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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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辖6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设34处人民法庭。全市法院有法官653人,其他工作人员356人。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07万件,审执结5.03万件,分别增长2.96%、3.36%(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84件,审执结4275件,分别增长466%、2.27%)。全年有25个集体、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表彰为“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荣获“第八届国家赔偿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奖”“第三届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三等奖”,审监庭被省法院表彰为集体三等功,法警支队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先进支队”和“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先进支队”;市中院被市委表彰为“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科学发展考核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新泰市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法官文学创作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宁阳县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82件,判处犯罪分子30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36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786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青岛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王某某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大要案。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涉及地沟油、病死猪肉等犯罪案件15件。严惩金融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18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审结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328件,遏制“酒驾”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少年审判、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等工作。

【民事审判】全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7万件,其中,审结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609件,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9009件,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643件,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收益分配等案件231件。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为应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大幅上升实际,全市法院成立7个专业合议庭,审结此类案件3044件。针对近年民间借贷案件激增、民刑交叉案件高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制订《关于规范民刑交叉案件审理的意见》,最高法院专程到泰安市总结经验做法,并将其纳入相关司法解释。

【商事审判】全年审结企业破产改制、金融、消费合同等商事案件1.85万件,标的额17.3亿元,增长8.1%。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件,增长7.9%。与金融监管部门、机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和预警经营风险苗头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件。处结泰山风光摄影作品系列侵权案件,提升泰山文化影响力。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4件,审理香港星城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配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行政审判】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8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42件。创新建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非诉案件裁执分离、诉前诉中协调、诉访分离联动化解等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将治安处罚、土地管理等9类行政案件统一交由7个基层法院分类集中管辖,强化诉权保护,促进公正审理。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执行工作】全年执结案件1.15万件。开展涉公权力机关案件、涉金融机构案件、涉民生案件、民间借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开通集司法查询查控、身份信息认证、机构代码查询于一体的司法协助网络服务平台,形成各部门配合执行的整体合力。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拘传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12人次;通过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处置财产7.8亿元;及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司法公开】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公开听证、民意沟通、微博互动“五项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健全完善以信息终端触摸屏和法院门户网站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凭查询码即可随时掌握了解立案、开庭、送达等节点信息和办案进度。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两级法院在全部裁判文书内网公开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1009份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开通短信告知系统,将执行措施进展、财产处置等重大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推行公开拍卖、公开摇号选取中介机构等做法,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统一网上委托拍卖,全年举办网上拍卖547次。

【便民诉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推进便民诉讼。推广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相对接工作机制,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设立联合调解(援助)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升级改版法院门户网站,设置诉讼指南等16项在线服务功能,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推出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审判、“三农”法庭、“67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便民举措。推进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救助制度融合对接,对困难当事人依法实施司法救助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60万元。完善以全面预警、多元化解、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涉诉集体访长效化解机制,连续多年未发生到京集体访案件,最高法院推广泰安市经验。

【司法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救助工作专题汇报2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其他事项55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落实检察长列8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成立联合调解(援助)中心 (李峰摄)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关规定。接受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监督,市中院聘请18名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两级法院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法院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群众及媒体记者2800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市中院全年有105名干警被评价3820次,群众满意度97.2%。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370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1.4∶1,全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62%。

【规范管理】全面深化对审判权监督制约,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加强实体裁判监督,加大案例指导力度,严格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错案防范及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强办案程序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加强案件节点控制,推行全程、动态、实时监管,把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案、到人、到节点”。合理界定法官、合议庭、院庭长职责权限,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做法。发挥二审、再审监督纠错功能。二审、再审案件发改率分别下降0.77和9.67个百分点。科学设定质效评估、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审执质效持续向好发展。
(周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