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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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末,全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机构7个,其中市级1个,在职人员26人;县(市、区)级6个,在职人员59人。5月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编制由23人调整为28人,增设监察三大队。县(市、区)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80人。乡镇均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安全监管所,安全监管人员310人。全市各级安全监管工作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活动,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基层基础、预防和治本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1起,死亡80人,分别下降5.6%和4.8%,连续12年实现“双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泰安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84.2%,是全省唯一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省长郭树清、副省长邓向阳专门作出批示宣传推广泰安的经验做法,并在省政府《内情通报》和《专报信息》上刊发。市安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①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对省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市政府与6个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及55个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基层各部门及各企业、车间、班组。②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政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由各副市长任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消防等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构建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③强化过程管控。全年市政府召开会议19次,研究部署各个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月公布、季通报、年终考核,强化过程控制,确保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落实不悬空。汛期安排61名县级干部对53处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实行包保责任制,12月份起实行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大隐患责任制,同时对各县(市、区)及25个重点部门实行安全生产周调度制度,经县(市、区)政府、部门分管和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后报市政府,督促各级各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④严格奖惩兑现。年初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班子成员集体出席,对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完成指标任务较好的6个县(市、区)各奖励5万元。重新修订《泰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设立3个事故控制指标否决项,坚持考核结果与考核过程、指标考核与工作考核有机统一,加大考核权重和奖惩力度,对突破指标、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12月,市政府安委会组成4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调查,严格问责,对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在“两节”(元旦、春节)、“两会”(人大会议、政协会议)等重要敏感时期,分别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5月下旬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点线面”并举,采取单位自查、行业普查、综合督查、随机抽查、隐患暗查、责任严查6项措施,在全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自下而上同步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大摸底,对排查出的8万家单位逐一明确界定监(主)管单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覆盖。全市共组织督查组1972个,其中暗查、突击检查组601个,督查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4.11万家次,排查整改各类隐患4.68万项,其中对9处重大隐患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投入整改资金6000万元全部整改销号。该次大检查活动各级重视程度高、持续时间长,检查督查频次、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得到国务院、省政府督查组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针对泰安市实际,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特别是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先后开展民爆企业停产整顿及城镇燃气、液氨制冷、煤气柜、油气管线等专项排查整治,通过每次专项治理促进整个行业面貌改观、水平提升、安全可控。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布12个重点部门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作用,坚持严执法、零容忍,整合各类执法资源密集执法,对突出问题联合执法。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在按计划实施不间断执法的基础上,相继开展烟花爆竹、采石场、加油站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执法检查企业1.10万家次。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实施“打非”联合行动,收缴烟花1297箱、非法小型礼花弹534枚、鞭炮575万头,全部进行集中销毁。全市累计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3.72万起,比上增加69.3%,实施行政处罚220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15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1家,对安全保障能力差、规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19家非煤矿山依法实施关闭。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①实施精细化监管模式。盯紧抓牢重点行业企业不放松,坚持高标准、专业化、严监管、重落实(高、专、严、实)的精细化监管模式,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编制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通过培树样板、召开现场会、展演会等形式在各企业全面推开,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装卸环节及涉氯、涉氨、涉氢、焦化行业企业开展专业达标活动,全市48处重大危险源及装卸环节全部通过专业达标验收。在地下非煤矿山,坚持专业、装备、队伍管理标准向煤炭企业看齐,实行矿井、系统、区域“三级安全评估”和岗位、班组、区队、专业、矿级“五级安全隐患排查”。制订露天采石场组织机构等“四项建设”标准及设备、用电等“14项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系统化。这些做法在全省专业监管会上予以推广。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有124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全市达标企业达587个,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实现100%。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对企业实施ABCD动态安全监管。完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功能,实现与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等系统的对接。③实施科技兴安。全市所有煤矿、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全部按期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矿井安全生产灾害治理新型材料”等7个安全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7个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分获第四届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日常教育和集中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坚持每周一个主题,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市安监局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并荣获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优胜单位奖。突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先后举办全市乡(镇)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探索实行安全培训教考分离、推行计算机集中考试的做法得到国家安监总局充分肯定,认为是国家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后抓好培训工作的方向性做法,走在全国的前列,该经验做法在国家安监总局《调查研究》上刊发推广。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力度,宁阳县供电公司被评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1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①创新实施安全管理倒逼机制。采取目标倒逼进度、问题倒逼整改、督查倒逼落实、末位倒逼提升、问责倒逼责任等措施手段,强化外部压力和推力,促进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在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管理基础上,对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较多、基础工作较差的28家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实施半年的重点管理,并抄报财政、金融等部门,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引起企业强烈震动。②建立实行市政府月度督导制度。自7月份开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各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采取现场观摩、查看资料和集中开会的方式,每月集中督导一个县(市、区)。督导前一天,派出专家组对被督导县(市、区)3~5家重点企业开展诊断式检查,对其他县(市、区)实施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在督导会上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通过高层级、大范围、强力度的督导,各级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关注度不断提升,抓安全生产的办法措施不断深化。③构建“基于规律”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眼改变“迫于事故”的传统行政推动模式,立足安全风险超前预防控制,6月起探索建立“安如泰山”文化品牌下的政府安全生产科学预防体系,同时启动智慧安监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以实现区域安全监控网格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到年末,已确定安全发展目标、事故风险防范等12大体系,项目论证报告已通过省专家评审。(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