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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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泰安盐业以全面落实《泰安市岩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为基础,以“品牌形象年”活动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根本,抓好行业管理与市场掌控。全年实现专营销售收入1.59亿元,实现利润335万元,连续五年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食盐专营】泰安盐业调整品种结构,把绿色盐、低钠盐作为全年入口食盐的主要品种,以“减盐防控高血压”为主题,通过入社区宣传、设立电子屏、制作宣传牌、墙标语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绿色、健康、安全的食盐消费环境。加强食品用盐的监管,对食品加工、餐饮用盐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用盐品种。强化对小工业用盐户的服务,提高对全市小工业用盐户的服务质量。加强政策、食盐品种和企业宣传,在泰安盐业大厦一楼规划建立泰安盐业“盐品展厅”,联合泰安电视台集中开展社区宣传的新闻报道。全年销售各类盐6.84万吨,其中食盐4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016%。小包装精盐完成1.88万吨(其中绿色盐1.51万吨,低钠盐2500吨),完成计划的10022%。工业原盐完成1.24万吨,完成计划的133.78%。

【盐政执法】贯彻落实《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围绕“由执法向服务转变”的工作思路,在产区驻地设立产区管理办公室,专司盐区的监督执法、税费征收、行业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各制盐、用盐企业入企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盐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泰安盐业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直播上线等社会监督渠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定期的开展盐政调档回访,提升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水平。全年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478起(其中联合办案3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5起,没收盐产品94吨,实现罚没收入43.37万元。

【行业管理】按照“强化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水平”的指导思想,市盐务局开展行业管理“环境、思想、管理、政策”4个平台建设。1月11日市政府出台《泰安市岩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是泰安盐业行业首部地方性政策法规。全市盐业以落实该法规为切入点,加强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合作,建立互动机制和沟通平台;盐政执法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提请市政府与集团公司签订《关于共同推进泰安盐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年内全市共生产精制盐231.15万吨,同比增加15.48万吨;销售精制盐230.1万吨,增加14.89万吨。其中,食盐生产42.12万吨,销售39.24万吨;生产销售液体盐(折吨)69.22万吨,增加10.52%。
(王延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