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3年,市编办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的总要求,深度切入全市中心工作,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编办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机关党总支被授予“泰山先锋”称号;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考核中,泰安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机构编制信息在全省17市考核中排名第一。
【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注重把握改革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力量、高质高效推进。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重视改革的前期调研,摸清摸透实情,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抓好改革稳定。11月29日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大会,整合组建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6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部完成组建,整个改革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梳理各类事业单位机构、职能设置、人员编制,结合不同特点谋划相应改革措施。选取市直和新泰市全部事业单位为模拟分类范围,对号入座,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初步完成《泰安市事业单位分类建议目录》。针对不稳定因素和信访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提前预防等工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市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隶属关系,理顺市高新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撤销市住房保障中心、岱庙房管所、财源房管所、新区房管所,整合组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理顺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撤销泰山画院、市图书馆、市艺术馆、市文学戏剧创作研究室,整合组建市文化艺术中心。为市高级技校重新核定14个内部机构,理顺内部运行机制。按照核编标准为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增加部分编制,并重新核定21个内部机构。为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农机局等所属22个事业单位规范机构编制设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规划龙头作用,设立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为反渎职侵权局下设综合指导处、渎职犯罪检察处、侵权犯罪检察处。强化公安禁毒职能,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设立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和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加强民生警务建设,设立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处,强化泰山景区公安分局机构建设。根据济徐高速建成通车实际情况,设立东平南收费站,配备路政大队执法人员。
【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和“四个不得”(严格按规定使用行政编制,不得突破核定下达的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总额,不得越权审批行政编制,不得自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或自定各类专项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型的编制)、“四个严禁”(严禁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部门管理机构和内设机构规格;严禁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或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各部门、单位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党委、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五步走”(用编申请—用编审批—使用编制—落实编制—核销编制)程序,严格控制编制使用数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数没有突破2012年年底的总量。通盘考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额和年度自然减员情况,科学制订2013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做好省下达泰安市72名政法专项编制分配工作。做好动态调整,市直净减少事业单位1个,未增加事业编制。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批复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56项,其中新设事业单位18个、调整27个、整合撤销20个,新增事业编制475名、收回476名,市编办在全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完善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内容,整合为4大类47项,开展实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各县(市、区)编办进行反馈。组织开展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专项督查。重视中文域名注册,全市报送中文域名6986个,注册域名6053个。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二次审核完善,对全市4000个机关事业单位和12.1万人的实名制信息进行入库审核。顺利完成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选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评估,并督导县(市、区)评估工作开展,市县两级首批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评估部门单位61个。把“三定”职能作为切入点,明确5个方面18个一级指标和70项二级指标,采取听汇报、满意度测评、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形成评估报告。梳理分析评估发现的问题,按照台账销号要求,提出分类解决办法,取得良好成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王云鹏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10月25日,全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召开,市编办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纳入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印发《泰安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安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县(市、区)开展绩效考核督查,成立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实地督导。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已全部建立健全,制订考核办法、规则和实施方案,考核事业单位196个,其中市直39个。完成201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年检事业单位法人1962个,合格1961个,年检率和合格率分别为99.6%和99.9%。(朱传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