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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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内,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94亿元,增长7.5%;利润23.1亿元,增长15.5%;上缴税金13.8亿元,增长15%。收缴建筑企业劳保金1.6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85%;收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2915万元,罚款300.2万元; 追缴各种规费2.02亿元,其中墙改基金985.1万元、养老保障金3996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287万元、配套费1.1亿元。开展企业资质考核工作,对全市482家建筑施工企业、76家装饰企业进行考核,注销不合格企业30家。对取得外地入泰备案证的101家建筑业企业进行综合考核,注销22家。推荐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泰安市京沪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32号、33号楼争创 “鲁班奖”并成功获奖,这是泰安市继环山路工程获得鲁班奖后又一历史性突破。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获“泰山杯”奖工程9项,QC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获“全国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 1项,“全国科技示范工程”奖1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3项。申报山东省省级工法10项,山东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奖5项,新技术示范应用工程11项。

【勘察设计管理】勘察设计企业总数51家。其中,主行业为工程勘察的12家单位,主行业为工程设计的31家,专项资质单位6家,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2家;甲级企业7家,乙级资质单位25家,丙级资质单位17家(包括勘察劳务资质1家),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1家,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1家。从业人员2279人,从业专业技术人员1604人,注册人员270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查161项、单体934个、面积632.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单体582个、建筑面积399.4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体334个、建筑面积21363万平方米,工业项目单体18个、建筑面积19.51万平方米。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1919项、总建筑面积1163.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单体)1057项、建筑面积662.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体)642项、建筑面积372.7万平方米,工业项目(单体)220项、建筑面积128.6万平方米。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新建工程设防率达100%。

【建筑市场管理】以施工现场监管为中心,按照“网络控制、专人监管、量化指标、综合考核、统一处罚”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划片分组,责任到人,抓好施工现场基本建设程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市场秩序、墙改节能五项工作,强化片区责任制,重点查处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的行为责任,建筑工程检查率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检查建筑工程 191项,867 个单体,建设规模85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61亿元(其中新建工程104项,510 个单体。建筑面积477.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79.8亿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7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93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91份(其中停工160份),提出整改意见3388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①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招投标主体的法制意识;严格备案程序,加强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健全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起,其中4起经查证情况属实,涉案金额1.31亿元,对违法主体实施处罚66.85万元。②招标项目监管。全年监督各类招标项目329项(按标段),监督开(评)标会议178次;项目总标底价82.49亿元,总中标价76.13亿元,通过招标降低工程造价6.36亿元,下浮率7.71%。从招标形式分,公开招标312项,公开招标率94.8%,中标价72.97亿元;邀请招标17项,邀请招标率5.2%,中标价3.16亿元。从投资主体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73个,划分为128个标段;总标底价21.29亿元,总中标价19.03亿元,通过招标降低工程造价2.25亿元,下浮率10.6%;公开招标率100%。③优化招投标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意识,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梳理、精简备案事项和办事环节,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度,编制报审步骤由四步到一步,招标文件审查时限由三日缩短到半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解决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冲突等问题。④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特别是市重点工程的监管,加强业务技术性审查,强化评标现场监督,及时消除举报投诉隐患。开通重点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协助各重点工程指挥部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政策法规和招投标业务支持,保证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合规迅速推进。⑤制度创新。强化项目“标前”“标后”监管,实行招标项目现场勘验制度,遏制虚假招标行为。实行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及投标保证金“公对公”划转制度,遏制借证投标、挂靠、围标串标、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等问题。实行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押证解锁制度,设定科学解锁条件,强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管理。⑥电子招投标系统优化。推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发布数量和公开程度位居全省前列。在“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升级增加中标通知书查询及自动打印窗口,制发新版防伪中标通知书,有效解决中标通知书弄虚作假问题。升级“泰安电子评标系统”雷同识别功能,遏制围标串标行为。⑦规范主体行为。加强市场主体教育培训,组织开发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480名合同管理人员,参加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培训。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管理,在进场招标代理项目中实行从业人员IC卡读卡核查制度、违规行为现场记录制度,强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监管。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组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招标代理市场;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建设,参与全省新版《评标专家管理抽取系统》的研发、调试工作。开展评标专家资格复审及新、老专家信息更新,暂停和清除不符合资格条件、存在不良行为的部分专家,实现评标专家库的动态管理。⑧业务性文件的推广使用指导。制订《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在工期12个月以下的技术简单项目中实行,增加招标文件的可选择性和实用性。推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新的《监理人员定岗标准》、2012年版《监理合同》对《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并在监理招标项目中参照采用《范本》中推广的新《监理评标办法》,使全市监理评标定标标准科学化、合理化。⑨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对招标、评标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把评委的评审分值、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中标管理人员名单、证号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强化外部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招投标项目举报、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办结举报投诉案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招投标主体合法权益。⑩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严把建设前置手续,实行联动执法。加强对中标项目的标后监管,及时发现查处擅自更换中标管理人员、“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对存在不按规定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问题的违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总计60次,总处罚金额3723万元,处罚数量和金额为历年最高,通报违法企业6家,没收扣押克隆建造师证50本,警告、批评教育违规企业70家。

【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年内,累计为266家施工企业办理《计价手册》。对招标单位、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审查260个大型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涉及工程造价68.26亿元。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发布全市人工成本和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涉及21种人工成本信息和1650种建材价格信息。编辑发行《工程造价信息》5期,共7500册。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组织2013年度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泰安考区),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管理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市政道桥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7个专业;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和工程定额编制与应用等3门课程;分新取证、初级升中级、中级升高级3个级别,全市1100人报名参加,884人考试合格,取得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按照省建设厅定额站统一部署,对全市24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情况实施检查。受理造价工程师各类注册申请材料151人次,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注册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举办《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培训班,对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宣贯培训,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2600人。通过现场解答及电话咨询等方式解答工程计价依据在使用上的疑难问题,加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维护工程计价依据的合理使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全年监督工程739项,受理新注册工程478项,建筑面积433.96万平方米,总造价74.06亿元;监督市政工程7项,其中市政道路工程4项、综合整治工程3项;申报审核省级优质结构工程22项,省级无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5项;推选市级优良工程59项,优质结构134项;承接检测业务7.04万组,收取检测费用突破2600万元,增长30%;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151项;办理外地进泰监理企业备案9项,工程监理项目备案72项。①质量监管。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监督巡查制度,规范质量监督机构,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质量,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对政府投资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与工序,创新工作方法与机制,确保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检查,消除质量缺陷,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②检测监管。规范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检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检测服务质量,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开展检测扩项工作,通过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检验能力、建筑砂浆检验能力、水泥检验能力、室内空气检验能力、钢筋原材检验能力等验证工作。③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在万官大街、灵山大街中段、龙潭路、温泉路北段、樱桃园路、高铁新区等泰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监督与服务并重、协调与帮助为先的工作方式,在工地现场跟踪服务,完善监督手段,加大工程抽检力度,确保市政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设进度。

【建筑施工安全】按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要求,抓好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对深基坑开挖、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防火等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8059条。创建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2项、“省级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12项、“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7项、“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3项、“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2项。创建“市级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25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8项、“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4项、“泰安市十佳安全文明工地”10项。

【文明施工】实现文明施工常态化管理,强化施工围墙改造和洗车装置的标准设置,加强对现场主体防护、进出车辆清洗、现场排污、回填土覆盖、车辆漏洒、物料堆放等行为的管理力度,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发现并清理进出车辆漏洒行为23处,改造整治施工围墙2100米,新建施工围挡墙4500米,完成留置回填土覆盖3400立方米,清理现场周边建筑垃圾4700立方米,美化景观4处。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制订《全市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对施工现场围挡、楼体防护、进出入口、现场分区、材料堆放、扬尘治理、覆网防尘、现场焚烧搅拌、留置回填土、卫生环境、车辆运输等14方面的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告知书》传达给各项目单位,并责令按照《告知书》要求作出扬尘整治方案,解决现场扬尘问题。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①新建建筑节能。年内新建建筑节能规模约500万平方米,竣工民用建筑约3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严把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节能认定、竣工验收备案等关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达100%,节能标准施工执行率达99%,全市累计建成节能建筑3500万平方米。②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全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生产企业达118家。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须具备山东省应用认定证书。新型墙材在城镇规划区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100%。“禁实”工作延伸至乡镇和农村。全年应用新型墙材12亿标块,节地12667公顷(1900亩),节标煤6.3万吨。节能建材产业趋向国家节能产业政策,落后技术产品不断退出市场,外墙外保温技术、CL结构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等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逐渐加大。节能结构一体化、节能装饰一体化等新型技术产品发展壮大。③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全市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面积为2950万平方米,占全市民用建筑面积的45%。实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新建建筑300万平方米。天乐城6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发电。全市30家单位利用地源热泵技术,面积为235万平方米,年节标煤2.5万吨。实施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的建筑50万平方米。④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内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7月2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泰安市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泰安市作典型发言。⑤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政大楼进行公建节能改造,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安装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节省能耗支出并得到有效管控。肥城市机关办公楼、市中医院门诊病房楼、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病房楼、人行办公楼、供水大厦等计27.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完成节能改造。泰安市建筑节能监测数据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已上传银座商城等17栋建筑物的能耗数据。⑥绿色建筑。年内全市绿色建筑起步良好,绿地公馆、三合御都、海普凤凰城、新泰市的香格里拉等计70万平方米的4个项目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边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