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2&rec=29&run=13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①促进市委决策落实。为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难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与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情况的报告,根据融资需求,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还多次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推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②督促支持市政府完成计划和预算任务。常委会把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财政预算执行作为工作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市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根据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人代会批准的计划、预算任务目标顺利实现;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整改查出问题,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堵塞财务漏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工作监督】 ①着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和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山东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旅游配套设施、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旅游环境等建议意见10多条。组织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环保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采访报道,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发展。②着力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全市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完善措施、发展现代林业、创新林业管理体制机制等建议,促进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重视和加强“三农”工作,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有力推动农业全面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③着力推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全力抓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就业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为推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保障标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扩大宣传、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体制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安居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法律监督】 ①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契机,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作出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全市“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对全市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为着力点,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10多条;市政府认真抓好建议落实,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模式,保证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③深化司法监督。先后对全市刑事审判、经济侦查、监所检察等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或进行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司法机关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和大要案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内接受司法机关大案要案备案36件,重大事项备案8件。④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呈请市委转发《中共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调度会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保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选出县级人大代表1798名、乡级人大代表5250名,代表结构更具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领导班子。

【代表工作】 ①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坚持抓好代表小组建设,保证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出每个代表小组要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每位人大代表提出一条高质量的建议,全年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专题调研活动965次,撰写调研报告1054份,提出建议意见3723条。②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召开联系代表座谈会、印发《泰安人大》、常委会《公报》、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列席常委会议等方式,保证代表及时了解全市重要工作部署和人大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表彰先进市级代表小组8个、优秀市人大代表70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1年1月21~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长李洪峰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家品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朱旭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市级预算。会议补选白玉翠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朱薪志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张瑞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朱旭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2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关于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全力推进泰安工业企业向环保经济、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年内,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 1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建达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举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张武杰受主任会议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补选仲崇高同志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关于提请决定朱旭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报告》;会议印发《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会议原则通过《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补选仲崇高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2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建达传达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汇报提纲》,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张武杰受主任会议委托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决定》;会议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请求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4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李际山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工委主任郝振斌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军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 6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斌受市政府委托宣读的《关于泰安市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司法局局长杨传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和〈泰安市2010~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崔锡铭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张武杰受主任会议委托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建达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辞呈,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0~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10~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的决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 8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体育局局长苏有森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甲军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 10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旅游局局长程明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王光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贾锡钧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姚新中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认许可市检察院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吴刚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大常委会28次会议 12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平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洪建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副局长张仁安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琥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 2012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张瑞东宣读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 2012年1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甲士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举宣读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批准王增爱等任职的报告》;会议印发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草案);会议原则通过《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健全完善任免工作机制,修订《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增加“被提请任命的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拟任职发言”等内容。年内,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1月11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晓峰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职请求,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免去亓宗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朱旭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免去袁宪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辛培佑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2月28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免去庞泰新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4月26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免去薛云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王景敏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6月23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建达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辞职请求,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任命张甲士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文明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栋梁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元坤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赵以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孟兆慧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张建国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渊祥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光林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崔锡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郑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朱元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刘栋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吴新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海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吴新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方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郑彩花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戴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席成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安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8月24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民辞去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辞职请求,免去刘泗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刘民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月23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任命郝振斌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望东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郝振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孟兆慧市人大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张广银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亓利群为市统计局局长,免去李际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张韧市统计局局长职务,接受李洪峰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告的请求,决定王云鹏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命张永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秦勇为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瑞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张永勤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吕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批准黄建民辞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王敬政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黄新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2年1月13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任命刘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传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文平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董庆木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董庆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张武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刘军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传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周静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槐国栋为市公安局局长,吕桂平为市规划局局长,免去郑岐浩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牛玉忠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2012年1月13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批准王增爱为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红秋为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卜静波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宏伟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序东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亮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信访工作】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拓宽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阅批群众信访制度,建立信访情况综合分析制度,做好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化解社会矛盾,督促解决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

【议案、建议办理】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制、承办责任制、督察回访制、追踪问效制等工作制度,听取审议市政府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多次视察。实行常委会重点督办、有关委室协助催办、代表持证视察跟踪督办等多项措施,确保议案、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年内督办落实代表议案2件、建议70件。 (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