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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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市编办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个科室被表彰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单位,市编办和3个县(市、区)编办被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编办和6个县(市、区)编办均被评为全省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党总支被推荐为“泰山先锋”先进党组织,受到市委表彰;1个科室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4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行政体制改革】 以职能转变为导向,理顺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更名,调整配强市公安局下属部分机构。理顺为民服务工作体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提请市政府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加强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的完整组织架构和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学前教育、幼儿园规划布局、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构设置。加强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设立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围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调整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的隶属关系;对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司法鉴定、职务犯罪预防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规范;调整理顺市人防办、水利局等下属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评估。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全市撤销事业机构122个,核减编制978名,整合减少事业单位40个。在清理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等进行全面规范。县(市、区)撤销事业机构54个,核减事业编制220名,为61个事业机构明确领导职数。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分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配合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将泰安市山东梆子剧团进行更名,撤销泰安市歌舞剧院事业单位建制,进一步理顺泰安日报社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市广播电视台隶属关系,对全市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核定。

【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批复市直机关使用行政编制155名,安排事业单位招聘计划266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47名、退役士兵安置计划11名,加强对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备案,实现行政编制不突破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额,事业编制以现有编制总量为基数只减不增。探索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编办的充分肯定,省《机构与行政》杂志第9期加“编者按”全文转发。研究细化配套办法,印发《关于推行职能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得到省编办检查组高度评价。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首次对6个县(市、区)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开展县(市、区)执行省批准和备案用编计划情况的专项检查,未发现超计划用编的情况。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完成市直单位实名制网上公示和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全市年检事业单位法人2025个(其中市直280个),年检率98.4%,市直年检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大现场核查力度,核查事业单位35个。抓好检查指导,开展县(市、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健全事业单位监管机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健全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协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确定新泰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单位。(朱传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