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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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24次,撰写调研和检查报告30篇,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次,组织40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的各种会议和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党组会、举办辅导讲座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建设法治国家这一根本任务上来,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目标任务,使人大工作呈现出主题主线明确、中心工作突出、工作机制完善、代表活力迸发的可喜局面。
服务科学发展①推进经济平稳发展。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审计工作和2013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支持政府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以“壮士断腕”“凤凰涅槃”的勇气,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留出资源环境容量,实现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要逐步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效益;要加快融入“一圈一带”发展战略,发挥优势,实现借势发展。为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要立足泰安科技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由“泰安制造”向“泰安创造”转变,增强泰安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顺利开展。与省人大常委会同步视察节能减排工作,听取审议全市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有力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持续发展、健康发展。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工业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多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指挥部的工作情况,要求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总抓手,注重质量和效益,发挥企业主体和园区载体作用,突出园区招商和产业链招商,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早见成效。常委会班子成员深入所包项目现场,研究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困难。常委会及广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或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第一线建功立业,或宣传招商政策,传递信息,牵线搭桥,有力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③促进服务业发展。常委会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对《山东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要立足泰安优势,突出发展旅游文化、物流会展、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养生养老等各类现代服务业,使泰安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转变等建议。④重视“三农”工作。常委会把“三农”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听取审议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就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解决好“三农”问题,关键要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必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发优质安全农产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取得新进展的建议,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监督工作①关心群众利益。常委会对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行教育督导问责责任制,办出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以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对《泰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建立责权明晰的物业管理联动体系、加大物业市场监管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等建议,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②改善人居环境。常委会把改善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就生态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开展以“建设生态泰安”为主题的“泰汶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合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泰安。③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常委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引导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宽领域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等意见、建议。市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为全省先进典型。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①强化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完善药品管理体系、强化药品安全意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农村医疗机构操作规程等要求。主管部门和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保障泰安市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把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作为为民要办的实事,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特教中心建设,对残疾人免费乘座公交车等有关待遇依法予以落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山东省专利条例》等8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或立法调研。对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统一。②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市县两级法院要深化基层法院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大现代警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平安泰安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履行好公安机关职责,加强基层干警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立现代化、信息化、实战化的现代警务体系的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监察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要求检察机关完善体制机制,使检察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发挥代表作用①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先后组织参与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培训班,组织代表重点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听取相关经验介绍。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常委会及时制订学习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请老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等形式,普遍对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出版的代表履职先进事迹汇编,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借鉴。②强化履职平台建设。常委会多次到各县(市、区)重点检查各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和履职平台建设,指导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人大代表履职创业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中,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全员参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30件,提出意见、建议200条,督促有关部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广泛好评。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协调政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适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寄送相关资料,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③抓好议案建议督办落实。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密切联系,不断提高督办实效。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4件议案,采取代表视察、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面对面答复、常委会审议等形式进行督办,加快办理进度。其中,《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议案,市政府召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二是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工作。另外,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后代表提出的83件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月6~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长王云鹏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林华勇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预算。会议选举产生泰安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43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议案》《关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更高质量就业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7次。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2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作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卫东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岳荣胜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4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科技局局长张庆云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加强基层组织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展宝卫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2〕24号、25号、26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6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农业开发办主任张道民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张伟受市政府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卢特哈德先生等9人“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泰安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授予卢特哈德先生等9人“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草案、市政府关于授予卢特哈德先生等9人“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2〕27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卢特哈德先生等9人“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会议表决人事免职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8月26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洪建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旅工委主任刘传华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卫东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泰人办发〔2013〕10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10月2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市经信委主任王光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加大现代警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平安泰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梁望东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赵同玉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12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起峰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高翔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张瑞东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3〕14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关于全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2014年1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受市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市十六届人大专门委员会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陈湘安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关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市十六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市十六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文平、刘克宽、陈晓娜、倪庆宾等4人的辞呈及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他们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关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市十六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市十六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人事任免】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4人次。
2月26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建国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彭德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张建国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刘卫星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张庆云为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郭向军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裴晓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郑成国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王凌强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于建平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鸿雷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高广权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谭明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勇(女)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海鹏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学忠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兆民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张林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侯凯青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王西珍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刘启瑞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安广、王蕾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兴文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梁丽梅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张立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魏长青、魏军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尹衍春、王君远、屈玉涛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薛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范昌旺、马腾、于永刚、陈宗光、宋许科、郑露丹、高鹏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贾汇明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田雅君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曹旭晶、邢晗晗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吕传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吴卫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李风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王勇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赵衍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刘军策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焦和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陈学忠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杨福桐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高广权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王兆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王勇(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裴晓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张林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王国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王凌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成钧、闫鹏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谭明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魏长青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张云翼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李兴文、张海鹏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郑成国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尹衍春、王西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张利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批准任命尚晓兵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王序东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公维剑、张晓颖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新芳、董新、赵志刚、尹放、刘林、郑艳玲、刘晓、李宁、梁传英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培军、贾师庆、温广启、史玉琴、苏新、周长岭、刘灿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4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任命姚霆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勇华为泰安市教育局局长,鞠向群为泰安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张平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姚霆泰安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槐国栋泰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于刚、陈文生、裴晓东、杨福桐、李鸿雷、张海鹏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唐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国鹏、徐宁、陈新、刘帅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单建伟、朱建国、宁方亮、车孟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于庆利、李元森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韩红卫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明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倪泰培、王广义、袁贵修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免去郑涛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8月26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决定免去张建国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白雪梅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0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德全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王灿仑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郭智群、杨学坤、胡美源、张伯继、李婧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20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任命刘传华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石岩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朱元坤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石岩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刘传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肖和元为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管相贵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强化源头预防、跟踪督办,注重实效、案结事了,信访工作质量有新提高。全年受理人民来信71件,接待群众来访302起411人次,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9件,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较好解决,发挥了人大信访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 (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