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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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共完成造林1.5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9.5%,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00亿元。年内,泰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泰山、徂徕山双双入选全国首批中国森林氧吧,东平湖被批建为国家湿地公园。市林业局被评为“第十二届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农林水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全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展示活动一等奖”,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五型’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等。

【林业生态建设】 全市各级按照《泰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实施绿色围城、绿色伴山、绿色绕水、绿色乡村、绿色网络、绿色富民六大工程,城乡绿化规模和质量均实现新突破。全市共完成造林1.58万公顷,完成道路绿化938.4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1万公顷,义务植树1200万株。11月24日,在安徽宣城召开的全国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桂萍代表泰安领取国家森林城市奖牌并作典型发言。

【林业产业建设】 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膨胀规模、提质增效的要求,着力培植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五大优势产业。全市新发展特色经济林基地8133.33公顷,经济林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达到206个,干鲜果品总产量104万吨。全市新增高档苗木花卉面积1346.67公顷,总面积突破2.67万公顷,面积规模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完成大樱桃、核桃、大枣、板栗、桃等10大类果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786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9.87%。全市林下经济面积2.8万公顷;规模以上林业龙头企业36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7家;林果合作经济组织1056家;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7件。

【集体林权配套改革】 以新泰市被列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亿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5亿元,占全省总额的十分之一,居全省第一位;全市生态公益林实现全面投保,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面积达4.34万公顷,保险金额达5.44亿元;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1家,省级示范社总数达到54家,居全省第一位。新成立2家专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并对外挂牌运营。
【森林防火工作】 严格落实各级各层面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双向责任追究制;强化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配备无人机开展林区巡逻和火场侦察,深化消防队伍、扑火装备、物资储备“三项建设”,县级以上列入财政预算的专业消防力量达1050人,全市各类防火物资储备达5.4万件;推进以“六网”(路网、水网、电网、阻隔网、监控网、管护网)为重点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被省政府办公厅以《省长专刊》的形式予以推广。在全省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现场会和全省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上,泰安市政府领导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在首届全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暨展示活动中,泰安市森林消防代表队分别夺得3个单项竞赛和总成绩第一名。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坚持飞机防控与人工防控、生物防控相结合,完成飞防面积26.67万公顷,人工防治2400公顷,生物防治1333.33公顷,释放天敌5亿只,无公害防治率达100%;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已调查林业有害生物种类245种、天敌种类11种,制作标本40套。成功创建东平湖国家湿地公园,全市各类湿地公园达到12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

【林业执法建设】 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划定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湿地“红线”,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195份,采伐蓄积15.8万立方米;办理占用林地项目7件,占用林地面积23公顷。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涉林案件270起,其中涉林刑事案件9起。

【科技教育培训】 实施新型职业林农培训工程和林业科技助农增收工程。全市举办各类林果技术培训班1088场(次)、培训林果农16.3万人次,通过“林业科技110热线”、网络平台为广大林果农解答疑难问题420件;创建林业科技示范园20个,推广林果新品种51项、新技术56项;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实施的林果科研推广项目有28项,意向合作项目51项。

【国有林场改革】 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完善提升泰安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大力推进路、水、电、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泰安市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年内,徂徕山林场被中宣部、国家林业局列为国有林场改革典型予以宣传,全国9个省份和全省10个地市到泰安考察交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张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