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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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年末,全市有物价管理机构7个,干部职工158人,其中市物价局45人,泰山区、岱岳区物价分局31人。全市物价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部署,正确处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应对物价上涨,实施价格调控,疏导价格矛盾,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推进价格改革,开展清费治乱和“明码标价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市物价局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收费管理统计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办授予省级文明机关。

【价格总水平】 2011年,全市物价总水平上涨明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4.4%。其中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烟酒类、衣着类、交通和通讯类、居住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8%、4.3%、7.2%、0.9%、2.5%、5%和1.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与上年持平;商品零售价格上涨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6.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4.6%;房地产价格涨势同比回落,房屋销售价格上涨3.8%,涨幅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

【价格调控】 ①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由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3个部门组成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管理通胀预期监督检查方案和计划,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价格政策。②价格监测。重新制定监测报告制度,推行监测点规范化管理模式,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大经费支持,并注意资源向基层倾斜,争取省监测经费补助24万元,全部分配至基层监测点。全市采集、汇总、上报价格监测数据2.5万余条,上报省局、市政府监测信息100余期,其中市政府采用29篇,省政府采用21篇,国务院采用3篇,国务院领导批示3篇。撰写粮食、生猪、食用油、市场价格预期等专项调查报告10篇。③价格调节基金。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泰安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细则》。全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8亿元,基金规模累计资金5.6亿元。市本级基金用于公益事业发展4700万元,扶持企业2200万元,补贴公共交通2500万元。④实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该机制保障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降低启动一次性价格补贴的条件,将启动条件调整为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5%。2月,从价格调节基金调取467万元,为5836家低保户、特困户每户发放价格补贴800元。10月,调用价调基金386万元,为6.45万名低收入群众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0元。⑤平息食盐抢购风波。受日本地震导致核电事故影响,多国发生碘盐抢购风潮。3月15日左右,抢购风波及泰安市。监测到价格异动后,市物价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分别赴市场及生产厂家实地调研,并将信息及时在媒体公布,制裁哄抬食盐价格经营户17家。至20日,食盐抢购风波平定。

【物价检查】 ①涉农专项检查。落实省政府稳定市场价格的19条措施,市物价局组成检查组6个,开展以抗旱春播物资价格监管为重点的涉农价费检查,查处各类涉农经营单位145家,实施经济制裁27.5万元。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159家,查出不按规定执行“一房一价”的经营者27所,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③医药卫生价格检查。检查综合性医院43所、基层卫生院67所和药店236所。东平县、肥城市创新检查方式,利用电子检查方式,清查医药价格执行中存在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40余件,实施经济制裁61.3万元。⑤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网吧串通涨价案,整改处理网吧169家;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派出执法人员5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函3万余份,检查商贸企业2800余家,规范不正当价格行为150余起。⑥价格举报受理。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案件732起,立案查处91起,实施经济制裁21.02万元。

【价费管理】 ①规范电能交易价格。1月10日,根据省物价局批复,核定肥城昌盛特种石墨有限公司2×1.2万千瓦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05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②民生价格收费。推进医疗卫生价格、收费改革,分四批出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4174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124项、医技诊疗类1097项、临床类2862项、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91项;调整医院自制剂价格71种;规范市直及省以上驻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批复2所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培养费标准;制定惠普家园南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③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市直和省以上驻泰收费单位进行年度审验。全市审验收费单位237个,收费项目692项,审验收费额19.7亿元,审验出乱收费问题的单位17个,乱收费额484.56万元,均按规定进行处理。④其他价费管理。调整机动车驾驶员照相、直管公房租金、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汽车驾驶员考试、用电设施维护等收费标准。核定市博物馆配天门“风格?挪威”版画摄影临时展览门票价格、泰山亚龙湾水上乐园门票价格、玉泉寺景区门票价格。批复泰山游览年卡收费标准、泰山桃花峪(源)景区分段门票价格和厚载门、岱庙、桃花峪、文化广场等停车场收费标准。

【价格服务】 ①价格鉴证。12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泰安市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令156号),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物价局与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数量、规格、品种、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在征地地面附着物价格认定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工作程序及相关事宜。做好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价格认定案件。全市办理各类鉴证业务2620件,鉴证金额3.35亿元,其中刑事案件580起,鉴证金额5061万元。②成本监审。先后对医疗收费、景区景点门票、药品制剂、经济适用住房、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项目进行定调价成本监审41个,监审总金额14.62亿元,核增成本976.44万元,核减不合理费用2.41亿元。③成本调查。开展小麦、玉米、花生、散养生猪等农产品调查项目,审核、测算、汇总数据资料1000多组,完成农产品成本、农民种植意向、小麦、玉米成本和收益预测、农家存粮、农资购买、散养生猪成本等调查工作。

【价格普法宣传】 参与政风行风上线及评选活动,在线人数2万人次。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17家企业被省物价局授予省级价格诚信单位;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价格监管创新”为主题,开展价格法律宣传月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110篇。 (段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