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3&rec=183&run=13

【概况】 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86.6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5.66%,其中农村老年人67.54万人、城镇老年人19.07万人。全市各级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高龄补贴管理发放工作】 ①对全市高龄老年人实名统计。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精神,开展全市高龄老年人摸底普查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市、区)老龄办和财政部门按户籍所在地对辖区内常住户口、年龄在90~99周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情况进行实名统计,摸清底数。全市90~99周岁老年人1.16万名,其中市辖区内(包括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泰山景区)3426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238名。在做好统计汇总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局反复协商对接,提出发放建议方案,对全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金300元,除省级财政补贴200元外,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对市辖区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1:1的比例负担。②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起草《泰安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市政府办公室以泰政办发〔2012〕58号文件印发。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领取生活补贴金,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以上。全年发放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金和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计593万元,其中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506万元、百岁及以上老年人87万元。

【养老服务机构普查和扶持】 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统计,全面掌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和床位数量。全市已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1家、床位1.8万张,其中乡镇敬老院83家、床位1.27万张、其他住养机构28家、床位5500张,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22张。争取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项目。根据省老龄办、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2年度省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的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申报的基础上,经省财政厅、省老龄办复核批准,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福田社区老年公寓、肥城市安庄镇安颐苑老年公寓、宁阳县东庄镇郕城夕阳红老年公寓等3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当年度省级财政扶持对象,扶持数量由往年的1家增加到3家,每家扶持2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对泰山区泰山老年公寓和上高街道长寿养老院进行扶持,每家扶持资金20万元。

【实施银龄安康工程】 从2009年开始,省老龄办、省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实施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主要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抵抗意外伤害风险能力。银龄安康工程开展后,全市老龄部门与人寿公司合作推动,突出“政府主导、集体赠送、子女投保”三个重点,银龄安康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年内,通过采取召开总结调度会、现场会、一季度一通报等措施,扩面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至年底,全市收取保费417万元,比上年增长51%;参保老年人20.83万人,占应参保老年人数的29.64%;人均购买份数首次超过2份。共理赔老年人意外伤害案件2735人次,赔付金额达282.7万元;赔付率为67.69%。泰安市被评为全省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荣获三等奖。

【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 全市各级通过积极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等,开展老年维权工作,落实老年优待政策。①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普遍建立,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就近、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和服务。全年各级法院审理涉老案件53件,结案率100%,有71名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②加大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优待老年人政策的力度。尤其在老年人普遍关心的进景点游览和乘坐公交车给予优待等问题上,得到较好落实。市区所有公交线路,对65岁至69岁老年人乘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针对市区公交车更换、票价调整等情况,市政府及时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确保老年人能够继续享受原有乘坐公交车优惠的政策。社会力量兴办的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场所,都对老年人开放,凡收取门票的,60至69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岱庙、普照寺、王母池、广生泉等景点对所有老年人实行免费。60至69岁老年人进泰山游览半价收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查体。认真做好“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管理发放工作,全年发放老年优待证2.6万本。

【老龄宣传和老年文化工作】 重视办好泰安老龄工作网,采取在报纸刊登答记者问、电视专题新闻等多种方式,及时更新内容,增加新颖性和吸引力。加大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的力度,利用各级媒体和信息刊物、老龄网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开展老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新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颁布后,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年内,全市老龄系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45篇、信息178条。组织参加全省中老年文艺大赛,获得铜奖1个;组织推荐参加省老年书画摄影大赛,其中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1人、获优秀奖2人。组织“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全市有6人获“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称号。

【老人节暨敬老月活动】 10月2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山东省第25个老人节。市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倡树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①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市领导带队到县(市、区)、泰山景区走访慰问部分老年人,并带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老人节期间,市老龄办多方筹集资金,在全市开展向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老人和百岁老人50户。各县(市、区)、高新区、景区、矿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走访慰问了辖区内的敬老院、百岁老人、困难老人和“三无”对象。“敬老月”期间,全市参与走访的领导达250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780万元。②加强节日期间老龄宣传报道。市老龄办与市广播电视台、泰安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和密度,集中宣传报道市领导节日期间活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尊老敬老活动以及全市部分“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山东省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个人”以及“泰安市十佳孝星”等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张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