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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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民政系统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主线,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支持国防、服务社会的职责,各项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信访先进集体”,在省民政厅组织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12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民政系统被市文明委表彰为“全市十大文明示范行业”。

【社会救助】 ①城乡低保。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入年度为民要办的实事工程。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由301元提高到380元,人均月补助平均由185元提高到264元。全市农村年低保标准平均由1487元提高到2075元,人均月补助平均由103元提高到122元。城乡低保提标幅度均为泰安市低保建制以后最大的一年。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0.5万户、18.5万人,发放低保金3.5亿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2万户、2.5万人,发放低保金924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3万户、15.9万人,发放低保金25646万元。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低保公开公示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系统建设顺利启动。②农村五保供养。各县(市、区)全面落实新的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至34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0元至2400元。为全市1.4万名五保对象发放供养资金4415万元。③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顺利建成,全市资助参保参合、救助大病困难群众14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900万元。④减灾救灾。全市投入救灾应急资金1910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0万人次。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全市13个社区被授予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救灾物资储备示范库”。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①老年福利。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明确“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级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工作全面展开,东平、宁阳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开工建设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7个投入使用,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143张。②儿童福利。落实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的标准,为195名集中供养孤儿和372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447.3万元。③残疾人福利。全市76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1622人。④福利彩票。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6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29亿元,其中市县留成4521万元。⑤慈善捐助。组织“慈善月”活动,全市募集善款8602万元,比上年增长217%;设立慈善专项基金6.7亿元,比上年增长1亿元。用募集的善款,实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爱心复明”等8大救助工程、21个救助项目,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0万人次。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①双拥工作。泰安市第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6个县(市、区)全部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首次实现双拥创城的“满堂红”。市委办、市政府办、军分区政治部出台《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为184名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和工资。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军活动。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②优抚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各项政策,2.87万名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新标准领取抚恤补助金,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烈士子女按月领取生活补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现城乡同役同酬、统一发放,为4221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463万元。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病房楼工程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泰安革命烈士陵园金牛山墓区建设即将竣工。全市迁建散葬烈士墓3298座,新建、改扩建一批光荣院和烈士纪念设施。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2011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1288人,组织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参训率、合格率达100%,为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④军休干部安置工作。完成30名军休干部、38名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市政府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社区“四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信息化、主体社团化、资源社会化)服务管理经验模式在全省推广。民政部在泰山区召开全国社区建设泰山区“五个一”模式观摩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报道泰山区社区服务品牌。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19个新建、改扩建社区设施项目进行补助。全市建成区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7个、社区服务站154个、便民利民网点6047个,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6.3万人,38%的城乡社区启用“中国社区”标识。全市建成农村社区482个,395万农村居民享受到社区化服务。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95%的村达到民主管理规范化要求。

【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对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府转移职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市民政局印发《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配套文件。加快培育发展经济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全市新增社会组织313个,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019个。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化,新登记社会组织社会化率达97%。坚持日常监督与年度检查相结合,依法注销、撤销社会组织261个。坚持社会组织管理与党建工作联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67%。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表彰会议上,泰安市及8个单位党组织、6名党员受到表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被市委考核办评定为市直部门创新项目“突出”等次。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4个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为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做好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和便民服务工作,实现祭扫安全、文明、有序的目标,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工作突出单位。面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惠民殡葬制度基本建立。加强公墓管理,联合十部门出台《公墓年检办法》,在全省率先完成公墓年检任务。办理收养登记121例,合格率保持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治理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709人次。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完成《政区大典·山东卷(泰安部分)》编纂和年度界线联检任务。推进“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与毗邻6市签订创建协议书,实现对界线的动态、长效管理。加快推进城区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志设置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加强三峡移民管理,落实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1063万元,扶持发展项目223个,促进移民稳定、逐步致富。 (翟清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