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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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年受理案件156件,标的额4.26亿元,标的额比上年增长2.46亿元,审限内结案率96.2%,调解和解率 36.5%。

【仲裁业务】 ①案件审限管理。动态控制立案、组庭、庭审、裁决、文书送达等几个关键点,严防案件超时限,快捷解决纠纷。②开展“提速增效、化解积案”活动。集中办案、化解 2013年后仲裁案件积压、拖延等问题,审理、办结超过 1年仲裁积压案件8件。③制度建设。将审结案件的程序审查与裁决内容审查职责分开,分别划归案审室和督查室,防止内部运转责任不清、推诿扯皮。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衔接。就落实仲裁法有关问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行文,规范仲裁协议审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及裁决执行等具体问题,依法接受司法监督。

【仲裁宣传】 ①网站改版。新修改网站背景,原有版块重新布局,及时更新内容,使网站功能齐全。②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企业上市法律服务方面,提供支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走访调研、上门普法等方式,增加与市场主体面对面接触机会,先后走访调研市房管局、山东盛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征求仲裁发展意见和建议。泰安市仲裁委被列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③派出机构管理。修订完善《泰安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办法》,严格业务操作规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案件流程管理。重新规定新设立办事处、联络处的条件和程序。 (安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