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强 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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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强
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
(泰发〔2013〕1号2013年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3〕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鲁发〔2013〕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我市“三农”工作整体水平,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市今年“三农”工作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作出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进的重大决策,并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高度,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省委1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农业农村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农业产业化取得新突破,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业发展的好形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农村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农民增收难、融资难和农产品流通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必须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为目标,以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实施项目带动、科技兴农、品牌富农、经营创新四大战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农村民生,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再创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
二、夯实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1.狠抓粮食生产和深入实施十四大产业振兴规划。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高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确保粮食丰收。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推动高产县创建,确保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力争实现“十一连增”。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深入实施十四大产业振兴规划,继续突出有机蔬菜、奶业富民、苗木花卉三大“亮点”。加快推进以泰山道地药材为重点的中药材生产和开发。扶持壮大泰山茶产业。
2.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重点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实现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突出抓好大汶河综合开发和新泰市中小河流整治试点县建设,大力实施引黄、引汶调水工程。加大农业机械推广,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深入实施花生、马铃薯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提高畜牧机械装备水平,抓好玉米收获、秸秆还田和小麦免耕播种机械化,搞好农机专业化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积极推进区域性高性能农机具维修中心建设,促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提升,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健康生态养殖,重点搞好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和作业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3.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坚持面向农业主战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新体制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壮大人才队伍,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幅提升农业科技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农业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综合运用农业、生物、物理和化学防治措施以及先进适用的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加快种子企业升级提档。实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深化与山东农业大学等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整合市农科院、林科院等优势资源,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做好农业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农业科技、人才、土地、资金等各类优势资源的充分融合,引导带动全市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两个有龙头企业带动、有专业市场支撑、有较大种养规模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至少培育一个围绕农产品开展深加工的产业集群;建设一个包括科技推广、质量安全、运输物流、信息化等内容的农业发展服务体系。所有乡镇都要发展一定规模的园区化农业基地,有农产品加工或商贸物流集中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岱岳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全国现代奶业示范县建设提质量、上水平。
5.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推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做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整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管理模式,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市场无障碍。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建设,加强检测场所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抓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内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3万亩、绿色食品认证面积3万亩、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2万亩,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蔬菜生产基地。
6.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把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大力推进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建设县域大型超市、乡镇商贸中心、村级标准超市的网络化连锁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土地托管服务。着力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依托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公司组织货源,发挥供销社与全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联系优势,帮助农民扩大鲜活农产品销售。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发挥泰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捷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建设核桃、板栗、苗木花卉等专业批发市场。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加快农产品加工配送和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积极发展“农超对接”等各类直销模式。
三、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7.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因地制宜、依法规范、依靠群众、积极推进”的原则,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各县(市、区)都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和村庄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开,争取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济基础好、群众思想基础好、村级班子强的村,可以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土地入股,凭股权证获得保底分红和效益分红。加快推进以登记发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将确定权属界线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重点,明确集体土地的现实存量、使用数量、资源质量,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3年全面完成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稳妥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工作。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住房所有权颁证试点工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订方案、梳理问题、勘测编绘、张榜公示、确权颁证等工作,防止工作消极化、表面化、简单化。
8.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实现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村级集体资产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要把土地、山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村集体投资形成和拥有的建筑物、机械设备、林木、农田水利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村集体投资兴办或兼并的企业资产、村集体所有的资金、存款、无形资产、债券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后,对除公益性资产外能够形成收益的资产,因村制宜折股量化,成立股份公司或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余股份按照村民股东数量平均折股到人,根据实际经营收入情况获得红利,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产权管理机制。加快集体林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改制,加快水域滩涂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市、县两级综合性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将农村集体各类产权以及农民个人房屋等产权,纳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有序流动。
9.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
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0.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发展,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经营集约化水平。采取奖励补助等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对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回乡务农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支持。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11.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使用、注册登记、品牌建设、联合重组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合作社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逐步扩大农村土地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机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2013年农民合作社要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扩大单体规模,提高农户入社率。二是发展股份制合作社。鼓励农户以资金、土地经营权、固定资产、劳动力等自愿入股,重点引导发展“土地入股、规模经营、权益保障、收益分红”为基本模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固化、量化到农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三是发展跨地域跨行业联合社。组织同行业合作社或区域内各类合作社组建联合社、联合会,整合合作社资源要素,为合作社及成员提供便利服务。四是发展“龙型”合作社。支持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联结关系,借力壮大自身实力,建设“龙型”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向二三产业实体经济发展延伸,独立或联合其他市场主体,兴办农产品加工、储存、包装、运输、营销等实业,向“龙型”发展。
12.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以政府公益性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和专业服务公司为骨干、农民合作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立农机推广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供销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物流、交通物流、烟草系统、粮油系统等在农村设立专业公司、服务组织和经营网点,形成系列化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各类经营组织承担公益性服务项目。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要向社会组织开放,使各类组织公平参与、平等竞争。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1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加大支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县域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合作,与金融部门开展信用合作。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继续对农业保险县的小麦、玉米、棉花等保险品种给予补贴,根据实际适时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切实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14.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完善产业化经营体制,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完善利益联合机制,鼓励农户、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参股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培植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龙头企业,年内新建扩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60家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重点围绕生猪、牛、羊、蛋等禽畜产品,引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外贸业务,引导农产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市场竞争,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
15.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关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12〕19号)文件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农民培训体系。重点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十四大产业,充分发挥县(市、区)职业中专、职业中心和乡镇成教中心校作用,做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五、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16.加快构建县域城镇体系。全面实施城镇化战略,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做好衔接,优化城镇人口、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县域城镇体系。把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建设。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行农村社区与经济园区统筹规划、同步建设,社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步配套,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就业向小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1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要求,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各类设施衔接配套,逐步提高标准和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搞好乡镇客运站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区域集中供水,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城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城乡信息一体化水平;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占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资的比重。积极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18.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严格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就餐条件。整合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成人教育向社区教育转化,构建县域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网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水平,支持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结算,加快建立城乡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同步结算平台。推进新泰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宣传新型人口和生育观念,完善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开展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好扶贫开发十年规划。
19.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进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居住证免费发放工作,切实让外来流动人口享受到《泰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研究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改革。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持不变。各县(市、区)都要研究出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加强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人身安全。
20.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加大造林绿化力度。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大力实施泰城周边绿化、荒山造林攻坚、村镇绿化提升等八大工程,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水生态建设。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山丘区水土保持,实施东平稻屯洼、宁阳堽城坝等湿地项目,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三清、四改、五化”为重点,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解决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问题。四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抓好农村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推广沼气、有机肥和沉淀发酵等技术,引导农民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生活污染。
21.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各行各业制订发展规划、安排项目、增加投资要主动向农村倾斜。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经营性单位、服务组织和公共服务部门把服务职能和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鼓励城市各类企业和经营组织参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兴办各类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助等政策。鼓励城市初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小城镇和农村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22.抓好以“强村固基”为重点的农村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村固基”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泰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力推进“强村固基”工程,以构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引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建设,切实把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等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整合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增加农村发展活力的办法措施,着力从组织设置、工作载体、作用发挥、服务共享等方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城乡统筹一体化新格局。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功能定位。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体制,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3.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目录和时间,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推进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逐步推行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2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统筹兼顾广大农民群众多种利益,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完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制度,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在农村警务室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的有关激励政策。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等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七、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以扎实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25.健全完善领导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落实好“三农”工作任务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三农”工作能力和本领抓落实,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抓落实,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姿态抓落实。一是建立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进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各级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农村农户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民所想、所盼、所急,定期分析农村形势和群众需要,按照农民意愿做决策,抓工作。提倡现场办公,提倡向农民学习。要针对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破发展瓶颈和薄弱环节。二是建立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或行政村,经常深入农村了解社情民意,直接听取农民意见,畅通农民反映问题渠道。提倡驻村蹲点、剖析麻雀。各有关部门和机关干部也要建立农村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乡镇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为农民排忧解难上。三是完善抓落实责任制度。将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量化,逐项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明确的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从群众愿望出发,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并作出公开承诺。
26.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增加财政扶贫投入。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重点扶持大型机械购置和农机合作社发展。
27.强化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监督考核。农业农村工作各项任务都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继续将农村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权重,严格考核,实行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指标考核与现场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督导考核的公信力和实效性。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和表彰奖励。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今年农村工作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