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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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物价管理机构 7个,在编干部职工 187人,其中市级管理机构 1个,在编 51人;县(市、区)级管理机构 6个,在编 136人。全市物价系统以打造“阳光物价、民生至上”服务品牌为目标,发挥“稳物价、推改革、惠民生、促发展”职能作用,市物价局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价格总水平】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全年累计上涨 1.8%,与上年持平,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低 0.1和 0.2个百分点。构成 CPI的八大类商品总体波动幅度在 6%以内,呈“四涨四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累计上涨 1.5%,衣着类累计上涨 5.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累计上涨 3.6%,居住类累计上涨 3.1%;烟酒类累计下降 1.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累计下降 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累计下降 0.3%,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下降 1.2%。

【价格调控】 ①价格监测预警。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新增道路货物运输价格监测,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 4.5万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分析资料 200篇,被通报采用 27篇,其中 3篇被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生猪价格应急监测,报送分析资料 30篇。启动价格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发智慧物价信息网和价格通手机终端。②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9000万元,入市级国库 7800万元。探索使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全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课题结题会议在泰安召开。③临时价格监管。“五一”、国庆期间,对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对结算价格超过正常平均水平 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防止客房价格过度上涨。

【价费管理】 ①能源价格管理。落实山东省物价局一系列涉民涉企电价政策。对港华燃气、安泰燃气和中油华气 3家公司 2013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价。调整泰山燃气集团与下游公司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存量气结算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成品油价格 18次。②民生价费管理。加强零售药价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对 11家零售药店、诊所医保资质进行审核。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重新审核 11所市直幼儿园收费并公示备案。对全市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制定新的停车服务费收费办法及标准,对42家停车场收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制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规范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泰山景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和明码标价。备案 11所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核准批复 10所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和 6个景区、景点门票价格。调整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等时计费标准。根据新供热条例要求,制定新制热价政策 2部。③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联合市财政局印发《2014年泰安市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审验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安单位 2013年度收费情况,审查单位 232个,查出无资质单位 3个、乱收费单位 3个、无依据收费单位 4个,取消、免征和停征收费项目 14个,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4100万元。换发收费许可证,重新审查各单位收费资质, 147个单位通过审核。对市直及省以上驻泰安 135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收费项目 290个,取消或停止收费项目 14个。梳理全市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免征项目(政府性基金) 4项。④其他价格管理。开展服务价格公示备案工作,对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服务价格管理情况进行摸底,备案并公示合格单位 74家。

【价格服务】 ①价格鉴证。完成各类价格鉴证业务 1166件,标的额 1.4亿元,未发生复核案件。②成本监审。对医院自制剂、供热企业运营、经济适用住房、建筑垃圾处理等 11个项目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监审总金额 14.18亿元,核减不合理费用 1.16亿元。③特色农产品调查。调查泰山女儿茶、大蒜、大棚西红柿、麻鸭养殖、围网养鱼等 10种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收益情况,撰写调查报告 22篇。④市场调查。完成农民种植意向、成本收益预期、存售粮状况、农资购买情况以及粮油、生猪价格运行情况等专项调研 10次,撰写分析报告 20篇。⑤便民服务。开展党员“活力细胞”志愿服务行动,在 15个社区认领服务岗位 58个,进社区义务宣传价格政策 5场次,举办知识讲座 2场,发放政策解读材料 300份,印发“价格与收费明白卡”7万份。参加民生热线网络直播,现场答复问题 8个,事后答复 39个。⑥价格咨询举报。全年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 1045件,实施经济制裁 55.15万元,其中“ 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430件,网络举报 278件,“ 12345”便民热线 337件,回复率 100%,群众满意率 98%以上。

【价格监督检查】 ①节假日市场检查。“五一”、国庆期间,出动检查人员 500人次,检查餐饮、零售、车站等重点行业单位 800家,发放宣传资料 1500份,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 200起,对 4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商场分别处以罚款。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扩大整治范围,新增教育、医疗、汽车销售与维修 3个行业,行业总数增加至 14个。全面整顿房地产标价行为,商品房明码标价实现常态化。对全市 17家大型医疗机构和主要汽车 4S店明码标价进行现场指导,并制作工作规范和管理档案。③专项检查。开展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停车场 53家,对 5家违规停车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纠正部分乡镇卫生院、殡葬服务和农机推广服务不当行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立案审查 14所学校违规收费行为,罚没款 52.8万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收费单位 40家,对涉嫌违规单位收缴罚没款 62.54万元。处罚电信行业乱收费案处 2起,收缴罚没款 9.2万元。处罚商业银行违规行为 1起,收缴罚没款 80.38万元。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7月,联合市商务局、财政局在全市启动蔬菜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启动资金 60万元,在东岳银座、东湖银座、齐鲁银座、中百商厦、宝龙新时代商厦和银宝连锁金山店等 6家零售企业建立平价蔬菜直销区,将 32种蔬菜纳入平价政策执行范围。各平价商店每天确定 13种蔬菜让利销售,其中 10种平价菜售价低于当日农贸市场平均水平 15%以上,3种特价菜每斤售价低于1元。(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