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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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 2012年,全市各级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调查资料显示: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194元,比上年增加1221元,增长13.6%。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①工资性收入大幅上升,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91元,增加713元,增长15.3%。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52.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拉动纯收入增长7.9个百分点,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达58.4%,是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其中,农民人均在当地劳动得到收入为3158元,增加454元,增长16.8%,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为58.6%;人均外出从业收入为1845元,增加217元,增长13.4%,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为34.2%。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为389元,增加42元,增长12.2%,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为7.2%。②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2012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4190元,增加390元,增长10.3%。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1.1%,拉动纯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1.9%。分产业看:农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获得的纯收入为3244元,增加290元,增长9.8%;全年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为945元,比上年增加99.8元,增长11.8%,增幅超过第一产业纯收入2.0个百分点,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为22.6%,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成为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亮点。③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2012年,农民人均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为614元,比上年增加118元,增长23.7%,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为9.6%,拉动纯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6.0%。其中,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410元,增加76元,增长22.8%,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0%。

【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全市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调查资料显示,2012年,泰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8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3元,增长15.1%。
全市农民消费状况呈现以下特点:①食品消费支出增长10.3%。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052元,同比增加190.9元,增长10.3%。其中,购买食品消费支出人均1823元,增长9.8%。在食品消费支出中,谷物消费支出288元,增长6.5%;食用油消费支出126元,增长12.9%;肉禽蛋奶及制品消费支出558元,增长9.0%;烟、酒支出人均256元,增长12.3%;购买水产品、茶叶饮料的支出分别为47元、44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5.7%和28.6%。此外,由于生活工作环境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支出221元,同比增长15.0%。②衣着消费大幅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50元,增长10.0%。其中,购买衣着消费支出人均349元,增长10.1%,占全部衣着消费支出比重达99%多。成衣款式众多,穿着舒适,选择的余地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成衣。在提升消费档次的同时,增加了衣着消费支出。③居住面积继续扩大。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900元,增长16.5%。近几年,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居住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居住支出的持续快速增长。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购买居住消费品支出672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用于购买建筑生活用房材料、购买维修生活用房材料、购买装修生活用房材料、购买生活用房的支出分别为208元、76元、115元、37元,分别增长25.9%、101.2%、23.5%、92.4%。④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明显增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观念的更新,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2012年,农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466元,增长14.5%。年末农民每百户彩电114台,大屏幕液晶电视逐步取代普通的黑白、彩色电视机;拥有空调34台,增加6台;电冰箱78台,增加3台;热水器65台,增加3台;家用计算机38台,增加3台。⑤交通通信工具不断升级。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用于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640元,增长27.8%。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移动电话达192部,增加16部。⑥文教娱乐支出快速增长。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713元,增长17.5%。其中,购买文教娱乐用品支出367元,增长16.5%;教育服务消费支出299元,增长20.6%;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消费人均支出46元,增长6.5%。⑦医疗保健支出高速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大大增强,推动了农村居民在健康方面消费投入的主动性。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418元,增长19.8%。其中,人均购买医疗保健用品支出171元,增长22.6%;人均医疗保健服务消费支出247元,增长18.0%。

【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2012年,市委、市政府以“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为奋斗目标,切实把提高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659元,增长13.1%。
从收入构成看,居民收入空间不断拓宽,收入多元化趋势明显。①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市区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353元,增长12.0%,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6.8%,在居民家庭收入中占主导地位。②个体经营净收入快速增加。近几年,泰安市大力发展个体经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积极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同时,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刺激经济政策成效显著,城乡市场逐步繁荣,个体经营者收入增加明显。2012年,市区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874元,增长21.3%。③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明显提高。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177元,增长29.6%,其中人均利息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分别为470元和589元,分别增长52.2%和77.1%。④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5076元,同比增长6.9%。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人均3415元,增长18.8%。

【市区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2年,泰安市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4元,增长12.4%。①食品支出小幅增加。2012年,市区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5477元,增长5.7%。其中,人均粮油类支出661元,增长5.8%;人均肉禽蛋水产品类支出1191元,增长0.8%;人均在外饮食支出1669元,增长4.6%。市区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7%,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②衣着类消费快速增长。随着收入的增长,居民的穿着打扮发生较大变化,购买高档、时尚穿着的居民越来越多,品牌化、时尚化、个性化趋势十分明显,衣着支出稳步提高。2012年,市区居民衣着支出人均为2018元,增长15.0%。③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2012年,市区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540元,增长19.0%,其中人均医疗费支出860元,增长20.3%。④交通和通信支出快速增加,家用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2012年,泰安市市区居民家庭交通和通信支出2244元,增长22.6%,其中,人均购买家用汽车支出627元,增长38.6%。市区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6辆,比上年增加2辆。(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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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老年人服务产业发展情况

1.全市老年人服务产业现状。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86.61万人,其中,80~89岁10.2万人,90~99岁12330人,百岁及以上238人;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12985人,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539人。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5.66%,高于全省14.3%和全国13.7%的平均水平。①养老服务设施初具规模。有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114家,床位1.95万张,入住1.48万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的1.78%。其中,乡镇敬老院83个,床位1.32万张,入住1.12万人,占入住养老机构总数的71%;民办住养机构6家,床位1500张,入住564人,床位利用率37.6%。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3张。②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泰安市明确“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社区养老为阵地、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泰安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2011年起,市政府先后把巩固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列入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取得明显成效。③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镇“三无”老人的生活保障按照城市低保150%的标准分类施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200元,集中供养率达80.6%;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家庭困难的老年人实行大病救助;对处于低保边缘、因灾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加大临时救济和专项救助力度。
2.全市老年人服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①机构养老规模严重不足。根据民政部和省政府要求,“十二五”末,全国养老服务床位要不低于每千名老人30张。据此标准,全市应有养老服务床位2.8万张,尚差8500张。全市80%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而几乎所有养老机构设置在城镇。已有机构普遍存在设施建设不够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②居家养老服务不够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还处于试点阶段。按照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要建成156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6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当前只有泰山区建设了1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在全市尚属空白。③政策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政府供养、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失智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等方面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发展养老产业尚未真正破题。④养老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据测算,到“十二五”末,全市大约需要养老护理员3000名。全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713人,其中获职业资格的仅119人,占16.7%。养老服务专门技术人员匮乏,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3.加快老年人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①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完善市级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倡导有条件的村(居)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扩范围、提标准。加大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市县财政建立养老事业专门账户,设立救助老年人专项基金。完善社会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②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要加快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特别要注重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③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发展养老产业。要大力宣传泰山福地文化,广泛吸引资金、项目和有识之士到泰安发展养老产业,使养老服务业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起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格局。
(马金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