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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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 6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3项,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 19次,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1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4人次,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①实现人大工作“三个转变”。转变工作理念,常委会及机关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真诚听民声、解民忧、纾民困,形成人往基层走、心往基层靠、事往基层办的良好导向。转变工作方式,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热点难点,全年开展专题调研 20次,形成调研报告 46篇。转变工作体制机制,设立并充实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坚持以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新建制度 12项,修订 14项,废止 3项。②增强法治泰安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委会坚持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重要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德江委员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上来,明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要职责和使命。针对加强宪法实施、开展地方立法、全口径预算监督等具体工作要求,制订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有关调研活动,逐步推进,分步实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前瞻性。强化舆论宣传,以人大刊物为阵地,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宣传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经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新风貌,树立人大工作品牌。以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6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60周年为契机,组织举办人大系统书画摄影展、主题演讲等活动,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和泰安人大新闻奖、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总结回顾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全年在《中国人大年鉴》《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发表各类文章 140篇。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①关注宏观经济运行质量。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下半年工作安排计划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研判,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督促市政府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合理用好财政资金。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问题 21项。落实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建议,市级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 67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首次向社会公布。②关注重点项目建设。连续 3年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视察和调研,深入包保企业和重点项目,研究加快发展的思路举措,协调解决影响发展的主要问题。对全市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要求市政府精简审批流程,改善发展环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圈一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在“一圈一带”区域协同发展中,立足泰安实际,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产业招商,优化要素配置,加快项目建设。配合省人大视察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工作,对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反映企业家的建议和意见。③关注农业现代化发展。常委会专题调研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加大培育引导力度,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增一批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气象工作等进行调研视察,督促市政府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④关注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全市现代商贸物流业、电子商务产业等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推进民生改善 ①夯实基层医疗网底。对全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抓好政策落实,有效稳定、补充和优化城乡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等建议。市政府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基本公共卫生质量和“网底”安全。②关爱残疾人事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建议,督促市政府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减半缴纳基本收视维护费,设立盲文读物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③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依法管理,“铁腕”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推进“蓝天工程”实施,建设美丽泰安。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就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治理、重点行业和城市扬尘污染控制进行集中采访报道,促进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④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整合提升,构建中职高职纵向衔接、职前职后互为补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搭建以综合性实训基地为龙头、专业性实训基地为骨干的实训网络,培养专业型、实用型人才。就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医疗保险、民族事务等,听取专题汇报,开展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①服务保障规范化。先后组织代表参加全国和省人大举办的培训班,重点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学习相关履职经验。按时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等报刊,及时通报常委会的工作,协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向代表介绍工作情况、寄送相关资料,邀请 100名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 300名代表参加政风行风评议。②代表履职常态化。开展“践行群众路线,联系选民献爱心”主题实践活动,各级人大代表按照“四个一”的要求,联系一个社区(村居)选民、提出一条改善民生的建议、帮扶一个困难家庭、资助一个贫困学生,激发履职为民热情,拓宽联系群众渠道。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 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 436名各级人大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收集代表意见建议 200条。③议案建议督办制度化。坚持专门委员会分工领办、工作委员会归口专办、“一府两院”对口承办、邀请代表共同督办制度,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行全程跟踪问效。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展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和大气污染防治 3件议案,采取代表视察、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面对面答复、常委会审议等形式进行督办,加快办理进度。其中,关于在政府和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成立“泰安市法律专家库”“泰安市法律咨询机构库”,吸纳 60名法律工作者和 15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后代表提出的 56件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1月7~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长王云鹏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 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林华勇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 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4年市级预算。会议依法补选市十六届人大委员,表决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 3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议案》《关于在政府及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优势产业、优质企业扶持发展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4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 6次。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2月 18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作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4月 2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同玉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徐恩虎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3〕22号、2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6月 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 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 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农业局局长韩志强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洪建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石岩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辛显明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泰安市 2013年市级决算情况的调查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 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泰安市 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 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 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表决人事免职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8月 26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 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 201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局局长刘焕星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免去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印发市政府对泰人办发〔 2013〕24号、〔 2014〕 6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10月 27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贯彻落实省“一圈一带”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久亮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张广银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局长韩志强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的说明》。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贯彻落实省“一圈一带”发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全市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印发市政府对泰人办发〔 2014〕 12号、〔 2014〕14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12月 2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栋梁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7号议案审议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明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0号议案审议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洪建受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号议案审议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玉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 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4〕13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请大家审阅;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 年内,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4人次。
2月18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蒋庆蓬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崔拥军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毕可波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辛振华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王衍婷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谷红卫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凤芝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朱惠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尹衍春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王蕾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范红艳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魏军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西珍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国强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张宗强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杨福桐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石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朱惠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尹衍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王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魏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王西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张国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张宗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4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葛茂金为泰安市林业局局长;任命李宗录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王庆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谭荣强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梁斌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新宇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汶庆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岳涛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任命杨希沧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吴新安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杨希沧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庆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魏海军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许正力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申杰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闫秀兴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月26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杨春德为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免去刘相玉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8月26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刘天军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宁静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勇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郑岩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李宏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许连元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朱绪社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常友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于瑞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杨文良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林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24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免去吕传怀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周长安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 从提高认识、健全制度、热心接待、重点督办 4个环节入手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强化源头预防、跟踪督办,注重实效、案结事了。全年受理人民来信 41件,接待群众来访 224人次,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 9件。(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