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2&rec=185&run=13

【劳动合同和工资宏观管理】 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覆盖率明显提高。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审核办理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3.6万人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760元和600元,调整提高为950元和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和6.5元调整为9.8元和8.7元。按要求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全程调解机制”,作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在全国推广,被称为“泰安模式”。全市建立基层调解组织3388个,聘用专兼职调解员1.3万人,形成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全员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全市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4件,其中立案处理566件,涉及职工754人,为职工和用人单位挽回权益1797.4万元。开展庭审观摩活动3次,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3次,提高庭审水平和现场驾驭能力。

【劳动保障监察】 推进“两网化”建设,市直和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网格化”管理;市直和宁阳县、泰山区率先启动使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利剑”和“杠杆”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市检查用人单位7642户次,涉及职工58.5万人次,受理并立案处理举报案件728件,结案727件,结案率99%。深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举办宣传周,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万册。

【咨询服务工作】 接听咨询服务电话1.83万个,“局长信箱”收到各类咨询服务事项285件,受理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155件,受理各网站群众反映问题418件,所有承办事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回复,职工群众满意率一直保持100%。(陶会林 叶忠生)