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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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17次,作出决议、决定3项,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创新工作思路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提出“围绕一个目标,拓展两个渠道,搭建三个平台,明确四项任务,把握五项原则,强化六种意识”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即要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突出重点,依法履职,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体现人大工作的时代性。“拓展两个渠道”即拓展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渠道,拓展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加强沟通,密切联系,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性。“搭建三个平台”即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平台、办事机构的服务保障平台,实现人大工作的科学性。“明确四项任务”即推动市委决策的落实,明确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把握五项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人民利益至上、依法履职和服务大局的原则,树立人大工作的权威性。“强化六种意识”即强化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确保人大工作的实效性。
加强工作监督 ①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常委会强力支持、重点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读书会期间,组织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招商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园区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多次深入所包项目建设现场帮助解决问题,并要求工作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人大代表响应市委号召,在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建功立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发挥对外交往广泛的优势,大力宣传招商引资政策,传递信息,牵线搭桥。②重视“三农”工作。为全面加快泰安市水利改革发展步伐,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提高全市农业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和要求,并对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气象防灾减灾情况进行调研、视察,督促市政府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全面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③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常委会深入到部分文化产业单位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泰安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形成视察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加快载体建设,壮大市场主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④强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并作出决议。
促进社会和谐 ①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法律宣传、教育投入、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及学校管理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建议。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常委会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市政府加强督办,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起到推动作用。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常委会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调研,要求市政府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健全保障制度和康复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④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常委会视察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对《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人民防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相应意见、建议。继续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活动,突出“强化空气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促进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推进依法治市 ①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宽渠道,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建议、意见30条。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报送的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②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增强对公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提高诉讼监督水平等建议。加强对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市县两级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起集审理、预防、帮教为一体的少年审判工作新格局。③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常委会对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要建立健全打防管控长效机制、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注重部门协调联动等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接访和来信阅批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及时转办、督办信访案件,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7件、769人次。
发挥代表作用 ①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针对换届后新代表成分较多的实际,举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邀请全国、省人大有关专家对实施代表法、提出议案建议等基础知识进行辅导,并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同时,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代表小组培训、举办辅导讲座等形式,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②创新代表活动平台。常委会在协助市人大代表按行政区域建立24个代表小组的基础上,以各工作委员会为依托,根据代表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创建6个专业代表小组。各专业代表小组成立后,建立各工作委员会与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的联系沟通制度、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和运行制度,并结合自身优势,分别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博物馆建设、人代会议案建议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升代表小组的活动质量。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③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两件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建议、意见。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6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重点,主任会议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有关委室对口督办,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加快办理进度。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后代表提出的6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
强化自身建设 组织开展“富民强市作表率”主题活动,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历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开展调查研究,并坚持深入基层,坚持群众路线,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制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公文处理、对外联系、宣传报道等工作制度,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地开展。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深入宣传代表活动和优秀代表事迹,先后在《中国人大》《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等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百余件。组织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环保世纪行”好新闻和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活动,20件作品在省里获奖。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012年2月10~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代市长王云鹏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玉翠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市级预算。会议选举李洪峰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华勇、刘汉玲、滕先森、孙运飞、尹衍祥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甲士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西元等27人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王云鹏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辛显明、刘卫东、徐恩虎、周静、张瑞东、陈湘安、展宝卫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朱旭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宗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3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推进旅游一体化管理营销的议案》《关于加快推进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开发建设步伐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年内,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7次。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 3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作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说明》(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文平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辛显明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书面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泰安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1〕20号至23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 4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曹步山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洪建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学刚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作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文平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学刚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1〕25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 6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副局长张仁安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董庆木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张伟作的《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改草案)的说明》;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改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薪志的辞呈和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薪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8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运飞作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精神传达提纲,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刘锋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泰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推进档案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大汶口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2〕8号、9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10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康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辛培佑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人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刘栋梁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工委主任梁望东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徐国乔受市长王云鹏委托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全市人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旅游一体化营销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泰人办发〔2012〕10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12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经济合作局局长张以和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钦海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副局长张仁安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 12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人事任免】 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年内,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
3月20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定任命徐国乔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平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闫恂秋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光锋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姚霆为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槐国栋为市公安局局长,杨淑东为市监察局局长,孙兰俊为市民政局局长,杨传文为市司法局局长,李诚实为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吕桂平为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为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韩志强为市农业局局长,于文龙为市商务局局长,刘康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焕星为市卫生局局长,管相贵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马纯勇为市审计局局长,周杰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白建新为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张伟为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卞同德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苏有森为市体育局局长,亓利群为市统计局局长,朱叙民为市林业局局长,董世武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程明为市旅游局局长,辛培佑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孟祥彬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4月26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决定免去刘军、郝振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李婧、乔秀杨、陈成军、郭静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岳茂京、陈常德、单传刚、尹承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月25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接受朱薪志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请求,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8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决定任命彭德刚、董庆木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元坤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文飞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同玉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传华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姚新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赵同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刘传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彭德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董庆木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朱元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赵以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郭清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李连玉、辛德令、武洪华、亓新国、谢纯华、赵正海、刘万生、王娅、张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0月24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决定任命吕怀玉为市商务局局长,朱志平为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于文龙市商务局局长职务,白建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12月20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决定任命石岩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翔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苏俊昌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郭霞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张文珂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长青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文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石岩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 常委会坚持常委会领导接访和来信阅批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及时转办、督办信访案件,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7件、769人次,有效发挥了人大信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作用。(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