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年末,全市有物价管理机构7个,在编干部职工193人,其中市级管理机构1个、在编50人,县(市、区)级管理机构6个、在编143人。全市物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推改革、促发展、稳物价、惠民生。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全国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争先进位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五型’机关先进单位”。
【价格总水平】价格总水平呈温和上涨态势。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全年累计上涨了18%,涨幅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呈“七涨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累计上涨3%,烟酒类累计上涨03%,衣着类累计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累计上涨1.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累计上涨1.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累计上涨1.3%,居住类累计上涨1.5%,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下降1%。
【价格调控】①价格监测。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泰山区、岱岳区和东平县设立价格监测科,向各县(市、区)拨付价格监测专项经费30万元。泰山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全省蔬菜价格指数编制定点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和市场调研,全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价格监测数据5.7万个、分析预测信息320篇,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信息330条,被采用115条,其中市委采用32条,市政府采用19条,另有8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并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期调查10次,形成调查报告14篇。②价格调节基金。全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42亿元,入市级国库9300万元。加强对基金使用前期调研,制订使用基金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方案。2013年2月,使用564.2万元基金向城区5457户低保户和185户特困户每户发放1000元价格补贴。③临时价格监管。“五一”、国庆节日期间,对泰安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防止客房价格过度上涨。
【价费管理】①能源价格管理。核实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运行情况和电量折算数据。对城建热电、东城热电、鲁邦大河3个热电企业2012年度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价。对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第二、三季度电量折算材料进行审核。对泰安港华燃气公司、安泰燃气公司、中油华气公司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价。将泰安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8元调整为4.3元,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存量气和增量气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54元和4.43元,13次调整成品油价格。②民生价费管理。会同市住建委制订《泰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同市公安局制订《泰安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委对高层住宅供水二次加压配套费标准进行调整。从县(市、区)选定2家医疗机构进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研,向市医改办报送调研报告3篇。联合市教育局对肥城市、宁阳县代表性公办幼儿园开展收费改革前期调研。③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232个市直及省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审验,新办《收费许可证》25个,变更70个,审验收费项目4598项,取消收费项目9个,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526.22万元。清理市级定价权限项目,审查市级定价项目126个,提出取消项目1个。对全市教育、公安等24个系统88家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对接清理,取消、免征项目31个,降低项目3个,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616万元。督导收费单位新做公示牌(栏)89块、改造85块、取消8块。会同市财政局编制《2013年市直及省以上驻泰有关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公示。④其他价格管理。加强零售药店药价管理,为30家零售药店和诊所办理医保资格审核证明,并对市直医疗机构自制剂药品进行审价。调研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周边地市供热价格,形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并重新制订两部制供热价格。
【价格服务】①价格鉴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拆迁、征地补偿认证,全年办理价格鉴证业务1961件,标的额计2.83亿元。②成本监审。建立重点行业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对景区景点门票、物业服务收费、公交运营成本和公办幼儿园收费等10个重点行业(项目)成本情况进行定期监审,监审总金额4.68亿元,核增成本27.13万元,核减不合理费用0.85亿元。③农本调查。建立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对泰山女儿茶、大蒜、大棚西红柿、麻鸭养殖、围网养鱼等10种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22篇。④便民服务。全年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市场价格信息1100条。开展“价格政策进社区”义务宣传活动,举办物价讲座11场,发放宣传材料400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20个。参加民生热线网络直播,即时在线网友3.9万人,现场答复问题17个,事后答复4个,回复率100%。办理“12345”市长热线、泰安民生网群众咨询151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价格监督检查】①市场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9件,实施经济制裁718.75万元,其中收缴罚没款380.27万元,退还消费者338.48万元。“五一”、国庆节日期间,组成14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800人次,检查商贸流通企业3000家,宾馆餐饮企业
7月,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示范点现场观摩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辛显明(前排左四)率队观摩中心银座商城明码标价落实情况。(赵上上供)500家,旅游景点16处,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200起。②涉农和农机价费专项检查。对75个涉农经营单位和11个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检查,查处违法案件22起,实施经济制裁37.56万元。③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徂徕山景区、导游服务中心等涉及旅游的经营单位26家,查出涉嫌价格违规金额33.77万元。④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规模以上医疗服务单位6家,实施经济制裁290万元。⑤驾驶员培训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驾驶员培训机构42家。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各类院校17所。⑦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停车场12处,取缔非法停车场2处,对3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停车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处乱收费停车场给予经济处罚。⑧价格举报。全年通过“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咨询631件、举报222件,实施经济制裁33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市商务局、房管局、交警支队、银监分局、泰山管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全市大型零售、药品销售、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房地产、电信和停车场7个行业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出动检查人员780人次,检查经营业户2300个、宾馆饭店370家、景区景点16处、客运站8处、停车场65处,发放商品标价签10万个,将全部被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结果等情况登记造册,实行备案管理。经过整治,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停车场等重点行业明码标价率基本达到100%;泰山景区明码标价率达到98%以上;小型零售超市、普通商业店铺、个体门店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