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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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政府法制工作以“行政程序年”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法制监督协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为重点,统筹做好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先后登载《泰安市坚持“六个强化”推进依法行政》《泰安市大力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经验材料。市政府法制办荣获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行政程序年”活动】 组织召开活动动员大会,研究制订《泰安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报纸、法制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强化培训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法制监督、复议调解等项工作,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督促指导,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重点调度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对全市6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督导、考核检查。坚持典型引导,抓好新泰市等3个市(县)和6个市直部门示范单位建设。7月,省政府法制办在泰安召开全省“行政程序年”建设座谈会,12月份对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给予肯定表扬。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 印发《泰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会议,及时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复查审核上报的清理结果,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以市政府令第158号公布实施。经过集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84项,比清理前减少99项,减幅达到35%。

【制度建设和决策服务】 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审核工作。年内,制订和审查各类文件5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30件,审查其他文件23件。组织制订《泰安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泰安市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泰安市导游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文件材料,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全年经审查后不予出台的文件有3件。②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组织或参与泰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十二五”财源建设规划、“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等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经济合作、土地房屋征收等重要行政和经济事务,提供项目建设法制服务11项。全程参加泰安市与中南集团合作改造建设财源大街暨泰城中央商务区的招商引资谈判,全面参加灵山大街改造房屋征收等政府决策事项的法制顾问工作,选派精干人员参与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④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年内审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5件,全部审查完毕,未发现“问题文件”。认真履行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职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市政府备案文件10件。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的通知》,对市政府及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对审查并予以统一登记编号的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公布;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有效期标注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①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课程。对5件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明确市级17个行政机关和11个授权组织为行政强制的特殊主体。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市质监局召开实施《行政强制法》座谈会,对质监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法》时的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查封扣押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并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泰山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给予指导。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通报2011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表彰2011年度“十佳行政执法标兵”和“十佳行政执法案卷”。印发201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知,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自查,报送行政执法专题工作总结,组织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执法部门进行评议。③行政处罚网络系统和城市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初步建立全市行政处罚网络系统,在市药监局、规划局等10个单位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调整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区域。④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全市符合年审条件的1万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网上年审和读卡标记。组织对全市2600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申领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行政复议应诉调解】 ①行政复议工作。年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8件,全部审结。其中,维持12件,调解2件,撤销2件,驳回24件,终止3件,其他方式结案55件。案件涉及公安、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②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7件,审结20件。其中,驳回起诉12件,撤诉7件,撤销1件,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权、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注重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沟通联系,提升应诉水平,保证办案质量。③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机制建设,印发《2012年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工作计划》《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行政调解法律文书文本。办案过程中坚持先行调解的工作思路,探索调解结案方式,推进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的工作衔接,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①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市政府重新调整公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改委、监察局等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②依法行政督促指导。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法制工作座谈会。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按时报送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③领导干部学法。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开设依法行政课程,并专门安排1名副主任为市委党校县级班、科级班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选派人员为岱岳区、市规划局、市计生委等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授课10次。④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办好市政府法制网站和政府法制简报,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发布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信息材料64条,编发《政府法制简报》2期,刊登领导讲话、依法行政信息、工作动态、法制聚焦等各类材料16份。向上级法制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人民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等省以上新闻媒体先后登载泰安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材料30份。(李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