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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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大气环境四项主要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分别比2010年改善53.4%、22.0%、16.3%、23.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内陆城市第一位。南水北调东线市域沿线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河流断面大汶河王台大桥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9 mg/L、0.06 mg/L,COD指标与2010年持平,氨氮指标比2010年改善84.2%,市控河流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市环保局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污染减排】 年内,全市COD、氨氮、二氧化硫、NOX排放量分别为10.88万吨、0.89万吨、7.99万吨、4.55万吨,比2010年分别削减12.68%、12.0%、19.87%、26.66%,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①严控污染新增。落实“先算后审”“倍量替代”“上大压小”等制度,全年排污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47个,确保增产减污。加大减排项目现场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益。②农业养殖污染治理。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可养区的划分工作并组织实施,缓解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各县(市、区)均建成有机肥厂,使畜禽粪便变废为宝。肥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试点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环境质量治理】 大气环境治理 市政府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健全完善联防联控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调动全市力量共同防治大气污染。①工业烟气治理。落实全省最新大气排放标准,督促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快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全市列入省大气一期行动计划的75个项目全部完成,山东石横发电厂在全市率先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②城区小型燃煤炉灶淘汰。创新“三改一禁”工作模式(即改气、改热、改造,严格禁烧区管理),全面完成对泰安城区禁燃区范围内171台(套)小型燃煤炉灶的淘汰改造任务。③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标志发放制度,全年核发环保标志31.35万张。完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黄改绿”等工作。全市加油站、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或停运。全市累计建成机动车环检机构8家、检测线33条,购置遥感检测车并做好试运行。④城市扬尘控制。有关部门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封闭管理、车辆冲洗、场区硬化、覆网防尘、定期喷洒、视频监控等措施,对泰安城区19家渣土运输公司的386辆渣土车实行规范化管理。由市政法委牵头,开展整治露天烧烤专项行动,在泰安城区建设集中烧烤园区6处,符合条件的业户全部入园经营,对在园外违法经营的384家业户进行清理。⑤制订《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作用。
水环境治理 ①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累计建成稻屯洼、宁阳沟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7处,全市湿地达2086.7公顷(3.13万亩),年可削减COD、氨氮2272.2吨、302.9吨,提高河流、湖库的水质自净能力。天泽湖(泮河)、上泉、柴汶河、康王河等湿地项目已组织实施。②重点治污项目建设。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等措施,列入《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的28个治污项目已完成16个;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48个治污项目已完成40个,满足国家年度考核要求。③加强监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单位多次排查整治泰城污水直排口、管网断点、漏点等问题,解决城区污水直排问题,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对超标河流断面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制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建设】 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泰山区、宁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县)项目全部建成,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示范项目正常运行。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列入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获专项资金1.33亿元,计划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222个项目。②生态示范创建。开展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等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泰山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区”,新泰市通过验收待命名,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全市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省级生态村30个、市级生态村2081个。③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面向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展环保“十进”“泰汶环保世纪行”、全市中小学生水课堂、泰安十大环保新闻评选等各类宣教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素养。拓展新兴媒体,政务微博运行良好,政务微信开通,实现“双微上线”。组织召开环保专题新闻发布会6场,及时向社会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环境安全保障】 ①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环境安全防控系统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参加全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提升风险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金属产生和排放企业排查等,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②固体废物管理。组织考核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101家,对不达标企业监督整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将17家企业纳入危废管理。建成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高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③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辐射持证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核安全宣贯。严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关,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以及许可证变更、注销等工作。开展全市辐射安全大检查,检查单位54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按期完成整改。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①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审批时效,全年审批建设项目167个、环保竣工验收项目65个。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审制,加大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授权力度,全年办件量390件,窗口被行政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21个项目开展环境监理,严格试运行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专项行动,清理完成环保违规项目26个。②加强执法监督。全市建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实行边界执法联动机制,与莱芜市开展区域联防联治,共同应对雾霾天气。搭建公安联勤联动平台,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开展环保大检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7起,实施罚款139起,责令限产停产9起,实施查封扣押5起,关停取缔土小企业39家,向公安机关移交环境违法案件23起,刑拘56人,逮捕13人。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实行到企业检查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现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科研、监测】 ①环境监测。完成对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断面、空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噪声等的日常监督监测和应急监测任务。全年取得人工监测数据4.7万个,监督性监测数据3.8万个,其他应急监测、验收、信访及委托监测等4000个。督促65家省控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全指标自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②环境科研。与南开大学联合开展泰安城区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组织开展《空气和废气 乙酸酯类的测定 固体吸附-溶剂解吸 气相色谱法》《水质 氯代苯氧酸类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 酰胺类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三项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6项,获批2项。
(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