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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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概况】2013年,全市政法机关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泰安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5.73%,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分别下降56.58%、23.71%。5月31日,泰安市在全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工作经验。8月,宁阳县东庄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其经验作为全省唯一一个乡镇代表在全省政法综治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11月15日,中央综治办调研督导组到泰安市调研指导工作,对泰安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年内,肥城市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泰山区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泰安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被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专项组表彰为“全国平安铁路示范市”。
全市政法机关按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泰安市实际,研究重点问题解决办法,细化推进措施,印发《2013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把全年工作划分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等七大板块,确定35项重点工作,分解、细化为121项具体工作,印发《推进计划表》,实行台账管理,把每项工作具体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对此作出批示,要求泰安市“按时序推进重点工作,坚持不懈,必见成效。”

【平安泰安建设】把平安建设放在政法工作突出位置,提升平安建设整体水平。①深化“严打”整治。开展“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破案攻坚会战”“清剿治安乱源”夏季攻势等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全市破获刑事案件63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60人;破获犯罪团伙292个,成员1234名;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区域22处。②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投入资金3.02亿元,建立市级指挥中心1个,新建和改造县级监控平台11个、乡镇级监控平台87个,村级监控平台2063个;新建各类视频前端3.47万个;新建和改造传输线路9435条;整合社会视频监控资源5149处,监控前端2.83万个。年内,建成覆盖景区的实时动态监控系统、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和防汛预警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视频监控网络,并逐步完善车载视频动态监控系统。提前两年完成省委政法委、综治办确定的任务目标。③推行社会化治安大巡防。推动治安巡防向社区、村居、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发展专业化保安服务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构建“大巡防”工作格局。市、县两级筹措资金4507万元,配备巡防车辆319台,建立警务室560个,配备专职保安人员2171人,在村居、社区建立兼职巡防队伍,每万人有巡逻队员58名。④基层平安创建和护线护路。开展平安村居、平安景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理顺护线护路管理体制为契机,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化解矛盾、巡逻防护工作,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泰安市被表彰为“全国平安铁路示范市”。⑤应急处突工作。搜集研判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3100条,重大涉稳警情预警率100%。针对5大类12种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完善26种应急防范处置预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⑥推进见义勇为工作。表彰奖励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8人、先进群体1个,见义勇为贡献奖4个、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10人。泰安市推荐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巩蔚被表彰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法治泰安建设】坚持把“法治”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泰安建设。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政法机关健全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问题的发生。加强动态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评查、社会监督、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对政法机关窗口单位组织暗访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建议。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和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公开讨论、集中评审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集中评查,查劣评优,评查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②营造法治环境。树立“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工程项目建设到哪里政法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工作理念,及时了解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动态,预测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经济犯罪等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制订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一企一员”政法干警派出制度,对市里确定的50个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保障。全市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立警务室32个,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30次,开展联合执法310次,排查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560起,破获涉及重大工程建设刑事、治安案件117起。③发挥政法职能,服务发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07万件,审执结503万件,分别增长2.69%、366%;全市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116件、148人。公安机关立查破坏经济秩序案件632起。司法行政部门全面推进基层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④夯实法治创建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法制宣传月活动,在南湖建立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落实领导干部考试考核、任职培训等制度,组织11期800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集中法制培训。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扩大基层法治创建范围,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握“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社会活力”总体要求,在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①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订《关于在全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评估原则、评估内容和评估程序。②强化工作体系建设。在村一级健全调委会组织,配齐配强信访调解员,在乡镇一级整合信访、综治、司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县一级建立完善依法分流和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发展专业化调解组织,成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门调解委员会,形成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全市建有调委会4421个,调解员176万人,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5万起,成功率98.4%。③推进“平安协会”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平安协会”126个,全市6个县(市、区)、8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平安协会”,建立卫生、城建、交通、教育等行业“平安协会”18个,村、居及企业“平安协会”分会2712个,会员4.84万人。④坚持调解优先。发挥接访中心、法院便民诉讼中心等渠道作用,帮助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常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审判工作中做到庭前沟通、风险提示、法律释明、文书说理、判后答疑、辨法析理,提高服判息诉率,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⑤推行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符合一定条件的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用法律文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全市法院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120件,这一做法被中央综治办在全国推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关于司法确认的立法提供重要依据。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年内,受理群众信访233人(件、次,不含重复访)。办理省政法委交办案件45件,全部息诉。

【社会治理创新】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注重抓落实、抓规范、抓提升,实现点上重点突破、面上整体推进,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①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研究制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推进市、县、乡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名称标识、规范组织框架、规范工作职责、规范运作方式、规范工作制度,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全市已建立3个县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8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150~300户、500~1000人一个网格的标准,划分基础社区网格6917个,每个网格设置网格管理员,网格服务队伍达到2万人。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全市推出“一个阵地为基础、一张网格全覆盖、一员管理负全责、一个平台统全局、一体服务进社区”的社区服务管理“五个一”模式,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充分肯定。③综治信息化建设。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等37个部门管理服务信息资源,在全省率先建起社会管理服务信息中心,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④特殊人员服务管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生存能力、生活环境、社会管理“三个衔接”,在效益较好的企业设立过渡性安置基地28处;健全社区矫正机制,全市纳入社区矫正1659人,集中教育1342人次,心理辅导449人次;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治疗和管理,排查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1.30万人,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36例。⑤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信息摸排网络,全市摸排闲散青少年1.04万名、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3613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227名、农村留守儿童3.84万名,累计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1264人次。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搭建培训就业、爱心温暖、帮扶成长、保护关怀、矫治救助五类平台,建立240个“阳光课堂”,把重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落到实处。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7月份,市委政法委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专题现场调研15次,召开座谈会30次,研究整治重点,确定攻关难点。坚持“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原则,确定“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层级管理、条块结合,专项整治、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利用3~5年时间,集中整治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打造社会秩序良好、市民行为规范的“软环境”,实现市容市貌整洁、交通畅通有序、治安状况良好、建设秩序井然、市民行为规范的总体目标。抓住影响城市环境的突出问题,对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建设秩序、治安秩序5个方面重点整治。坚持整建结合,对关系民生的农贸市场的设置和建设统一规划、设计,年内已逐步着手实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厕和垃圾站建设管理等,系统研究和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年末,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检查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被评为优秀奖。
【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主题,毫不放松紧抓在手。①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问题研究程序、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政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培训。②群众观点教育。专题培训25个班次,开展“开门评警”“警营开放日”等多项活动,密切警民关系。③执法能力建设。狠抓“双基”(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训练,开展大练兵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60期,参训3000人次。④管理监督。建立由市委政法委、市纪委信访室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制订《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违法违纪案件月报告制度》。年内,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没有发生任何问题,政法干警没有发生大的问题。⑤对市、县工作考核。由两级政法委牵头,对工作日常检查、半年考察和年终考核,掌握情况,反馈问题建议,推动工作开展。⑥先进典型培树。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学典型、比奉献”活动,宣传全国公安爱民模范集体岱顶派出所、“泰山卫士”公安消防泰山中队等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市政法机关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尉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