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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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简称安全监管)机构 7个,其中市级 1个,在职人员 25人;县(市、区)级 6个,在职人员 64人。2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泰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为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安监局管理,编制 4名。县(市、区)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 81人,乡镇均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安全监管所,有安全监管人员 312人。各级安全监管工作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 127起、死亡 74人,分别下降 15.3%和 6.3%,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 13年保持“双下降”,连续 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是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4个市之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云鹏,副市长展宝卫分别在全省安全生产大会和全省非煤矿山攻坚克难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市安监局获得“全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优胜单位”“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省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单位”等称号,连续 4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①强化组织领导。调整由市长任主任,各副市长任副主任,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7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由各副市长任主任的专业委员会 18个,明确牵头部门,形成横向依托县(市、区)安委会、纵向依托专业安委会的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监管体系。②层层落实责任。年初,与 6个县(市、区)和 57个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全年目标任务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对县(市、区)排查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主)管责任进行明确。③强化过程管控。实行安全生产周调度制度,盯紧抓牢重点时段,春节、“两会”、夏季汛期等重要敏感时期实行县(市、区)县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大隐患责任制。明确各县(市、区)及 15个重点部门每周五向市政府汇报制度,确保关键时段安全稳定。④严格考核奖惩。年初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年度完成控制指标、工作成绩突出的 24个先进单位和 2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兑现奖金 54万元,其中 6个县(市、区)全部受到奖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进“五个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专项监管责任)的落实。 12月,市政府安委会派出 4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 ①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等专项整治,深化“三级安全评估”“五级隐患排查”。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推进矿山关闭工作,关闭非煤矿山企业 42家,完成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 2013~ 2015年度关闭任务的63.6%。开展与全市地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体谈心、谈话活动。聘请工艺、设备专家和技术人员集中开展诊断排查,对蒸馏、蒸发回收处理物料和“三废”处理环节实施专项整治。对全市金属、粮食加工等 7个领域 361家涉粉尘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在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煤矿、油气管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近 5.4万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 3400万元。②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活动。年初,市安全监察支队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将 118家市管企业和 229家县(市、区)重点企业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并编制涉及危险化学品等 13个行业的执法检查参照表,使执法监察更具可操作性。在市直企业和每个县(市、区)选取 2~ 3家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引领同行业企业健全完善基础资料和台账,规范一个企业,带动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8453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 1.11万份,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2.5万项,组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249次,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 715次,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企业8家,实施“一案双查”企业 25家,预防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①实行精细化监管。发挥各行业专家和技术的作用,在矿山、化工等企业开展安全技术交流、会诊式安全检查,实施专业化、精细化安全监管。深化地下非煤矿山“三级安全评估”“五级隐患排查”,露天采石场推进实施“五化”建设,连续多年杜绝死亡责任事故。危险化学品领域,细化落实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推广企业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累计聘请各类专家 350人,提升了精细化管理的水平。②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全市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782家,其中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率均为 100%。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培育引导力度,3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4家新申请和复审企业被命名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开展优秀班组、班组长评选活动, 50个班组获“泰安市安全生产优秀班组”称号, 10个班组获“泰安市安全生产十佳班组”称号、 10人获“泰安市安全生产十佳班组长”称号。③加强应急管理。全市 171家非煤矿山企业(井工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应急预案评审备案, 680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全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及针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600次,参演人数 9.6万人,动用各种器材 1.7万件,车辆 4520辆,观摩演习人数 17.8万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共计 30万人次参加各项活动,共设置展板 2.6万块、咨询台 2100个,发放宣传材料 80万份。泰安市被省政府安委会表彰为“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安监局联合举办全市分管乡镇长(安办主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培训班 2期,各县(市、区)安监局、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执法人员共计 268人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市政府安委会及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均制定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专家授课、视频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新安法宣传培训,向市民发送宣传新安法短信 8万条,在市政大楼大厅、有关部门单位驻地和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法宣传条幅,泰城主要街道、各县(市、区)辖区内共设置普法宣传点 7个。市安监局订购新法单行本、新法释义发放到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印制新安全生产法、致企业家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发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全市累计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3万人次。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①建立市政府安全生产月督导制度。坚持“单月督导行业系统、双月督导县(市、区)”,每月一次集中督导。先后对 6个县(市、区)及城镇燃气和油气长输管线、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督导 12次,通报问题隐患 1400余,督促限期整改。②实施安全生产倒逼管理。对 2013年黄牌警告、实施半年重点管理的首批 28家企业进行审查验收,摘牌 21家,关闭 4家,将仍存在问题较多的 3家企业延长一个重点管理期。继续对第二批、第三批共 54家企业实行重点管理,抄报财政、金融等部门,敦促企业安全管理上水平。③推进科学预防体系建设。投入 1200万元,实施集综合监管、政务管理和应急指挥于一体,涵盖隐患排查治理等 18项功能,贯通市、县、乡、企业四级的“智慧安监”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为确保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可行,自行研究探索覆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和班组人“五级六步”风险辨识、控制、治理方法步骤,以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的定期识别评估、管控对象确定、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成立专门课题小组,启动“安如泰山”文化品牌下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创建项目,主要建设安全发展目标、事故风险防范、安全文化理念体系、安全三基建设规范等 12大体系,以促进区域安全监控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发展目标、安全效能评价等六个体系已基本完成。“安如泰山”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和“智慧安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分别被省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列为省安全生产科技实施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科技攻关项目。(郝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