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与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3&rec=169&run=13

【概况】 2012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印制《泰安市卫生局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风险评估、事先听证、责任分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依规合并、减少或下放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机制、服务和效率提出明确要求。市卫生局被市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全市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各县(市、区)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卫生法制体系建设。全市卫生系统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理论知识演讲和测验等形式,抓住法制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的机会,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开展卫生监督“三项工程”,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和传染病监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卫生监督工程】 ①实施职业卫生推进工程。年内,以煤炭、建材、化工、冶金等为重点危害行业,以粉尘、有机溶剂等化学品为重点危害因素,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继续开展“为企业送一部《职业病防治法》手册、帮助企业对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指导企业与职工签订一份落实职业卫生防护双向承诺书(责任书)、指导企业开展一次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帮助企业开展一次职业危害防护效果评价”的“六个一”工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开展“基层重点企业督查行动”,对重点企业监督覆盖率100%。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的查体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督导用人单位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及时诊治,职业病人复查率、住院率均有提高。推进工程共为337家用人单位送去《职业病防治法》;与289家用人单位签订责任书,为297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1.30万人次;帮助指导293家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处罚单位4家,处罚金额2万元。各试点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2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为职工健康检查人数分别为1.17万人次、7.34万人次、2291人次,职业健康检查率91.7%。②实施医疗市场规范工程。推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作为试点县市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31家,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开展规范化诊所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检查诊所80家,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85%以上。开展口腔诊所、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各级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签订《依法执业,不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承诺书》,全市出动卫生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口腔诊所47家、一级医院38家、乡镇卫生院7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家、门诊部8家,发现存在问题7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3份。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全年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2家,发现问题782条,提出整改建议695条。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监测违法医疗广告1085条,警告74家,责令限期改正152家。③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检查单位1438个,监督覆盖率94%,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96份,责令限期整改86家。泰山区、肥城市、东平县协调财政、水利等部门,对农村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评价项目量化评分。肥城矿业集团防疫站通过加强供管水人员学习培训和矿区自动售水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提升生活饮用水管理水平。对全市5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依法监管,监督覆盖率100%。

【传染病防治监督】 ①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48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5家、二级医疗机构26家、乡镇卫生院7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5家、门诊部5家、诊所181家、卫生室1316家。针对检查中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疫情报告责任人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掌握不全面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51份,至年底,各医疗机构均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成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立疫情报告责任人。②加强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制订手足口病防控督导方案,对各县(市、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手足口病防控及监督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管理平台的管理;要求受检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处置制度等,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切实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加强对手足口病、人感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和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人的管理和报告;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午检制度和缺勤登记及病因追查制度等,幼儿毛巾等用具做到一人一换,一用一消毒,玩具和活动场所每日清洗消毒等。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计划,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抽查综合医院5家、专科医院3家、营利性医疗机构5家,对于发现的有关传染病防控和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其整改。 (郑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