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工资宏观管理】把规范各类企业劳动用工合同作为抓手,促进劳动者各项权益的维护,促进社会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规范建设年活动,对全市企业进行拉网排查,督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万人份、纠正劳动合同违规违法条款272条,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8.5%以上。加强劳务派遣企业行政许可工作,加大劳务派遣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17家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规范许可。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调整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元调整为11元。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2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511元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2%,下线为6%。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形成190个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所有咨询服务事项准确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市受理立案争议案件594件,当期结案574件,按期结案率100%。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13个,让劳资双方在“家门口”就近解决问题,将调解仲裁工作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年内,各仲裁派出庭受理案件17件,其中案外调解7件、立案处理10件,立案案件中裁决结案4件、调解结案6件。加强企业预防调解机制建设,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已经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677家。加强仲裁办案程序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建设,规范案件受理、立案、庭审、仲裁文书制作、送达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
【劳动监察】建立用人单位联系卡制度,对新成立单位上门发放联系卡,提供“保姆式”服务。建立劳动监察约谈制度,对涉及到举报投诉案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提供“查体式”服务。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受理立案程序,现场办案,特事特办。加强“两网化”建设,在市、县分别建立起集中式的“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检查市直各类用人单位584户,涉及职工5.6万人,补签劳动合同4314份,补发拖欠工资43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519万元。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行动,解决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全市检查用人单位4863户,涉及职工39.2万人次,为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2537万元;受理并立案处理举报案件492件,结案488件,结案率99.2%。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查处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信访工作内部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