.3万张,消费金额1.1亿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试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确定21个购买服务项目。

【财政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在省厅支出进度考核中,始终位居前列。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暂付款22.6亿元、压减结转结余资金16.7亿元。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总量,依法启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67.7亿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评审项目873个,评审额121.9亿元,审减资金16.1亿元。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成政府采购58亿元,节约资金7.6亿元,节支率11.5%。加强会计管理,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5人成为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检查,夯实机关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基础。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累计腾退超标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超标办公用房面积6239平方米,清退及移交办公用房1.6万平方米。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核定180个市直部门购置计划2.5亿元,审减资金1.6亿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9个专项资金检查,全市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95亿元,挽回资金损失7184万元。
(高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