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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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末,全市总人口563.56万人。全年出生5.39万人,出生率9.6‰;死亡3.08万人,死亡率548‰;自然增长2.31万人,自然增长率4.11‰。在出生人口中,合法生育率为99.66%,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年内,女性初婚3.29万人,比上年减少8674人,晚婚率72.6%。全市已婚育龄妇女114.65万人,占年末总人口20.3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0.22万人,领证率为52.5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6.78%;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7.6100。全市连续23年保持低生育水平,连续13次获得全省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年内,泰安市被新确定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和“全省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市”。市人口计生委被表彰为“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泰安市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泰安市市直机关‘巾帼先锋队’”“市政府便民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称号。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形势分析会议、全省人口计生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议先后在泰安市召开。

【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思路,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全市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以纪念“三为主”(宣传教育与经济限制,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与人工流产,以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和突击活动,以经常工作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年内,在《泰安日报》刊发“和谐人口、幸福计生”专版12期,与市广播电视台党建频道联合采编播出“寻找最美计生国策人”系列节目20期。在腾讯网开设“@泰安计生”官方政务微博,随时发布人口计生信息,及时引导舆论。泰安市探索总结的“四型”(传播型、互动型、融合型、服务型)和“三三三”(宣教经费投入高、专职队伍素质高、部门配合频率高,理念新、内容新、方式新,实干、实惠、实效)宣教模式等做法受到上级充分肯定。泰安市先后2次在全省计生宣传教育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投入3400万元,举办赶大集活动316场次,制作发放《和谐人口、幸福计生——新家庭知识读本》等各类计生宣传品150万份,举办文艺演出3500场次,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360场次,书画摄影展、图片展160场次。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100%。

【依法管理】①普法宣传。将计划生育普法宣传纳入全市普法规划,通过设立普法宣传月、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组织教育培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依法约束自己婚育行为意识。②合同化管1月25日,省计生协副会长王众(二排左五),泰安市副市长周静(二排右四)在岱岳区道郞镇参加泰安市“计生助福·情暖泰山”活动救助金发放仪式(王峰供)理。针对不同目标人群有针对性签订相应的合同,规范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全市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到位率100%。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过错追究制,实现执法行为自觉化、执法责任具体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和执法监督社会化。围绕学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群众办证难问题,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2次。年内,泰山区邱家店镇和岱岳区天平街道被表彰为“全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④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和服务公开承诺制度,畅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12345”市长便民电话和社情民意调查平台,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中华泰山网直播节目,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坚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采取集中调查与随时调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重要内容,初步形成“党政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格局。在全市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全员化覆盖、信息化带动、合同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的“五化”管理模式和“网格化”管理做法。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实际,探索总结“一个阵地为基础、一个网络全覆盖、一员管理负全责、一个平台统全局、一个服务进社区”的“五个一”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区域协作机制,与省内外152个县(市、区)签订《双向协作协议书》,初步形成“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工作格局。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建档率、发证率、查验率、信息联系率均达到98%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或调度会,实行专项考核。落实孕期监测和随访、B超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交流、部门联合督查、有奖举报“八项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抓紧抓好孕情环情检查,靠制度规范和经常性工作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组织成立专案组,实行时间、力量、办案“三集中”,突出跨区域“两非”案件、公立医院案件和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形成查处“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年内,共查处“两非”案件31例,处理相关责任人25人,没收B超7台,罚没违法收入34.61万元。

【技术服务】①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全市6个县级服务站、1个县级服务分站和77个乡镇一类服务站、8个乡镇二类服务站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村级服务室能够基本满足孕情查访、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需要。②健康查体服务。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分类管理,定期组织计划生育措施和孕情检查,落实访查制度,防止非意愿妊娠现象发生。结合查体,开展妇科疾病查治活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年内,集中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口计生科普宣传培训活动,累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51万份,开展咨询服务15万人次,义诊2000人,举办培训班75次、科技报告会32场,播放科普影视片37场。全市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妇女病检查累计63.55万人次,诊治妇女病7.91万人次。③长效节育措施落实。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奖励措施,引导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年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6%以上。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利用生育计划发放、重点人群培训等时机,宣传免费孕检的意义和优生科普知识,发动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积极参与。各级计生服务机构配齐检查检验设备,加强技能培训,规范服务流程,加大质控力度,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无误。在省免费孕检室间质评中,全市取得6个优秀、1个良好的成绩。年内,全市接受免费孕检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10.5万人,累计查出高风险人数7542人,高风险率7.18%,全部落实检查、治疗和转诊服务。⑤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成为“国优”和“省优”县;优质服务先进乡镇76个,占乡镇总数的88.4%;26个服务站被表彰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

【队伍建设】①加强网底建设。实施“强基工程”,继续推行乡聘、村用、县备案制度,村专职主任工资实行县级统筹,定期发放,标准达到所在村支部书记工资的80%以上;实行绩效工资制,逐一落实职责任务。市、县、乡层层举办人口计生综合培训班,增强计生专职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②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任务分解到村、工作指导到村、措施落实到村、业务培训到村、目标考核到村、奖惩兑现到村的“六到村”工作机制,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统计等方面规范补充完善,形成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以双向约定为重要抓手,抓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提升群众自治层次和内在质量。③加强分类指导。实行“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方法。一是开展“三自”模式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三自”模式示范村(居)1161个,占总村(居)数的30.7%,受到国家和省表彰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累计93个。二是加大计划生育薄弱村(居)帮促力度,实行上下联动,综合施治,落实“六定”(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奖惩)责任制。年内,先后4次对1179个村(居)调研督导,到户走访2.35万户。

【信息化建设】①网络建设。省市之间网络带宽提高到20兆,市县之间带宽提高到10兆,信息网络畅通率和信息上报及时率均达到98%以上。②信息共享和应用。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采集共享部门信息5.8万条,及时比对、修正WIS(育龄妇女子系统)信息,确保人口数据准确完整。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达到98%以上。③数据应用。认真研究分析人口数据变动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参考。年内,完成人口数据返推分析报告60份。

【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①落实现有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文件精神,把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规定全部落到实处。年内,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100%;享受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人数分别为396万人、2020人,共发放奖扶金4114.94万元。②出台新的利益导向政策。各级各部门在研究制定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合作医疗等普惠性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肥城市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特扶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300元。宁阳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新农保补贴政策,对奖扶、特扶对象及双女户提高补贴标准,其做法受到副省长王随莲批示肯定。③打造“生育关怀、情暖泰山”品牌。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在全市开展“生育关怀、情暖泰山”活动,采取项目化运作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发挥计划生育公益金和生育关怀基金作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救助。全市各级走访慰问困难计生家庭1.15万户,发放救助金438.87万元。④解决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难问题。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来源,确保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筹措资金,解决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落实难问题。年内,全市落实发放困难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金2463.18万元。
(郭志刚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